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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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2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846-847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检察 控告申诉

内容

1955年,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群众来信74件,自行办理43%。1956年受理111件。1957年,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工作。3月,实行每月1日、11日、21日检察长接见群众制度。当年受理266件,对控告案件采取转有关部门查处或结合办案深入调查或派员调查的办法处理,对申诉案件配合公安、法院统一组织力量查处。1961年,对来信来访的处理原则是多办少转。是年,自办信件占同年信件总数的51%,合办占17%。1965年,采取定期检察、定期总结,专人负责、大家动手的办法处理来信来访,还结合下乡办案,调查研究。1957~1967年,县人民检察院共收到控告申诉信件2178件,控告信件占54%,控告干部违法乱纪的信件占有较大比例,1957年占受理的15%,1958年占15.6%,1959年占18%,1963年占15%,1966年占40%。申诉信件占17%,主要性质是对判决、逮捕、被划为“四类分子”、行政处理的不服。这些信件,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处理有结果。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较多冤假错案,县人民检察院重建初期,申诉案件比例较大。1979年,申诉信件占同期信访件的40%,其中重复信访占40%。1980年占36%,1981年占30%。申诉人中,有部分确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乘落实政策之机无理申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处理控告申诉案件,经正、副检察长亲自审批或面示处理的来信达200件,接见来访人员80多人次。1982年后,申诉案件有较大的下降,检举控告经济领域犯罪的信件增加,是年占44.7%。1985年,申诉信件只占5%。是年有的案件是有关部门已着手查处,但控告人却不断往上层层控告,有的案件是控告人提出新的问题要求解决,形成重复信访增加。1~9月,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信访231件次,其中重复件91件,占同期总数的39.39%。1986年,检举控告经济领域和其他刑事犯罪的案件占总数的42%。1987年6月7~8日,首次在浦城县举行地区、县两级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59人次,反映各类案件线索及申诉不服处理等问题126件,接受法律咨询46人次,提供法律解答58件。是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36件次,其中首次的168件。1988年10月1日,成立贪污贿赂罪举报室,至年底,接待群众举报23人次,收到举报信56封,提供违法线索40条,初查举报案9件。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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