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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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1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分类号: D64
页数: 5
页码: 677-681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民国时期政事、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民国时期政事 社会主义 改造时期

内容

解放初至1956年,中共浦城县委按照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浦城的实际,领导全县人民有步骤地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在全县内范围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政治和经济的基础上,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基本上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结合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共浦城县委着力巩固和发展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作风建设,党的民主集中制日臻完善。
  一、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 1949年5月13日,浦城解放。15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浦城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国民党政权,维持社会秩序,开展政治宣传。6月5日,成立浦城县人民民主政府(10月改称浦城县人民政府),着手建立地方武装,遣散国民党第二十二临时教养院的官兵,收缴国民党武装的武器,保护粮食仓库,救济工人。8月13日,南下干部到达浦城,充实党、政机关。12月,中共浦城县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浦城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等各阶级、各阶层的代表258人,体现以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原则。12月27日开始,开展大规模
  的剿匪。1950年2月大股土匪剿灭。县人民政府提出以生产备荒为中心,结合修路支前、剿匪、减租、财政经济工作,改造村政权,进一步建设新浦城的工作方针。在农村,开展以减租为中心、以诉苦和阶级教育为内容的反霸斗争,使地主阶级的剥削制度开始瓦解。至年底,221个保改造为8个街、306个行政村,都选举产生人民政权。
  在巩固和完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的过程中,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开展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全县人民进行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全县人民参加和平签名,制订爱国公约,并捐款23万多元,可购买战斗机1架、高射炮1门。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县人民积极揭发反革命的罪行和反动会道门的罪行,镇压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基本肃清国民党残留在浦城的反革命的势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渣滓受到打击,妓院、烟馆、赌场等罪恶场所受到取缔。从1952年2月2日开始,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内开展“三反”运动;在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工商业者全面自报补税,清除国家机关内部腐败分子,打退国内资产阶级的进攻,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解放前夕,浦城经济崩溃,百业凋零,物价飞涨,经济秩序混乱。解放后,为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中共浦城县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没收官僚资本。浦城解放后,陆续接管官僚资本的金融、邮电和电厂等单位,并把这些企业改造成为新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1949年6月,浦城县贸易公司成立。1950年3月,浦城电厂成立,分别为全县第一个国营商业、工业企业。供销合作逐步形成,1952年4月2日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为浦城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是完成土地改革。1950年11月17日开始,各机关各区干部开始学习《土地改革法》。11月29日,中共浦城县委在下沙、莲塘两个乡进行土地改革试验,取得点上经验后,1951年1月上旬起全县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第一批50个乡、119个行政村,3月上旬结束。第二批26个乡、58个行政村,6月25日开始,9月下旬结束。第三批13个乡、8个街、129个行政村,9月21日开始,12月底结束。通过土改,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业生产力。
  三是领导发展农业生产。1949年10月,着手领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接收县农业推广所,建立国营农场。1950年2月后,宣传劳动光荣,对垦荒实行奖励政策,全县垦荒2010亩。1951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生产计划,以粮食增产一成为主,恢复农田水利,确实保护森林,有重点消灭熟荒,稳步发展副业生产。县成立森林管理委员会,还成立护林委员会,乡村组织护林小组500个。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发动群众修水坝30座、开水沟20条。发放贷款和救济款,解决农民生产困难。是年,粮食比上年增产14.74%。1952年3月,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宣传组织起来发展农业互助合作。4月19~21日首次召开县农业互助合作代表会议,各乡、街订立爱国增产计划,展开竞赛。11月,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立,专职干部配合中央老区慰问团慰问老区群众,开始老区重建家园工作。
  四是保护民族工商业。民国27年(1938),浦城商业有1691户,到解放前夕只有617户。解放后,人民政府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扶助私营工商业复工开业。1951年4月,组织土产城乡内外交流,土特产由滞销变为畅销,生产土纸的纸槽由128张增加到183张,迅速扭转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局面。随后,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将一部分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到1952年,工商业户达1301户。
  五是稳定金融物价。解放初期,物价飞涨仍未得到抑制,为从根本上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制定的有关政策,依靠全国统一的金融管理机构和国营、合作商业,整顿税收工作和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囤积居奇。至1952年底,物价上涨的势头被控制。
  以上措施,使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逐步发展起来。
  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恢复国民经济是解放后前三年的中心任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挥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领导全县人民全力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到195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1771万元,比1949年增长71.77%,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超过解放前最高水平。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带来教育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小学发展到160所,比1949年增长40.35%,在校学生11576人,比1949年增长1.44倍;普通中学学生达927人,比1949年增长1.15倍。宣告消灭为害甚烈的鼠疫。农民每人平均纯收入由1949年的51元增加到76.81元。
  二、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确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
