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场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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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1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共场所管理
分类号: D631.43
页数: 1
页码: 831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浦城县清宣统二年(1910)以来,公共场所由巡长或巡士进行管理情况。
关键词: 浦城县 公共场所 整顿

内容

清宣统二年(1910)以来,公共场所由巡长或巡士进行管理。
  解放初期,县公安局派出干警管理城区各街道和2个农贸市场、1个车站、1个码头、2个戏院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公共秩序。1956年协同有关部门,整顿城区农贸市场,在城区设府前街、棋盘街和添灯下3个农贸市场,规定位置摆摊设点,城区派出所每天派出7名干警维持秩序。同年,还对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进行整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秩序混乱,公共场所没人管理。1969年起城区公共秩序由城关派出所管理,由于无政府思潮泛滥,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状况未能根本好转。1977年,县公安局对人民电影院进行整顿,制订《管理规则》,6月2日,实行敞开门入场,纠正过去混票等不良现象。接着又对车站进行整顿,实行排队买票、剪票;禁止携带爆炸物品上车;大件行李要办理托运等。1978年,会同卫生部门对饮食服务业和在公共场所贩卖药品的摊点进行整顿,制订《安全管理规定》。1981年3月,城关派出所设立交通组,会同有关部门拆除各街道的违章建筑,进行街道清理,严禁家畜、家禽在街道放养。1982~1984年,公社(镇)派出所,分别对辖区内的车站、墟场、影院等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1984~1988年,全县先后建成旱冰场、舞厅、台球、录像厅、美容厅、游泳场、电子游戏厅、公园等公共娱乐场所,公安部门根据各场所特点,制定有关《规则》、《通告》和《规定》,有人利用台球活动赌博,1985年5月,责令全县132个营业性的台球场所停业整顿。1988年,全县共有公共场所326处,建立治保会41个。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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