第三章 扶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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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5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扶持
分类号: D632
页数: 4
页码: 866-8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浦城县民政扶持工作的情况,包含了扶持老区,扶贫扶优和扶持少数民族。
关键词: 民政 扶持 浦城县

内容

第一节 扶持老区
  一、老区分布
  民国16年(1927)至民国38年5月,县境边缘1324平方公里地区为革命根据地,占县总面积39.14%,先后建立中共组织和苏维埃政权。国民党反动派为消灭共产党,对革命根据地人民残酷镇压,采取烧、杀、抢“三光”政策,烧毁村庄320个,烧拆房屋5112座17998间,杀害百姓1165人,捕捉6664人,有4453人外逃,使1809户灭绝。解放后,革命根据地称为老苏区(简称老区),1988年行政区划中有枫溪、水北街、古楼、管厝、濠村等5个老区乡。确定枫溪乡的枫溪、黄坛、杜畲、福禄、岱后、池家、胡推,水北街乡的双墩、新桥、罗源、洙溪、岩鼻、东路、际岭、蓬尾、上山桥、桥亭、翁村、石埠后、朱墩、水尾丘,古楼乡的古楼、岗里、中潭、大路、坑口、里山、石村,管厝乡的管厝、上村、党溪、河源、榆双、庆元、流村、里林、洙墩、楮林、叶坞,濠村乡的濠村、樟源、后濠、北坑,石陂镇的梅坑,永兴乡的肖家、凹头,忠信乡的坑尾、毛洋、寨门、海溪、溪源,盘亭乡的均溪、刘田,富岭镇的双同、双坑,九牧乡的中垄等56个村为老区村委会,共有731个老区自然村(其中基点村135个,附点村332个,游击区村264个)。有老区群众1857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20.84%,人口8382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12%。
  二、扶持老区
  1951年,县人民政府发放老区补助粮10.5吨。1952年,县成立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扶持老区的经济文化建设。1953~1954年拨给老区救济款13.381万元,救济粮150余吨,减免公粮430吨,银行发放低息贷款17.014万元,帮助809户1195人新建房屋471座2318间,修建1063间。发放棉被946床,棉衣3099件,购买耕牛953头,添置各种农具1989件,修建水利23处,道路12条,恢复笋厂、砖瓦厂26个,开垦荒田1411亩,垦复毛竹、茶山1972亩。
  1958~1962年,发放老区补助款28979.09元,棉衣58件、棉被42床、布票2860尺,帮助建房2户9间。1963年,发放革命基点村救济棉花450公斤,棉布1543.33米,救济款900元。1965年对老区基点村、附点村进行调查访问,给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棉被196床、棉衣749件。
  1966~1980年,未设老区建设机构,其扶持事项由民劳局办理。1981年省人民政府通知,恢复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负责扶持老区建设工作。1981~1988年,扶持54个村委会、407个自然村、12798户、60150人。国家共拨出扶持老区经费271.2万元,其中有偿43.07万元,无偿228.13万元。扶持336个项目,其中种植业项目116个,投资40.6万元;加工业项目12个,投资7.2万元;水产养殖业项目24个,投资5.5万元;机械设备项目13个,投资7.4万元;修建公路23条34.5公里,投资25.7万元;机耕道18条52.5公里,投资17.8万元;建石拱桥70座839米,投资27.86万元;兴建小水电站19座,装机容量440千瓦,投资39万元;架输电线路8条15.5公里,投资3.8万元;兴建中、小学校33所,建筑面积9997平方米,投资21.6万元;扶持养殖专业户55户,投资2.5万元。并举办老区各类科技训练班21期,培训781人次,投资1.5万元。
  1988年,已有339个老区自然村8509户通公路,占老区自然村总数46.37%,占老区总户数45.81%;有477个自然村11986户用上电灯,占老区自然村总数的65.25%。老区的教育普及率96.9%。1949~1988年浦城老区共培养大学生51人、中专生96人。中小学生8298人。
  第二节 扶贫扶优
  1980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家庭缺乏主要劳力及人多劳力少,缺乏资金和生产技术,因而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民,列为扶贫对象;将凡有条件勤劳致富,但尚未达到或超过当地群众中等生活水平的农村复退军人、烈军属、残废军人列为扶优对象。这两种对象简称“双扶”对象,并将复退军人中伤、病、残、孤和参战立功人员作为扶持重点。1980年,以水南、山下、盘亭3个公社为“双扶”试点。是年,这3个公社共扶持226户1297人,国家拨给扶持资金3.6万元、棉被136床、棉衣87件。
  1984年2月,县成立“双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兼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确定在全县范围内采取点面结合方法,重点扶持管厝、水北街、山下等3个公社,其余公社各扶贫5户、扶优2户作为试点。是年,全县共扶持贫困户485户、扶优95户,扶持资金共180435元(其中民政部门拨款80000元,农行贷款62485元,乡镇筹集资金36950元,部门支持1000元)。1985年,增加忠信、古楼、永兴、石陂、濠村等5个乡镇,共扶贫1013户、扶优159户,“双扶”资金17.5万元。是年,重点扶持的水北街乡“双扶”200户(其中扶贫168户,扶优32户),拨扶持资金19540元,扶持饲养业和加工业等项目,当年脱贫85户,占扶贫总户50.6%。
  1986年,县以人均收入不足200元的乡、村、户作为扶持重点。枫溪乡列为省定点贫困乡,枫溪乡的枫溪、福禄、池家、黄坛、杜畲、岱后和忠信乡的毛洋、坑尾共8个村为贫困村。全县共有4394户贫困户(占全县总农户6.41%)、20330人(占全县总人口5.41%)。县加强对贫困乡、村的领导,制定特殊扶持政策,枫溪乡定为地、县两级重点扶持乡,每年由地、县主要党政领导率领有关科局负责人到枫溪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商讨扶贫措施,县民政局和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各派一名副局级干部长驻该乡扶贫,农业部门、科技部门将其作为重点科技扶持乡,教育、卫生部门派出教员、医师到该乡,在费用方面给以优惠照顾,该乡学生升学分数线比其他乡镇降低20分,银行给予低息贷款。
  1984~1986年,全县共拨“双扶”资金216705元,免息周转金13万元,农业贷款12.82万元。经过几年“双扶”工作,扶优对象普遍增加收入,至1988年扶贫对象已脱贫4043户,占应脱贫户92%;18902人,占应脱贫人口92.98%。得到重点扶持的枫溪乡,1985年人均纯收入160元,经过3年扶持工作,1988年人均纯收入达321元,比1985年增加1倍以上。
  第三节 扶持少数民族
  全县有畲、回、满、壮、高山、布依、藏、黎、蒙古、苗、侗等11个少数民族,其中以畲族居多,主要居住在富岭镇圳边、高坊、前洋、余塘和管厝乡的河源等5个村,其中圳边的花墩村,与浙江省交界,地处偏僻,全村46户178人,其中畲族28户,占全村户数60.87%;人口94人,占全村人口52.81%,交通不便,人均口粮不足200公斤,年人均收入不足80元,作为重点扶持。1984年县人民政府给少数民族赊销絮棉202公斤、纯棉布629米,共值人民币2105.42元。是年投资2.55万元(其中国家支持1.5万元).开通3.8公里乡村公路,与龙浦公路线连接。管厝乡河源的乌头岩村,有畲族16户77人,因为距离村委员会驻地小学远达4公里,20名适龄儿童不能入学,1986年国家补助2000元,在该村创办小学。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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