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解放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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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12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解放后政事
分类号: D64
页数: 21
页码: 677-697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政治综述、解放后政事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政治综述 解放后政事

内容

第一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解放初至1956年,中共浦城县委按照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浦城的实际,领导全县人民有步骤地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在全县内范围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政治和经济的基础上,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基本上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结合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共浦城县委着力巩固和发展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作风建设,党的民主集中制日臻完善。
  一、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 1949年5月13日,浦城解放。15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浦城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国民党政权,维持社会秩序,开展政治宣传。6月5日,成立浦城县人民民主政府(10月改称浦城县人民政府),着手建立地方武装,遣散国民党第二十二临时教养院的官兵,收缴国民党武装的武器,保护粮食仓库,救济工人。8月13日,南下干部到达浦城,充实党、政机关。12月,中共浦城县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浦城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等各阶级、各阶层的代表258人,体现以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原则。12月27日开始,开展大规模
  的剿匪。1950年2月大股土匪剿灭。县人民政府提出以生产备荒为中心,结合修路支前、剿匪、减租、财政经济工作,改造村政权,进一步建设新浦城的工作方针。在农村,开展以减租为中心、以诉苦和阶级教育为内容的反霸斗争,使地主阶级的剥削制度开始瓦解。至年底,221个保改造为8个街、306个行政村,都选举产生人民政权。
  在巩固和完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的过程中,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开展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全县人民进行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全县人民参加和平签名,制订爱国公约,并捐款23万多元,可购买战斗机1架、高射炮1门。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县人民积极揭发反革命的罪行和反动会道门的罪行,镇压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基本肃清国民党残留在浦城的反革命的势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渣滓受到打击,妓院、烟馆、赌场等罪恶场所受到取缔。从1952年2月2日开始,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内开展“三反”运动;在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工商业者全面自报补税,清除国家机关内部腐败分子,打退国内资产阶级的进攻,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解放前夕,浦城经济崩溃,百业凋零,物价飞涨,经济秩序混乱。解放后,为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中共浦城县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没收官僚资本。浦城解放后,陆续接管官僚资本的金融、邮电和电厂等单位,并把这些企业改造成为新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1949年6月,浦城县贸易公司成立。1950年3月,浦城电厂成立,分别为全县第一个国营商业、工业企业。供销合作逐步形成,1952年4月2日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为浦城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是完成土地改革。1950年11月17日开始,各机关各区干部开始学习《土地改革法》。11月29日,中共浦城县委在下沙、莲塘两个乡进行土地改革试验,取得点上经验后,1951年1月上旬起全县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第一批50个乡、119个行政村,3月上旬结束。第二批26个乡、58个行政村,6月25日开始,9月下旬结束。第三批13个乡、8个街、129个行政村,9月21日开始,12月底结束。通过土改,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业生产力。
  三是领导发展农业生产。1949年10月,着手领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接收县农业推广所,建立国营农场。1950年2月后,宣传劳动光荣,对垦荒实行奖励政策,全县垦荒2010亩。1951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生产计划,以粮食增产一成为主,恢复农田水利,确实保护森林,有重点消灭熟荒,稳步发展副业生产。县成立森林管理委员会,还成立护林委员会,乡村组织护林小组500个。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发动群众修水坝30座、开水沟20条。发放贷款和救济款,解决农民生产困难。是年,粮食比上年增产14.74%。1952年3月,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宣传组织起来发展农业互助合作。4月19~21日首次召开县农业互助合作代表会议,各乡、街订立爱国增产计划,展开竞赛。11月,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立,专职干部配合中央老区慰问团慰问老区群众,开始老区重建家园工作。
  四是保护民族工商业。民国27年(1938),浦城商业有1691户,到解放前夕只有617户。解放后,人民政府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扶助私营工商业复工开业。1951年4月,组织土产城乡内外交流,土特产由滞销变为畅销,生产土纸的纸槽由128张增加到183张,迅速扭转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局面。随后,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将一部分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到1952年,工商业户达1301户。
  五是稳定金融物价。解放初期,物价飞涨仍未得到抑制,为从根本上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制定的有关政策,依靠全国统一的金融管理机构和国营、合作商业,整顿税收工作和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囤积居奇。至1952年底,物价上涨的势头被控制。
  以上措施,使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逐步发展起来。
  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恢复国民经济是解放后前三年的中心任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挥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领导全县人民全力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到195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1771万元,比1949年增长71.77%,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超过解放前最高水平。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带来教育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小学发展到160所,比1949年增长40.35%,在校学生11576人,比1949年增长1.44倍;普通中学学生达927人,比1949年增长1.15倍。宣告消灭为害甚烈的鼠疫。农民每人平均纯收入由1949年的51元增加到76.81元。
  二、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确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
  胜利完成土地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中共浦城县委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3年起,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至1956年,在全县范围内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基本完成对私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劳动人民成为社会和生产的主人。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土地改革开始后,引导农民走生产互助合作道路。1951年2月,出现临时互助组。1952年3月,贯彻普遍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整顿原有的互助组。1953年3月,中共浦城县委试办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3户。到年底,全县有互助组3108个,入组农户22422户,占总农户45.72%。1954年4月,中共浦城县委设立互助合作部,加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5年9月,农民自发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量出现,多达389个社。中共浦城县委采取“只准办好,不出废品”的慎重态度,说服一些自发社转为互助组。至1955年9月,有230个初级社,社员有6983户,占总农户13.7%。9月,中共浦城县委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的指示》,掀起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潮。至年底,全县试办1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浦城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向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过渡。这年,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占总农户86.37%,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总农户79.41%,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年粮食生产获得浦城历史上的最好收成,比上年增长9.39%,有85.13%社员增加收入。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同时,有计划引导组织个体手工业走互助合作道路。到1956年,有93.1%的手工业者加入生产合作社、组,基本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浦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1953年12月国家对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开始的,先后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由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逐步完成的。到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小商小贩有97%参加合作商店或小组。
