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纪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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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纪检察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1
页码: 844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检察、法纪检察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检察 法纪检察

内容

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一般监督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是年6月,对不按法律手续关押捆绑群众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检察,并报请中共浦城县委给予当事者以法纪、行政、党纪处分。1958年,在动员群众献售金银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采用强迫命令等违法手段逼交金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检察,查处有逼供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逮捕1名。1962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检查1958年以来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情况,检察院依法逮捕3名严重违法乱纪人员,并分别给一些违法乱纪人员以开除、停职、调离等处分。
  1980年后,县检察院的法纪检察工作转向以经常办案为主,严肃查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关押、侮辱案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重婚案件、玩忽职守案件等。1987年,查处法纪案件10起,审查决定立案侦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1件2人。1988年受理法纪案件15起,立案侦查4件4人,起诉2件2人,免诉2件2人。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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