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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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5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865-8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浦城县民政安置工作的情况,包含了复退军人安置,移民安置,知识青年安置和下放居民安置。
关键词: 民政 安置 浦城县

内容

第一节 复退军人安置
  解放后,复退军人安置工作,根据“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办理。1952年5月,县、区两级成立转业建设委员会,至是年,共接收转业建设军人500人,他们大多数是解放前和解放初入伍的志愿兵,转业后绝大多数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少部分到企事业单位,都得到妥善安置。1955年颁布《兵役法》,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每年均有一批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对复员退伍的义务兵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办理。1955~1956年,共接收复员军人387人;安置解放以来复员军人963人,其中:安置农业494人,机关、企业377人,升学6人,其他86人。1957年9月,县成立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根据“来自农村回到农村”和“归口统一安排”的原则,进行安置。1957~1969年,复退军人2025人,退伍最多的1969年369人,其次是1958年301人;最少的是1967年8人,其次是1962年27人。1970~1988年退伍5026人,最多的是1981年534人,其次是1973年436人;1972年没有退伍兵,最少的1979年退伍69人。1949~1988年全县共接收转业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8012人,其中复员875人,退伍7137人。据1979~1988年统计,共接收复退军人2545人,安置在城镇工矿企业1050人,回农村1495人。
  1986年,县和乡镇都成立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村设联络员,对1980年以来有技术的退伍军人,建立人才档案和人头卡片。是年,向有关单位推荐使用18人。1987年6月1日,县成立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与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1949~1988年共安置回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老兵6人(其中营级3人,连、排级和老兵各1人)。
  第二节 移民安置
  1955年,县成立移民委员会,下设移民科,负责移民安置工作。是年,由福清迁来两批移民,第一批福清县第四区的后安、东陈、东盛、江度4个乡移来233户351人(其中男263人、女88人),第二批福清县第七区的钟处、坑边2个乡移来100户168人(其中男117人、女51人),安置在浦城的8个区14个乡。这两批移民因气候条件与生活习惯不同,以及不适应水田劳动等原因,不久大多陆续返回原籍。1957年11月移民科撤销,日常工作由民政科办理。
  1961年,因经济困难,为压缩城区和人口密集地区的人口,向地多人少的地区移民,浦城是省、地重点安置区。是年3月,从山东移来两批职工和家属共959人(其中职工741人,家属218人),分别安置到榆坞、靖坑、洋溪、铁场、桥亭、际岭、大路等7个伐木场。
  1966年1月30日,县成立建设山区精简安置办公室。是年,接收从惠安县移来的两批移民计1228户5221人,分别安置在莲塘、富岭、临江、永兴、石陂、仙阳、忠信、盘亭等8个公社76个大队。对移民与本地群众一视同仁,劳动上同工同酬,生产、生活上有困难给予支持帮助。是年,移民因生产、生活条件不习惯,又因“文化大革命”动乱,部分移民陆续返回原籍。至1968年倒流回惠安的计547户2660人。
  1970年2月,从移民中委任1名原籍干部为民政科副科长,负责移民的思想和安置工作。1988年,全县有移民700户4285人。
  第三节 知识青年安置
  1966年春,惠安县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212人(其中男131人,女81人)分配到浦城,分别安置在仙阳、临江、莲塘、永兴、富岭等5个公社11个大队的农村茶场。
  1968年冬,开始贯彻执行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对1966年以来历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知青”),除父母身边允许留一个并发给留城证外,其余均属于动员上山下乡对象。至1978年底,除符合留城条件的1130人外,共动员上山下乡4628人,并接收福州市的3387人,共8015人(其中女2432人),县派出89名国家干部建立20个知青点,组织8个知青队,还以插队、插场等形式,把他们分别安置在17个公社。国家、集体共拨款1400632元(其中国家1001081元,集体399551元),建知青房401幢4223间88397平方米。
  这些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由劳动部门陆续招收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至1984年底,除3人自愿申请定居农村外,其余均由劳动部门上调回城安置完毕。
  第四节 下放居民安置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9年开始,动员一批城镇居民到农村插队落户。1969~1970年共动员、接收和安置下放城镇居民2491户8205人,其中浦城2179户6773人,福州市下放312户1432人。分别安置在16个公社,县人民政府拨给每个下放居民130元安置费,统一解决其住房问题和生产、生活工具的购置。嗣后这些下放居民因落实政策和疾病等原因,陆续收回城镇。1988年末,仍然留在农村的下放居民仅212户,占总下放户数的8.51%;656人,占总下放人数的8%。其中浦城县居民194户621人,福州居民18户35人。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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