  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在1955年9月以后发生“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偏差,但总的来说,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使浦城的国民经济成份发生质的变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从而在浦城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进行有计划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1953年冬开始实行粮、油、棉、布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开始对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政策,为顺利执行浦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扫除障碍。在实施五年计划中,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自1953年开始,注意对农业技术的推广,改变耕作制度,试种双季稻361亩。1954年,浦城人民战胜特大洪灾,大灾之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仍增产12.86%。1956年双季稻面积由上年的1142亩扩大到62671亩,但是忽视多种经营。7月,开始扭转领导生产的片面性,贯彻以粮食为主,全面发展山区的方针,80%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设副业社长、副队长。1956年,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2237万元,社会总产值3230万元,国民收入2065万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21倍、1.81倍、1.51倍。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1953年,浦城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同年6月1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次年3月31日,完成基层选举,选出浦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1人,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月26日至7月1日,召开浦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宪法草案,通过拥护宪法草案决议。1955年6月29日至7月2日召开浦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宪法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产生浦城县人民委员会等政权领导机构和浦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三、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1950年,中共浦城县委开始整风整纪,克服部分干部中思想混乱和山头主义、经验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1951年5月,中共浦城县委在富岭大庄乡结合土改进行建党工作试点,在农村建立党支部。1952年开始在机关和农村全面开展建党工作,先后举办机关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训练班,学习党员标准,进行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知识教育,发展机关党员11人,农村党员108人,新建农村党支部25个。9月初至10月17日,中共浦城县委在县直机关开展整党,组织党员重新学习标准,人人自我严格检查与批判思想上滋长的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开展批评,填写党员登记表和整风鉴定。又结合“三反”进行整党,进行党课教育,纠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土改已结束,革命已成功”,而产生的“退坡”、“换班”,不想参加农业社的错误思想。1954年6月,中共浦城县委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检查县委内部团结和集体领导问题及与下级关系问题。1954~1955年,结合农业合作化、普选、粮食统购统销等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同时进行建党,共发展党员1246人。1956年,中共浦城县委结合粮食“三定”、“整风建社”等中心工作,分四批开展整党,共整顿党支部125个。在整党中,揭发出有各种问题的党员142个,并处理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和违纪党员26人。是年,全县共有党支部148个,党员2612人。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共浦城县委对党员和机关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的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三十年》、《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等书。
  1956年春,浦城基本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取得重大成就,为全面总结浦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5月30日至6月4日召开中共浦城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浦城县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共浦城县委员会第一届监察委员会。通过整党、建党和理论学习,使全县共产党员明确党的历史任务,懂得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提高共产党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自觉性,使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更加纯洁和统一,组织战斗力得到提高。对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各项任务,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起重要的保证作用。
  第二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7~1966年,中共浦城县委依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领导浦城人民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巨大的成就。但在这10年中,由于“左”的错误干扰,全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1958~1960年,遭受以“大跃进”为标志的严重挫折。但是,其主导方面是积累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培养出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建设人才。
  一、完成“一五”计划,开展整风和反右斗争
  1957年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75倍,年平均递增13.46%。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5.48倍,年平均递增26.32%;农业总产值增长1.16倍,年平均递增10.13%。国民生产总值比1949年增长1.41倍,年平均增长11.59%;财政收入比1949年增长33.27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0万元。文教卫生事业有很大发展,文化馆规模扩大,新建文化站3个、俱乐部119个、农村图书馆69个,设立县广播站,组建2个专业剧团,新建1个电影院、2个电影队。扩建医院,建立32个乡镇卫生所。1957年全县中、小学比1949年增长2.23倍,在校学生增长3.46倍,年平均递增20.54%。人民生活得到显著的改善,全民所有制职工每人平均工资1957年比1950年增长1.09倍。
  1957年是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一年,也是集中时间整顿党的作风的一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为贯彻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中央的指示精神,4月中旬,中共浦城县委组织县直机关干部进行学习。5月24日,成立中共浦城县委整风指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开门整风,除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外,还组织县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鸣大放,帮助党整风,共提出意见1736条。其时召开政协浦城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开展大鸣大放,帮助共产党整风。广大群众和爱国人士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向县委和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提出大量有益的批评和建议,其中亦有一些错误言论和过头话。其时,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中共浦城县委按照中央指示,领导全县的反右派斗争。6月18日,政协扩大会议暂停。6月24日开展反右派斗争。7月11日,政协扩大会议复会,转为开展反右派斗争,到8月2日结束。在全国对〓势估计过分严重,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的影响下,造成不幸的后果,全县有61人被错划为右派分
  子。与此同时,从1957年7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反右派为中心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农村以大辩论的形式讨论粮食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问题,进行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11月25日起,又用一个月时间,采取大辩论的形式讨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和生产经营上的资本主义思想作风。将“重副轻农”、“弃农经商”作为批判重点,其目的是为“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跃进”作思想准备。