  胜利完成土地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中共浦城县委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3年起,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至1956年,在全县范围内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基本完成对私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劳动人民成为社会和生产的主人。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土地改革开始后,引导农民走生产互助合作道路。1951年2月,出现临时互助组。1952年3月,贯彻普遍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整顿原有的互助组。1953年3月,中共浦城县委试办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3户。到年底,全县有互助组3108个,入组农户22422户,占总农户45.72%。1954年4月,中共浦城县委设立互助合作部,加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5年9月,农民自发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量出现,多达389个社。中共浦城县委采取“只准办好,不出废品”的慎重态度,说服一些自发社转为互助组。至1955年9月,有230个初级社,社员有6983户,占总农户13.7%。9月,中共浦城县委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的指示》,掀起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潮。至年底,全县试办1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浦城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向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过渡。这年,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占总农户86.37%,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总农户79.41%,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年粮食生产获得浦城历史上的最好收成,比上年增长9.39%,有85.13%社员增加收入。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同时,有计划引导组织个体手工业走互助合作道路。到1956年,有93.1%的手工业者加入生产合作社、组,基本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浦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1953年12月国家对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开始的,先后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由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逐步完成的。到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小商小贩有97%参加合作商店或小组。
  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在1955年9月以后发生“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偏差,但总的来说,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使浦城的国民经济成份发生质的变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从而在浦城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进行有计划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1953年冬开始实行粮、油、棉、布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开始对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政策,为顺利执行浦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扫除障碍。在实施五年计划中,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自1953年开始,注意对农业技术的推广,改变耕作制度,试种双季稻361亩。1954年,浦城人民战胜特大洪灾,大灾之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仍增产12.86%。1956年双季稻面积由上年的1142亩扩大到62671亩,但是忽视多种经营。7月,开始扭转领导生产的片面性,贯彻以粮食为主,全面发展山区的方针,80%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设副业社长、副队长。1956年,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2237万元,社会总产值3230万元,国民收入2065万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21倍、1.81倍、1.51倍。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1953年,浦城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同年6月1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次年3月31日,完成基层选举,选出浦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1人,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月26日至7月1日,召开浦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宪法草案,通过拥护宪法草案决议。1955年6月29日至7月2日召开浦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宪法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产生浦城县人民委员会等政权领导机构和浦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三、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1950年,中共浦城县委开始整风整纪,克服部分干部中思想混乱和山头主义、经验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1951年5月,中共浦城县委在富岭大庄乡结合土改进行建党工作试点,在农村建立党支部。1952年开始在机关和农村全面开展建党工作,先后举办机关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训练班,学习党员标准,进行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知识教育,发展机关党员11人,农村党员108人,新建农村党支部25个。9月初至10月17日,中共浦城县委在县直机关开展整党,组织党员重新学习标准,人人自我严格检查与批判思想上滋长的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开展批评,填写党员登记表和整风鉴定。又结合“三反”进行整党,进行党课教育,纠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土改已结束,革命已成功”,而产生的“退坡”、“换班”,不想参加农业社的错误思想。1954年6月,中共浦城县委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检查县委内部团结和集体领导问题及与下级关系问题。1954~1955年,结合农业合作化、普选、粮食统购统销等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同时进行建党,共发展党员1246人。1956年,中共浦城县委结合粮食“三定”、“整风建社”等中心工作,分四批开展整党,共整顿党支部125个。在整党中,揭发出有各种问题的党员142个,并处理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和违纪党员26人。是年,全县共有党支部148个,党员2612人。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共浦城县委对党员和机关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的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三十年》、《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等书。
  1956年春,浦城基本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取得重大成就,为全面总结浦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5月30日至6月4日召开中共浦城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浦城县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共浦城县委员会第一届监察委员会。通过整党、建党和理论学习,使全县共产党员明确党的历史任务,懂得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提高共产党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自觉性,使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更加纯洁和统一,组织战斗力得到提高。对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各项任务,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起重要的保证作用。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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