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火灾扑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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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1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火灾扑灭
分类号: D922.549
页数: 3
页码: 838-840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解放前到1988浦城县发生重大火灾纪实情况。
关键词: 浦城县 火灾 扑灭

内容

解放前,消防设备简陋,火灾靠人工扑灭。
  解放后,防范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深入,消防器材增加,消防人员技术水平提高,一有火警即救火。
  1956年2月22日,胜利街生产资料门市部因出售硝药不慎失火,大火蔓延。当时正在召开全县扩大干部会议,中共浦城县委领导带领全体与会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兵分三路,一路指挥开辟防火路,一路运水救火,一路抢救供销仓库物资。经过抢救,控制火势,迅速扑灭,救出储在仓库价值几十万元的物资。
  1966年2月15日晚8时,民主路170号居民因储有汽油,夜里点火照明引起火灾。县委立即动员机关干部和消防人员奔赴现场,开辟火路和疏散居民。由于组织分工明确,扑灭及时,周围虽系连片木板房,火势未扩展,减少火灾损失。
  1973年7月1日,胜利街县商业局招待所失火,燃及四邻,驻浦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六〇九团在孙副团长率领下,与消防队员一起拆火路、运水、抢救物资,组织指挥灾民疏散,及时扑灭火灾,无人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1985年5月11日下午2点40分,龙潭门路县皮件厂因汽油掺胶水合成,引起火灾,当时仓库储藏大批出口皮箱及其他皮件。县消防队迅即赶到现场,在群众配合下,很快将火扑灭,只烧毁1座厂房和部分产品,减少经济损失,灾后仅半个月即恢复生产。
  据统计:1950~1988年有28个年份发生火灾93起,烧毁房屋3744间,受灾908户,死亡18人,伤56人,经济损失达225.6万元,有11个年份没有发生火灾。1984~1988年城关共发生火警36起,经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在群众配合下,奋力扑灭,未引起火灾。
  附 重大火灾纪实
  明成化二十年(1484)二月甲子夜失火,烧毁房屋163家。
  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五月二十一日午时,城关居民王某家失火,延烧400多家。官廨、仓库被烧毁。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九月初二夜,棋盘街居民失火,延烧500多家。
  清乾隆十三年(1748),县署失火,烧毁大堂及仪门。
  清乾隆五十二年春,县署西厅失火,延烧常平仓,烧仓廒30余座。
  清咸丰元年(1851),县治前失火,延烧民房100余间,县署头门被毁。
  清同治九年(1870)正月,学前街1户居民不慎失火,延烧南门街及添灯下至棋盘街,共毁店屋数百家。
  民国9年(1920)轿行失火,延烧前街,从谭处弄至打锁弄前街两边店屋,共毁数百家。
  民国35年古楼乡前排村1户农民不慎失火,全村40户,烧毁30余户。
  民国38年4月20日下午7时40分,设在水南护国社的初中部发生火灾,烧毁房屋24间,共505平方米;烧毁仪器、药品、标本2000余件及师生生活用品。
  1953年5月4日19时,夕阳寺因烧茶余火未灭,引起火灾,烧毁寺房90余间。
  1956年2月22日,胜利生产资料门市部售硝药时,引起火灾,烧毁房屋1座,伤8人。
  1959年9月26日,茅洲樟头村一农户因被窝烤火不慎失火,烧毁房屋1座,死4人。
  1964年7月26日17时,劳英街竹器社门市部店员炉火未灭引起火灾,延烧33户,烧毁房屋77间,重伤3人,损失10万余元。
  1966年2月15日,民主路1户居民因储有汽油,点火照明,引起火灾,延烧房屋63座,重灾50户,烧拆房屋134间,重伤15人,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
  1967年9月3日19时,孔庙起火,大殿及两厢全部烧毁(火因未查明)。
  1969年11月3日15时30分,山下公社山下村失火,受灾48房,社员房屋、供销社门市部、保健院、手工业联社、税务所、缝纫社、生产大队部等房屋烧毁、拆光,死1人,伤19人(其中重伤3人)。
  1971年9月10日,建设兵团第十四团机修连油库因雷电起火爆炸,烧毁汽油19362吨。
  1973年1月4日,水北公社电厂因电器短路引起火灾,受灾75户,延烧房屋240间,死1人,伤4人。
  1974年6月7日,新华针织品仓库失火,烧毁针织品价值20余万元。
  1977年5月29日,古楼公社因用火烤竹片,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引起火灾,烧毁2层砖木结构办公楼1座。
  1979年6月4日夜,民主路1户居民使用煤油灯不慎失火,受灾20余户,烧毁房屋81间,死1人,伤4人。同年8月19日,大西门外和平路失火(火因一说是棕毛引火,一说是电瓶失火),受灾48户,烧毁房屋155间,经济损失达24.46万元。
  1982年7月20日下午6时,忠信公社办公楼因退休干部吸烟烟头未熄引起火灾,烧毁2层砖木结构办公楼1座及全社人口普查资料、部分人事档案。
  1982年11月13日11时30分,盘亭公社刘田大队羊角石生产队1户社员家,灶前余火未灭引起火灾,受灾18户76人,损失达5.3万元。
  1986年1月18日凌晨2时30分,城关和平街1户居民不慎引起火灾,烧毁房屋23座64间727平方米。
  1986年7月26日17时20分,永兴乡龙下村1户民居失火,受灾32户141人,烧毁房屋12座78间,其中重灾14户55人,共损失7.7万元。
  1987年2月8日,临江新街1农民用火,引起火灾,烧毁房屋16间,死1人,伤2人。
  1988年4月29日夜,石陂街1户居民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受灾72户,烧毁房屋323间。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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