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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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1
页码: 842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检察、 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检察 机构

内容

民国元年(1912)县设审检厅,合审判、检察两署,由知县兼检察官,未设专职的检察人员。其后至解放,均由县长兼理,形式上审判与检察分立,实际仍系审判官包揽。
  1955年4月14日,县人民检察院成立。12月,任命临时检察员4人。1956年,在各区、乡、镇和企业单位发展检察通讯员147名。1957年检察通讯员增至172名。1958年3月,检察通讯员工作停止。6月,成立县人民检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检察机构处于瘫痪状况。1967年5月,检察业务职能由公安局军管小组行使。1968年10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政治组人民保卫组,县检察院建制撤销。1975年1月,检察机关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978年6月,重新筹建检察机关。1979年1月1日,恢复县人民检察院。1980年1月,成立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1988年,为适应打击经济犯罪和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分别在富岭镇和仙阳镇成立检察室。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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