  二、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工作失误 1958年1月开始,中共浦城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党整社运动,目的是改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组织农村“大跃进”。2月22日,制定跃进计划,提出提前五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任务,各行各业都提出各自跃进计划。4月,成立县工业委员会。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中共浦城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向地方工业进军,提出“小型为主,遍地开花,面向农村,先易后难,先土后洋,依靠群众,多快好省发展地方工业”的方针,规划1958年新建厂矿1448个。接着进行全民战略思想转变的教育,组织2万人深入社队宣传,运用形势逼人,树立对立面的方法,批判“条件论”、“习惯论”。随着不断地反右倾、反保守,强调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做的创造精神,一场遍及全县各条战线的“大跃进”运动很快地发动起来。6月16日,中共浦城县委又不切实际提出,粮食生产要在1957年亩产138.5公斤的基础上,1958年要保证亩产400公斤,争取500公斤。6月28日中共浦城县委在永平召开全县炼铁现场会,提出年炼铁从1957年62.4吨提高到8000吨。7月1日发出“全党全民大炼钢铁”,“土法上马,全面开花”的口号,计划全年炼铁7500吨。全县利用庙宇、民房、草棚做工场,以土碓的水车做动力,用锄头、土箕等做工具,到8月27日办“厂”11087个。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后,浦城农村开展人民公社运动。9月初,中共浦城县委发出“苦战半个月,实现全县人民公社化”的号召,组织5万人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民性的大宣传、大发动。接着,在石陂、梦笔进行试点。9月12~13日分别成立红专人民公社和东风人民公社。并将试点经验推广全县各地,于9月25日,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县42个乡22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9个人民公社。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商业合并。国营、供销合作、农村集市贸易三条商业渠道变成一条。公私合营企业、小商贩过渡到国营企业,手工业生产社组升级并厂,撤网并点,转为县办厂、合作工厂或社办厂。这些做法违反经济规律,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伴随着人民公社运动,全县农村大批“资本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民自留地、家庭副业、农村小商小贩、集市贸易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而被取消。9月25日,制定更加“跃进”的《关于第二个五年工农业生产概要规划(草案)》,要求到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46倍多。11月上旬,全县办起1350个公共食堂,食堂实行供给制,参加食堂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数的90%。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把贫队富队拉平,社员的一些财产无偿收归社有,社员实行供给制或工资制,进行平均分配,抑制社员的积极性,阻碍生产力的发展。11月24日开始,不顾农业秋收的大忙,10万劳力投入炼钢铁战线,建成炼铁炉2900多个,全年炼出质量低劣的土铁5070吨。这年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85.35%,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40.51%。对粮食采取高征购,1958年实际产量只增加5205吨,而征购量却比上年增加6546吨。由于“以钢为纲”,造成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基
  本建设战线拉大,信贷、金融、物资供应打乱正常的计划,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紧张和浪费。加之在实现农村人民公社运动中生产关系急于过渡和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后果,是财政经济状况困难的一年。
  开始纠正“左”倾错误 中共中央及时发觉“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问题,于1958年11月召开郑州会议,着手纠正。中共浦城县委在1959年3月24日至4月1日,召开有5465人参加的五级(县、社、大队、生产队、生产组)干部会议,学习贯彻郑州会议精神。随后,进行以纠正“共产风”为主要内容的算帐整风运动,扭转分配拉平,没收自留地,无偿调用生产资料、劳力、产品,并村及干部作风、经济等问题。至7月份,得到一定纠正,减少“左”倾错误所造成的危害。
  开展“反右倾”斗争 1959年7月,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八届八中全会,会议由部分地纠正“左”的错误转到反“右倾机会主义”。会后,在全国开展“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使刚刚开始的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被打断。中共浦城县委开始纠正“左”倾错误工作也不得不停止,而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内容的“左”倾错误再次升级。1959年8月15日开始,在干部中“反右倾保守”,在群众中“反资本主义倾向”。10月28日至11月1日,召开中共浦城县委扩大会议,错误地将县委第二书记刘全有等5人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11月5日开始,在全县农村开展以保卫总路线为中心内容的整社运动,次年2月结束。这年11月19~24日,又召开中共浦城县委四级党员干部会议,肃清所谓以刘全有为首的反党集团的思想影响。在大会上重点批判41人,一般批判243人。155人分别定为“左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有“严重右倾思想”、“右倾情绪”、“资本主义行为”、“严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人,严重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是年,在1958年国民经济严重失调的基础上,由于重工业继续急剧增长和基本建设盲目上马,而农业却大幅度下降,国民经济出现更加严重失调的局面。而此时仍继续高征购,1959年粮食比1958年减少6757吨,而征购量反而增加7595吨,造成群众生活水平下降。
  1960年1月4~7日,中共浦城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要求不断反右倾,鼓干劲,在1959年基础上跨进更大“跃进”,1960年工业总产值要比1959年增长71.2~80%,粮食总产量要比1959年增长32~38%。此后,并队,大办农场,大平调,不切实际大搞“几个万”。1960年初,相当一部分农民生活处于困境,县开始贯彻“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的方针,抓早熟作物,组织力量大找代食品,但继续坚持“大跃进”。插秧大忙时,仍抽调劳力炼铁,加剧了1958年以来国民经济严重失调和财政经济状况相当困难的局面,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匮乏的情况亦日益严重。
  三、克服困难,调整国民经济
  1958年以来,党在经济工作中虽犯急躁冒进的错误,但全县党员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改变贫困面貌的愿望和焕发出来的革命干劲是十分可贵的。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1958年建成库容81万立方米的吴山水库,库容2111万立方米的东风水库亦在1959年11月动工。建成硫铁矿、生产磷肥的化工厂等工业企业,补充浦城工业的缺门。各工业部门的机械化、半机械化有一定的提高。公路通车里程由1957年的132.6公里增加到1960年的291.7公里。1960
  年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培养部分人才。在“大跃进”运动中,全县人民的工业意识有很大的提高。人民公社运动尽管出现一些根本的弊端,但大批发展社、队工业,为后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所有这些成就,不仅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也为克服三年困难、调整国民经济提供良好的条件。
  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中共中央重新着手纠正“大跃进”运动中的失误。根据中央的一系列文件,在三年调整期间,中共浦城县委作大量工作,取得巨大成绩。
  一是从农村工作开始纠正“左”倾错误。1960年7月,中共浦城县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讨论生产与生活、贯彻政策与发展生产、干部作风与促进生产的关系问题,贯彻劳逸结合、“大集体小自由”、实行按月预分的分配办法等。8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中共浦城县委针对农村有相当多劳力调离田间生产的严重问题,高度集中劳力于农业生产。至9月底,全县压缩非农业战线1.5万劳力回到农业第一线,占集中前农村实际劳力的24.1%。在工业战线抓农械、农具、化肥等生产,大力支援农业。12月30日至次年1月9日,中共浦城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会议部署开展整风整社,在干部反“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化风、瞎指挥风)。纠正农村中“一平二调”的错误,强调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至少七年不变的政策。中共浦城县委书记自觉进行自我批评,检查“五风”问题,推动全县整风整社。1961年4月,中共浦城县委开始宣传、讨论、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解决社队规模偏大和民主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公共食堂陆续解散。1962年1月开始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和实行包干政策。为带领群众克服困难,渡过灾荒,各级干部和党员深入基层与群众共患难、同甘苦。同时彻底退赔平调款,从1961~1962年,全县兑现退赔1023.56万元,还拨放社会救济款36.62万元。1962年对农村3961户超支户减免超支款22万元,这些使农村情况迅速好转。
  二是贯彻与落实“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理顺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1961年1月,中央八届九中全会通过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年5月和9月,中共浦城县委先后召开扩大会,县委书记带头检查从1958年以来所犯的急躁冒进错误,参加会议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各自检查总结1958年以来的工作教训,统一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压缩社队企业,调整手工业、商业的所有制,精简职工,压缩基建规模,降低积累率,加强农业生产,回笼货币,活跃市场等,使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
  三是对在“反右倾”等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甄别平反。1962年11月14日,中共浦城县委成立甄别定案和整风组织处理领导小组。对1957年反右派、1958年“拔白旗”、1959年“反右倾”、整风整社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受到错误批判处理的452名干部进行甄别平反,对在1957~1962年间,受政治运动影响而撤换和调整职务处理的干部517人中,给予恢复原职或相当原职的干部425人,给15名右派分子摘掉“帽子”。
  四是开展思想教育,学习毛泽东著作。1961年12月,中共浦城县委采取不搞运动的办法,普遍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教育树立爱国主义、爱社、爱集体的思想。从1963年起,中共浦城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向先进人物、先进单位学习,先后掀起学习雷锋、学习王杰、学习焦裕禄、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宣传平陆县抢救61名阶级兄弟事迹等活动。同时,又一次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这些活动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就是大力弘扬共产主义精
  神、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受教育的对象,既有广大青年、群众,更有广大党员、干部,在社会上呈现良好的道德风尚。党员、团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这对战胜困难,纠正失误,起到巨大的精神支柱作用。
  五是党员、干部与民共甘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纠正“左”倾错误中,浦城县各级领导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承担责任,主动纠正错误,带头与群众共甘苦、同患难。中共浦城县委还认真响应毛泽东发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带领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蹲点,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解决工作上、生产上存在的问题。1960年8月,各级干部实行“三七制”,即十天时间里,三天工作,七天深入基层,一边参加劳动,一边领导生产。还撤并8个机关单位,精简干部361人,抽调207名干部到基层加强农业生产的领导,下放129个干部到农村参加体力劳动。1963年月2月,中共浦城县委要求县、公社干部“扎根扎到最基层,蹲点蹲到生产队”和“蹲到点里艰苦工作,下到田里参加劳动”。6月17日,县委、县人委领导停止中灶待遇,停驶小汽车(唯一一部吉普车上交地委),下乡工作全部坐班车。由于从县委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与群众同甘共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党内外同心同德,社会秩序稳定,广大人民群众以高昂的热情,自力更生,战胜困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即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到1965年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基本完成,浦城经济出现稳定、协调、全面发展的态势。
