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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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5.02
页数: 2
页码: 850-851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审判、刑事审判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审判 刑事审判

内容

民国23年(1934),审结刑事案件200件,其中科刑65件,无罪64件,命令处刑5件,其他处理66件。民国24年,审结刑事案件162件,其中科刑72件,无罪41件,命令处刑8件,其他处理41件。民国36年,办理大赦案件,2月28日开释5名,但省政府认为其中4名不合大赦令规定,严令缉捕到案。
  1950年11月,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对处死刑的案犯临时召开群众性控诉大会,诉苦后,就地执行枪决。1951年5月开始,采取大张旗鼓发动群众的办法,5月1日印发41个反革命案犯罪恶材料,提出县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后,召开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各街道群众分为数百个小组,进行讨论、诉苦。5月28日召开4000多人的群众控诉大会,由百余人组成的控诉团诉苦,而后宣判,枪决包括国民党浦城县长应泽在内的16人,判徒刑15人,释放10人。1951年办结刑事案件292件,其中反革命案件230件、侵犯私有财产案件31件、破坏经济建设与生产案件31件。盗窃、赌博、敲诈案件,上年达150件,而这年大为减少。1952年,刑事案件289件,与上年相比反革命案件减少,只有97件,而破坏经济建设案件增加,达113件。1953年,成立普选人民法庭,审理有关普选案件76件,占全部案件的49.4%。1950年至1954年,处理有关危害农村生产秩序的罪犯及影响农村工作的犯罪分子971人,其中教育释放494人。1956年3月,分设刑事审判庭,专门审理刑事案件。这年审理反革命案件134件142人。1958年,审理刑事案件431件,是解放以来刑事案件最多的一年。审理结果,刑事犯罪案件180件,占41.76%。1959年10月27日和11月14日,县人民法院召开2次特赦大会,特赦15名罪犯。1961年,因国民经济暂时困难,盗窃案件猛增,共审结盗窃案件50件,为全部刑事案件182件的27.48%,1963年9月,对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除行凶杀人外,基本一个不杀,大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抓。
  1966年仅审理刑事案件12件。1967年8月,法院中断审判活动。至1972年10月,刑事审判职能先后由公检法军管组、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执行。
  198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这年起,反革命案件转送中级法院一审。1983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审理经济犯罪案件63件,占全部案件的58.8%,超过前三年的总和。是年8月15日开始,全县开展“严打”斗争,集中力量,从重从严,依法判处一批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至年底,审理刑事案件96件,判处罪犯152人。1984年继续“严打”,审理刑事案件107件、判处罪犯154人,其中强奸案件21件。1986年,刑事审判工作重点为打击盗窃犯罪,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三年“严打”期间,共审理案件333件,判处罪犯489人,召开各种类型公判大会41场,就地宣判21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旁听宣判16场,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59条。1987年,共审结刑事案件76件,判处罪犯98人。是年还审理自诉案件5件。1988年受理并审结刑事案件134件213人,其中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1人。连续8年无跨年度积案,连续6年无发回更审的上诉案。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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