  四、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城市“五反”运动
  1963年春,中共浦城县委在全县范围内用2个月时间,开展以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公报为主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批判单干风。6月17日开始,在县直机关46个单位开展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同时,在农村开展以“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11月21日至12月4日,中共浦城县委召开近万人参加的五级干部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规定》(简称后十条)。会后,县、社领导带领达527名干部组成的“四清”工作队开展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坚持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1964年2月20日至9月中旬,又以71个大队为重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965年1月29日开始,中共浦城县委在全县城乡宣传贯彻《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并以“二十三条”来指导面上社会主义教育。12月上旬,中共浦城县委抽调35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到207个生产大队开展面上社会主义教育。“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作队才陆续撤出。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人民公社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起一定的作用,推动生产的发展。但由于把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笼统地归结为阶级斗争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口号下,搞阶级斗争扩大化,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党、国家和人民蒙受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浦城也不例外。在这场灾难中,浦城人民经受严峻的考验,并赢得最后的胜利。
  一、浦城“文化大革命”
  1966年初,中共浦城县委、县人委着手制订和执行浦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一场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开始波及浦城。浦城的“文化大革命”经历3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66年5月下旬,根据中共南平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在全县文化界、教育界、文艺界以声讨“三家村”为起点,开始“文化大革命”。6月14日,县委派出第一批工作组14人到浦一中、二中、三中,剧团和中共浦城县文化支部,协助党支部领导运动。6月19日,浦城一中部分学生在校园内贴出《彻底肃清我校领导推行资产阶级教育路线的影响》的大字报,这是全县“文化大革命”的第一张大字报。接着出现全校师生停课的混乱局面。中共浦城县委规定大字报不上街,参观大字报凭介绍信,批判斗争须经过批准,试图稳定局面。7月21日,中共浦城县委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县以下单位“文化大革命”暂停的指示,县委派出工作组进驻浦城第一、第二、第三中学,动员学生复课。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公布后,全县刚刚暂停的“文化大革命”又重新开展起来,进驻三个中学的工作组被迫撤离。8月30日,浦城一中部分学生把校内孔子庙梁上大匾、孔子塑像砸毁,孔子头像抬出游街。9月1日一中校长被戴高帽、挂黑牌。随后,全县开展“破四旧”运动,大批图书、文物及古迹被毁坏。9月20日,浦城红卫兵组织成立后,大批红卫兵陆续开始外出串联。12月20日与次年1月10日,红卫兵组织二次所谓批判县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县委领导在会上受到批斗,全县出现层层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恶浪,大批领导干部被揪斗和靠边站。2月9日(正月初一),红卫兵组织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批判县委以崔来畅为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大会”。县委、县人委及全县各级领导机关和工作机构陷入瘫痪。这一阶段,中共浦城县委在应付来自红卫兵的冲击和破坏的极其困难情况下,竭尽全力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
  第二阶段 从县委、县人委工作被迫终止到1971年4月恢复中共浦城县委前。1967年3月3日和4日,两大派造反组织总部分别成立。3月12日浦城县人武部对公安局、邮电局、广播站实行管制,以后,相继对气象站、体委实行军管。3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浦城县人武部奉命成立生产领导小组,行使县委、县人委部分领导职能。4月,驻浦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支左办公室,试图稳定局势,但7月以后,两派造反组织对立加剧。8月22日开始至1968年8月7日,派仗不止,武斗兴起,全面内乱,全县城乡先后发生12起抢枪或持枪武斗等重大事件。1968年3月和4月,浦城两大派组织代表先后到南平和北京举办学习班,达成《收缴武器,制止武斗》和实行大联合的协议,但两派各据一方,没有履行,直到1968年9月,两大派才实现联合。9月30日,浦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时成立中共浦城县革委会核心小组。继后,县直各单位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县人武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浦城部队派出54名军代表,参加26个单位“三结合”领导班子,或担任军代表。两派大联合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社会秩序有所稳定。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基层中共党组织尚未恢复,全县干部在县、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党的核心小组领导下,进行“斗、批、改”,在开展革命大批判的同时,进行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精简机构、下放干部以及“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由于“左”倾思想影响和派性干扰,使一大批干部、群众遭受打击和迫害。1969年3月,开展整党建党,年底结束。1970年5~12
  月,全县348个党支部开展整党建党补课,进行“吐故纳新”,错误地开除65人的党籍。
  第三阶段 从1971年4月,中共浦城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至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结束“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1971年4月26~28日,中共浦城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恢复中共浦城县委。是年“九·一三”事件后,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力图减少“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损失。在这种形势下,中共浦城县委在9月下旬抓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着重批判无政府主义、无组织无纪律、资产阶级派性和反资产阶级思想腐蚀。12月,全县开展批林整风。年底全县被停止工作、受审查的地区管干部118人,已解放115人;县管干部127人,已全部解放。全县5864名中共党员,除66人外,全部恢复组织生活。1972年开始,全县通过批判无政府主义,扭转不敢抓生产、不敢抓业务的错误倾向,整顿和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使管理混乱、不讲经济效益的状况有所改变。12月,成立浦城县革命委员会落实政策定案办公室,对“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一打三反”运动中立案审查的人员进行结案。1973年底开始,江青反革命集团发动批判“右倾回潮”的运动,使浦城开始转机的各项工作又遭到新的挫折。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全国形势有明显好转。浦城根据毛泽东“学理论,安定团结,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着手对国民经济进行有计划调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党的干部政策和经济政策的落实,对中共组织进行开门整风,工业生产得到迅速回升,农业生产获得好收成,出现经济好转回升的局面。国民生产总值、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均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76年3月,浦城全面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使正在趋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再度陷于混乱。同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浦城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二、“文化大革命”带来灾难
  “文化大革命”中,在“踢开党委闹革命”、“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思想影响下,层层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甚至鼓吹“拿五尺锄头柄也有走资派”,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普遍被冲击、改组。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学习秩序遭到很大破坏,大批领导干部被批判、打倒,甚至农村生产队长也难幸免。一些劳动模范、优秀知识分子也被加上种种罪名,深受迫害。10年动乱,使浦城经济建设严重受阻。农村经济政策方面严重混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界限,把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来割;否定按劳分配,推行“政治评分”,破坏农村集市贸易;搞乱经营管理,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全县9种主要经济作物有5种几乎被砍绝,油茶产量1976年比1965年下降四分之三,致使产油县变成缺油县。工业生产偏重重工业,造成轻工业发展缓慢,比例失调;在管理上,不抓经济核算.不讲经济效益,投资大、产值少、利润低,百元产值利润只有1.67元,比1957年下降89.36%。1967年和1969~1976年,连年出现赤字,累计达1383万元,为这10年财政收入的39.3%。
  三、抵制“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大多数干部、群众出于对党、对领袖的无限信赖,为防止“修正主义上台”,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积极投入到运动中去。但当斗争矛头指向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出现乱揪斗、打砸抢之后,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产生怀疑,并加以抵制。中共浦城县委成立两线
  班子,力争减少运动带来的损失。一线班子抓运动,对付造反;二线班子抓生产,保证经济工作正常运转。1966年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计算)比1965年有所增长。是年12月,临江、太平两项灌溉万亩的引水工程相继竣工。1967年,陷入全面内乱后,大多数党员、群众和领导干部,在不同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艰难复杂的斗争,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使党在浦城的事业没有中断,社会主义事业没有中断,建设工作还是在曲折中进行并取得一定的成就。1967年2月,长117米的石拱浦城桥建成通车。纺织工人坚持生产,在其他工业行业严重减产的情况,纺织工业产值比1966年还增长20.69%。1968年富岭公社马家庄良种场用单季晚稻良种“鸭仔矮”连作晚稻栽培成功。盘亭公社棠岭大队的社员坚持自力更生兴修水利,增灌350多亩旱田,粮食亩产从150公斤增加到408公斤。浦城客车站亦建成投入使用。浦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局势有所稳定,浦城经济建设得到低速度的发展,特别是全国形势有转机时,发展速度加快。自1970年开始至1975年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逐步有所增长。农业生产,1970年水稻高秆改矮秆,使这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增长27.63%。1970年开始,在农村着手纠正一些“左”的政策,还制定一些有利于集体增产、个人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和使分配兑现的各项政策,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等,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粮食生产1969~1975年连续7年增长。1969年开始,工业生产有所好转,1970年,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猛增,虽然由于绝大部分是重工业投资,造成全县积累和建设、轻重工业比例失调,还建成一些缺原料、缺能源的企业,给浦城工业增加包袱。但此后相继建成的七一电站(后改称旧馆电站)、城关电站、农药厂、香料厂等,为浦城工业打下一定的基础,使浦城工业产值自是年以后逐年上升。1975年工业产值比1967年增长1.96倍,年平均增长14.51%,其中发电量1976年比1965年增长14.7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交通发展也较快,公路通车里程1976年比1965年增长1.02倍。文化教育工作也有所发展,1976年全县实现院户有线广播喇叭化。是年,普通中学从5所发展到17所;小学发展到1135所,其中附设初中班252所。虽然由于师资缺乏、教学质量差,但方便农民子弟入学,普及率提高。当然,这一切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县内各项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
  第四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自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到1988年,中共浦城县委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领导浦城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经过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把党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进行体制改革,采取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的办法.加强民主与法制的建设,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提前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后,顺利开始进行第七个五年计划,取得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开创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
  一、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21日,中共浦城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党员大会,传达中央召开的十一省市负
  责人打招呼会议精神,在全县大造声势,举行各种形式的活动,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成立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材料组。11月13日,中共浦城县委召开公社书记、组、局长会议,部署全县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开展以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帮派体系骨干分子为重点的清查工作。1977年9月至1978年8月,开展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打击贪污盗窃、打击投机倒把的“一批二打”的运动。通过这一工作,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福建追随者有牵连的一些人和事,揭露一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
  1978年5月,针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县委布置全县开展对拨乱反正具有重大意义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虽然当时在中共建阳地委主要负责人“左”的思想指导下,设置“禁区”,真理标准的讨论不很深入,但在全国大气候下,浦城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对“左”的危害深恶痛绝,联系经济建设进行拨乱反正,取得一定的成效。6月23日,中共中央将湖南湘乡县反映农民负担过重的报告,转发全国各地。7月,中央又转发陕西省委《关于旬邑县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共浦城县委全面检查加重农民不合理负担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并组织工作队,深入社、队、工厂,调查研究,解剖典型,促进中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性。1978年11月,召开中共浦城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大会动员全县党员和全县人民加快浦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彻底改变浦城面貌,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二、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实行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12月15日中共浦城县委调查总结推广仙阳公社巽岭大队5个生产队自发实行包产到组的经验。这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开始全局性的拨乱反正和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会议。1979年底1月8日,中共浦城县委发出的布置召开各公社、镇党代会、人代会的通知中,要求在会议上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2月6~12日,县召开四级干部暨群英会,传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到会代表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决心紧跟中共中央的决策,尽快在工作重点转移上作出成效。会后,全县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这年春,全县有将近一半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但是,1979年3月中共建阳地委在南平召开会议,对包产到组提出要“全面纠,不留尾巴”。中共浦城县委采取“思想不通,组织服从”的态度,3月29日发出通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纠正,引起干部群众的不满。九牧、仙阳等公社采取明纠暗不纠办法进行抵制。1980年春,全县不少社队认识到纠正包产到组不符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纠偏给生产造成损失的教训,主动建立各种生产责任制,实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小段作业,定额计酬。9月以后,为落实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会后,各公社分别召开支部书记、大队长和生产队长会议,认真检查总结各地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经验和存在问题,还把中央文件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达,组织学习讨论,解决干部群众中存在担心政策变、说了不兑现、责任制不能长期搞下去等思想,纠正部分干部对责任制的落实放松领导,放任自流的倾向。11月上旬,中共浦城县委还组织干部到不同类型的11个大队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研究,发出《关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需要解决好的八
  个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包干到户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总结推广石陂公社建立“两个责任制”(农业生产责任制、干部岗位责任制)的经验,使大多数生产队确定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1981年1月,中共福建省委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中共浦城县委在1~6月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清理“左”的思想的文件,县委及公社党委和农业、工业、财贸、科技等系统,分别摆“左”的表现,找根源、查危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解放思想。其后,县、社层层举办生产责任制培训班,加快农村改革的步伐。工业、财贸系统也培训骨干,以建立工业企业的经济责任制。财贸系统的饮食服务行业和其他集体单位普遍建立经营责任制。中等教育结构进行改革,试办农业职业高级中学。1982年1月,开始落实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有重大的改变,包干到户占生产队总数的比例由1981年的17.84%上升到95.23%。但在一些农村出现只分不统的偏向,使多年建设起来的农田水利设施、农业机具以及其他集体财产遭受到不应有的损失。虽然中共浦城县委为维护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维护集体财产做了大量工作,但只挽回部分损失。
  1983年5月18日,中共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浦城县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决定对浦城工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撤销工业局,工业局管辖的企业直接归属县经济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成为既是管理机构,又是经济组织,并建立部门和个人的岗位责任制。同年,中共浦城县委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肃清“左”的错误影响,干部群众大胆发展商品生产,搞劳动致富。至7月,全县2949个生产队有2944个生产队实行家庭式联产承包责任制,5个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多种经营包括社队企业普遍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专业户、重点户比1982年增长23.38%,经济联合体比上年增长10倍。经济体制改革横向扩展,教育和文化科技部门、县文化局下属的文化馆服务部、新华书店、农村电影队、县赣剧团分别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对科技人员推行技术承包。
  1984年,农村各项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分期分批进行调整土地,延长承包期,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把完善田、山责任制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实行农、林、牧、副、渔、工全面承包。承包责任制向农业技术、交通、农村文教广播事业和其他领域发展。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进一步发展,还出现9个专业村。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转向工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的重要支柱。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证的农村个体工商户1599户、个体运输专业户1032户。进一步搞活农村流通,农村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方向转变。4月,中共福建省委支持55位厂长、经理“松绑”放权的呼吁后,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多次反复调查研究,先后下达4个改革文件,对国营工贸企业、二轻集体企业、农村和党政机关实行全面改革,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使全县各项改革初步配套,同步进行,扩大整个改革成果。职工的权、责、利明确,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是年下半年开始,中共浦城县委广泛深入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进一步澄清思想,清除“左”的流毒。10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经济体制改革从探索试点阶段进入具有目标模式的全面阶段,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进入以综合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城市改革以搞活企业为中心,实行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在国营企业进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基本建设普遍实行投资包干、拨改贷、招标承包。商业流通领域进一步扩大市
  场调节,建立贸易中心,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小型零售企业、饮食服务业放开经营。计划、劳动人事等也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1985年,是全面改革的第一年。1月18日,中共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近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共115条。3月底,成立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上半年价格改革出台,调整农村粮、油购销价格,放开猪、禽、菜、蛋、鱼、水果等鲜、活商品价格和木材价格。由于发挥国营企业参与经营管理、市场调节的主渠道作用,整个市场价格基本平稳。农村进行第二步改革,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实行合同订购,放开竹木市场,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下半年,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消费基金、控制信贷规模、控制外汇支出的形势下,继续改革开放、搞活。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到年底基本完成。在企业内部,工资和奖金制度改革进行一些尝试,有计件浮动工资、定额工资、计分计奖、职务补贴、岗位津贴、技术津贴等形式。在搞好物价、工资两大改革的前提下,继续搞活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1986年,县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贯彻中央“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方针,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全县有37个工业、贸易、农业企业与全国12个省、市及福建省82个单位建立联合和协作关系,联合项目达94个,转让技术322项。落实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推进流通领域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控制和管理,实行工交企业职工退休统筹管理,并在金融体制改革和股份制、租赁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新的进展。1987年,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向前推进。特别是下半年,以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的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有27家工业贸易企业向县财政局签订6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合同。有43家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制、转制、租赁。全县103个工贸企业11630名职工实行17种形式的浮动工资。与之相配套的其他方面改革也进一步深入。11月2日,中共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关于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使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的第二步改革与科技体制改革成为相互结合、互为促进的态势。1988年,中共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在认真总结九年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先后研究制定深化农村改革、工贸企业改革和鼓励外商投资优惠办法等7个文件。6月,全县开展“开放型经济宣传月”活动,增强干部群众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农村改革方面:一是把深入农村改革摆在总揽农村经济全局的位置上来,成立县、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县乡两级分别举办深化农村改革业务培训班,共培训骨干1289人。全县组建村经济联合社87个,建立机耕、植保、购销、水利服务队315个;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各业承包合同,全部进行一次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三是采取集体、个人入股和以借转贷、换据计息等形式,因地制宜组建乡、村合作基金会118个;四是继续稳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把山地开发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突破口,以仙阳镇办林场和樟溪村办林场为试点,开展林、茶、果场的整顿和规划工作,恢复和创办乡镇林场16个,村办林场108个。企业改革,围绕“配套、完善、深化、发展”开展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对27家预算内国营企业原承包基数偏低的合同进行修订,增加产品质量、消耗、技术改造、出口创汇、创新产品、创优质产品及安全等7项指标。商业部门又将43家集体零售商业企业全部放开经营;二是推行“一岗两制”试点和租赁承包试点;三是全面推行供销大承包;四是进一步理顺国家对企业分配关系,以1987年底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为基数,对59个国营企业采取以工资总额同实现或上交利税为主要结构形式的分配办法;五是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继续实行多种形式的工资与劳动定额等结构办法,同时推行优化劳动组合,实行“厂内退休”、“厂内待业”等办法;六是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
  革,改理事会、监事会为社务管理委员会,实行联社主任负责制。在巩固和加强原有13个专业合作社的同时,新成立茶叶联合社。价格改革迈出较大的步子,触及原有经济体制的关键部位。4月,放开彩色电视机、名烟酒的价格;5月,调整食糖销价;6月,在提高粮食、油料合同收购价的同时,调整国家定量供应的粮、油销价。与价格改革相配套,给职工以相应的补贴,缓和由于物价上涨过多影响职工生活的突出矛盾。9月起,中共浦城县委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把改革的重点转到治理、整顿上来。
  1979~1988年,中共浦城县委领导浦城改革历经10年,取得令人注目的成就。无论城乡经济还是人们的精神状态,都发生巨大的变化。但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传统痼疾影响和体制转换时期中改革的综合配套不够,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在改革前进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政治体制改革 1978年9月后,各公社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选出陪审的群众代表6~12名,恢复实行第一审案件群众代表陪审制度。1979年12月,中共浦城县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偏低问题。会后,中共浦城县委组织部组成3个小组到各公社对领导班子以及农技干部进行考核,选拔一批农技干部进入公社领导班子。是年,推广选举企业基层领导干部的办法,在县商业局进行试选,民主选举门市部主任。年底,中共浦城县委总结推广这一试点经验,要求短期内对学校、县属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都由民主选举产生。1980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实行直接选举。12月,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浦城县人大常委会和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同时选举产生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司法检察单位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从体制上结束“文化大革命”期间建立的立法、行政、司法合一的“革命委员会”。其后建立律师制。是年12月,恢复政治协商会议浦城县委员会的活动,巩固和完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1981年2月17日,中共浦城县委三级干部会议提出要搞好党政分工的问题。5月,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职责进行认真研究,分别订制工作职责、范围和有关会议制度。12月开始,改变过去大多数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成员由上级任命的做法,结合年终总结召开党员大会,对支委会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在此基础上,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支部领导成员。同时,由社员民主选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和生产队的领导。1982年,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权,选举产生的公社管委会正副主任、正副镇长,由社、镇人民代表大会公布,不办理任命手续。县人民政府委、办、局的领导任免均需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才能由行署或县人民政府任免。1983年,县人民政府委、办、局正职领导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副职由县人民政府任免。10月,开始县级机构改革,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领导成员,至1984年3月基本完成。县级工作部门由40个改为32个,其中撤销2个,合署办公3个,改为经济实体3个。领导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有较大的改变。全面推广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副职由正职提名聘请,由主管局任免。车间主任等中层干部由厂长任免。企业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分层管理,分权而治。中共委员会(总支、支部)书记作为党组织派出代表,行使党的基层组织权,党的书记要保证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全面实行。7月,还开展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工作,至9月结束,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实行党、政、企分开,建立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乡经济联合委员会,并建立乡一级财政,设乡财政所。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生产大队改为村委会,按生产队建立村民小组。12月,下放党员的审批权限,科局级正副级领导入党由县委审批改由县委组织部协助审
  批。1985年1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实行重大改革,设立常委会,人大机关设法制委员会,科技文卫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是年,干部管理权限下放,股级干部由主管局任免。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干部56名。1986年5月开始,建立部、委、办、局、乡级后备干部制度。1987年,建立健全县委同党外人士定期座谈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发挥非党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6月,进一步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下级对上级负责,行政部门副职对正职负责。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会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10月9日至11月21日进行县党代表换届工作,代表和县委委员都实行差额预选。1988年2月,中共浦城县委在管九、金樟、九秋开展党员目标管理的试点工作,5月全县铺开。至年底,95%农民党员都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这年,中共浦城县委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努力转变县委职能,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提出“四统一,四分开”即:党政领导班子奋斗目标统一,职能分开;思想政治工作统一,业务工作分开;中心任务统一,经常性工作分开;干部工作统一,干部分级管理、任免权限分开。做到“四转变”,即经济工作从微观领导转为宏观领导;从干预政府工作转为参预工作;从包揽具体工作转为协调工作;从封闭谋划转为开放活动,实行协商对话。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精神文明建设 1981年,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82年3月和9、10月,以城镇为重点,开展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对群众进行学雷锋、树新风等一系列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城区拆除违章建筑90多处,违规违章摊点84个,8个公社所在地集资铺水泥路面。6个公社办起文化中心,102个生产大队办起俱乐部。各单位建立文明制度,出现一批文明单位和文明大队。1984年,全县城乡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紧紧围绕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这个中心,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在城镇开展清除精神污染,查禁诲淫物品。1984年,成立县“五、四、三”办公室,并建立部、委、办、局和乡镇的“五、四、三”活动领导小组,各部、委、办、局与县委签订“五、四、三”协议书,乡镇签订创建文明乡镇竞赛倡议书。实行承包责任制,城区单位和住户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达到文明单位标准)。文明礼貌活动以“三优一学”(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学雷锋、学先进)为主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颁发《浦城县城关地区暂行管理办法》、《浦城县殡葬管理的规定》,对城关地区交通卫生和市政建设进行全面整顿,同时以思想教育和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全面推行殡葬管理改革,实行火葬。县城组织31人的执勤队,在城关主要街道执行城区管理规定。五一三路进行拆建,两旁人行道统一扩大到5米。是年还开展振兴中华读书演讲活动,以提高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自开展群众性“五、四、三”活动以来,至1984年,文化建设方面,建成水南游览桥、大众电影院、仙楼山公园、西门公园、浦城剧院和11个电视差转台、324个农村体育场、11个乡镇文化中心站、154个村俱乐部。环境建设方面,整治五一三路和19条街巷,新建一批公共设施,农村铺设水泥路、石板路96条。全县共青团支部、少先队组织815个送温暖小组,有1200名青少年参加为民服务队,上街下乡义务为群众服务。
  1985年,精神文明建设从过去偏重造声势、搞突击活动,转为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的经常工作;从过去偏重市政、文化建设转到市政、文化、思想建设一起抓。坚持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以“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为重点,结合机关整党,普遍开展爱国
  主义、为人民服务教育,理想、纪律、职业道德和文明礼貌常识教育,提倡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开展向英雄、模范学习,组织英模事迹报告会。
  1986年9月28日,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共浦城县委于10月28~31日召开扩大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会议要求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战略地位,渗透到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不仅是思想文教部门的任务,而是各条战线和一切部门的任务,是全党全民共同的长期任务。这年,在乡、村两级整党中,强调党员必须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乡、村两级党组织普遍制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机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同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根据财力和条件,因地制宜,兴利除弊。农村各个党支部积极筹备资金,投资955.21万元,投工31.49万个,修建公路、道路193条407公里,桥梁162座,修建凉亭88个、饮水工程154处,修建学校教室、教师宿舍193座30150平方米,还架设广播线路、建电视差转台、修建公共厕所等。全县农村普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推广忠信外洋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一家一户,莲塘吕处坞搞好文化室建设、改善农民文化生活等14个典型经验。全县除城郊3个乡镇外,实现乡乡有文化中心;建有电视差转台30个,覆盖面达72%;整修615个自然村的有线广播网络,通广播的村委会占总数的96.5%。
  1987年4月3~7日,召开中共浦城县五届七次全会,讨论通过《中共浦城县委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十条措施》。是年,开展以“四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形式教育,组织各种报告会,以身边的先进人物教育身边的人。农村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把创建文明单位、五好家庭纳入振兴浦城总体建设规划。至1987年,全县创建文明单位399个,五好家庭20300户,五好家庭标兵户230户,双文明户988户。
  1988年,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创“三优”为基础,开展“两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为重点,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建设一个适应改革开放的环境为目的,进行形势、振奋精神、党政廉洁、艰苦创业、民主与法制5个方面的教育。建设文明窗口,创建文明单位,着重开展创建“文明浦城”一系列活动:年初开展1987年度浦城“十大新闻”、“十位新闻人物”的评选;春节期间,组织龙灯、花灯竞赛;3~7月,进行全县企业厂歌、行业歌创作演唱比赛;8月,举办国防知识学习竞赛;9月,举办“荷花杯”征文比赛,反映发展开放型经济中涌现出来的典型;10月,开展第一次“敬老日”活动,举办“知我浦城、爱我浦城、建我浦城”知识竞赛;11月,举行“我心中的党员形象”演讲比赛,开展商业服务行业“十佳”与“十差”营业员的评选,商业系统开展迎春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是年,对1984年以来被县以上命名的239个文明单位、文明村镇,采取评分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地区检查组对浦城省地两级5个文明单位进行抽查,得到高质量的服务、高标准的管理、高层次的意识带来高水平效益的评价。这年,全县有国家级命名的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6个,省部门命名的文明单位8个,地区级文明单位27个,县级文明单位309个。全地区10县、市精神文明考核中,总分名列第一,创建文明县城取得成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79年10月,中共浦城县委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开展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单位、公社要建立治保委员会、消防领导小组,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1980年,全县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并将其内容绘制成图片巡回
  展览。1981年5月,在中共浦城县委领导下,组织县直各部、委、办及工、青、妇等部门进行综合
  治理社会治安,形成全党抓、部门抓的局面。6月3~5日,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搞
  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措施办法。公安、司法部门把整顿治安列为中心任务,组织三次集中打
  击现行犯罪分子的统一行动,挖团伙,追逃犯,破大案,严厉打击“六犯”(杀人、放火、抢劫、强
  奸、爆炸和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现行犯罪分子),召开28场处理犯罪分子大会。县成立青少年
  教育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轻微违法青少年,落实帮教措施,使76.8%以上的违法青少
  年有明显转好或停止违法活动。98个内保单位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1982年,中共浦城县委
  成立政法委员会并加强政法部门基层建设,成立公社公安派出所,配齐公社专职的民政、司法
  助理员,建立健全调解治保组织。12月,全县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制定乡规民约,城区开展安全
  教育活动。政法各家根据自己的业务,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社会治安。
  县人民检察院对14名监外执行改造的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协助所在单位和亲属组成帮教小
  组。这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起数比上年减少33.3%,达到解放以来社会治安状况最好的1965
  年的水平。1983年,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贯彻以“打”为首,打、防密切配合的方针,形成群防群
  治、齐抓共管的格局。同年5月12日县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
  动。7月,中共浦城县委同意县公安局《关于组建防火治安联防队,强化基层治保组织的请示报
  告》。8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3年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984年6月,第一战役告
  捷后,开展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7月20日,召开全县法制教育工作会议,其时,全县各级党委
  抽调325名干部组成115个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制宣传网,法制宣传报告
  员达702人。政法部门组织60名干部按口分系统包干,上68场法制课,中小学开设法制课。为
  配合法制宣传,县人民法院召开多次公判大会,选择县内典型案例制成图片巡回展览。为做好
  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实行“四包”:即工厂企业包职工,学校包学生,街道、农村包社会青年,家
  长包子女。1984年全县刑事发案率降到占总人口万分之一点六九,达到历史最好水平。1985年
  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县政协联合组织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视察团,对37个单位进行视
  察。这年,在乡镇工贸单位推行社会治安承包责任制。5月,在管厝乡、货车队召开试点现场会
  后,全县推开,逐级开展治安承包。6月,开始在全县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简称普法
  教育),计划五年的时间,比较系统向全县公民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
  法、森林法、兵役法、水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教育。当
  年抓宣传、抓队伍,开办3期普法教育骨干训练班,培训3140多名普法骨干。1986年6月,在
  中共浦城县委部署下,完成“严打”第三战役。通过“严打”,社会治安有好转,治安秩序非正常状
  况基本改变。“严打”后3年(1.983年9月至1986年8月)比“严打”前3年(1980年9月至1983
  年8月)刑事发案件数下降23.4%。刑事案件平均发案率“严打”前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
  二点八一,“严打”后为万分之二点一二。但重大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严打”后3年比“严打”
  前3年上升92.2%。“严打”后,开展规模不等的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1986年,开展打击盗窃
  自行车、查禁赌博、盗挖古墓以及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小会战。这年,政法部门进行调查研究,
  组织21次调查研究工作,编写各种材料298篇,提出司法建议23件,情况汇报和调查报告31
  份。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落实各种治安承包责任制。乡镇所在地组织联防队19个,各村委
  会通过整党,治保、调解组织得到整顿充实。19个乡镇建立司法办,16个乡镇建立公安派出所,
  在乡镇建立6个法庭。130个内保单位,200人以上单位设保卫科、股,70个人以上单位设保卫
  干部,全县配备保卫干部215人。加强旅店业和废品收购站管理,2次整顿54家旅店业。堵塞
  犯罪分子吃、住、行、贿(赃)作案渠道。对664个帮教对象,成立帮教小组共552个,一年来有430名转好或停止违法。对暂住人口集中的工程队、包工队建立治保组织91个。妥善安置劳改、劳教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34次全县性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推动青少年学法热情。举办3期经济合同学习班。还采用戏剧、录像、广播、图片案例展览等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综合治理,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积极性提高,农业银行营业员张秀凤、蒋文妹与抢劫储蓄所的犯罪分子搏斗,保卫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富岭洋墩村甘寿兴用机智方法抓获2名抢劫分子,送县公安局法办。1987年,中共浦城县委以“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为指导思想,用“严打”促进综合治理,用综合治理配合“严打”。在工作部署上,坚持以“打”为首,打防紧密配合,层层召开会议,将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动员和组织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抓治安工作,建立起综合治理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制,坚持“抓系统,系统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并开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使综合治理工作走向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是年,加强对社会治安的调查研究,针对各个时期治安出现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采取经常抓和突击抓相结合、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开展打现行、反盗窃、抓流窜、挖团伙、拘犯罪分子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及查禁取缔卖淫嫖宿,查禁播放淫秽录像等四项斗争,促进全县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1988年,全县从领导机关到基层实体已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36个,做到工作层层有人抓,全县城乡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治安防范体系,每个基层派出所人员由3人扩充到5人,在临江、仙阳、城关成立中心法庭,19个乡镇均设司法办和法律咨询服务站,5个乡镇设立检察室。治保调解、内保组织得到加强。县委领导和政法委领导先后深入15个乡镇、2个农场、38个村调查社情,研究制订统一行动方案,解决出现的一些社会治安问题,认真总结交流法制工作先进经验,先后召开全县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经验交流会和其他表彰会、现场会,大力组织普法教育,普及面达84.9%。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6、7月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分子,9、10月开展集中打击严重犯罪,统一行动,强化各种社会治安管理,清查社会丑恶现象,促进社会治安的稳定,全年没有发生恶性凶杀案件,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四、落实政策
  自1971年12月开始,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落实纠正。1972年成立县落实政策定案办公室。1975年1月,成立浦城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这期间,落实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一些错案,但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落而不实。1976年春,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影响下,落实政策办公室工作处于停顿状况。
  1977年3月,恢复落实政策的正常业务,重新抽调干部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落实。1978年5月11日,成立中共浦城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5月29日,调整加强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充实落实政策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文化大革命”中清队、整党、“一打三反”运动立案的人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查验收。12月9日,中共浦城县委发出《关于做好干部档案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将清理干部档案作为搞好落实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各公社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处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浦城县委将落实政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再次调整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做到凡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不论过去列入复查与否,全部重新列入复查落实范围。1979年11
  月1日,中共浦城县委成立投诚起义人员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国民党起义人员17人、投诚人员2人进行落实政策。是年底,将61名错定的右派分子全部摘帽改正。1980年3月10日,中共浦城县委成立区别原工商业者与劳动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1956年实行按行业公私合营的557户中,将带进公私合营企业被统称为私方人员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482户,区别出来为劳动者。同月,还开始对划为“不纯”分子的87人,进行复查、改正和安置工作。10月,中共浦城县委召开全县落实政策工作座谈会,加快落实政策步伐,省、地、县三级进行验收。1981年4月,开展对“反右倾、拔白旗”运动案件进行纠正平反工作,6月底结束。对运动中立案处理155人,未立案乱批乱斗的1439人,在1962年甄别的基础上予以政治上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其中书面平反942人,口头平反652人。7月,对“不纯”案件复查基本结束,维持原处理11人,其余都作改正和安置。8月,“文化大革命”案件的复查基本结束,改动面从1978年底的30%、1979年底的74%,到是年的92.4%。是年,还开展对1963年至“文化大革命”初期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1年“整风整社”运动、改造落后乡、改划成份和台胞、台属、归侨、侨属的政策落实工作。对1977年9月至1979年开展一批、二打运动中的错案进行纠正。1982年8月,对历年开展各种运动的复查工作基本结束,对历史老案中的错案进行复查改正工作。10月,着手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1983年1月,接到申诉的历史老案153件,正式列入复查范围83件,结案80件,维持原结论46件。1985年5月,全县要求解决地下党党龄、党籍问题的申诉43件,经复查落实恢复党籍23人。1987年,落实政策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已复查落实过的案件“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列入复查未落实的抓紧落实,切实解决问题。未列入复查和新发现的案件,规定期限逐件复查落实。通过复查落实,执行“昭雪冤案、平反假案、纠正错案”。在复查落实过程中,对一切不符合事实的结论和材料不留尾巴,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实属冤、假、错案(包括错拘、错捕或打成黑样板)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做好消除影响工作。年底,全面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基本完成。
  自开始全面落实政策至是年,全县共立案审查2071人(不包括“一批二打”运动),分别进行落实,其中改动原处理1785人,维持原处理286人。对拘捕23人中,宣告无罪2人,撤销判决的16人,维持原处理的5人。开除公职、开除党籍17人中,给予双恢复的10人,恢复公职的1人,维持原处理的6人。开除党籍142人中,恢复党籍101人,维持原处理41人。开除公职529人中,给予收回安排361人,因年老体弱按退休、退职处理62人,病故28人,维持原处理78人。其他党纪、政纪各种处分417人,给予撤销处分320人,改变处分9人,维持原处分88人。审查原处理结论943人中,给予撤销结论499人,修改结论376人,维持原结论68人。对未立案受到批斗的3368人,发给平反恢复名誉通知书。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抄财产的1761户,共折价11.7万元,归还1754户,还款11.6万元。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对受害者进行妥善安置,补发工资、调高工资,本人及配偶、子女户粮关系迁到农村的给予迁回城镇落户。清理档案84054份,其中退还本人2774份,组织处理81280份。1988年1月中旬,中共浦城县委召开落实政策总结会议。4月20日,县委发出《关于撤销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要求遗留的少量问题,分别由各职能部门作为正常工作继续善始善终加以解决。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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