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量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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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1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量变革
分类号: TB9
页数: 1
页码: 647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计量管理、计量变革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计量管理 计量变革

内容

明清《浦城县志》均记载,是时县用长度单位为毫、厘、分、寸、尺、丈,容量单位为撮、勺、合、升、斗、斛、石,重量单位为毫、厘、分、钱、两、斤、担,面积单位为忽、丝、毫、厘、分、亩、顷。民国4年(1915)1月,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采用甲、乙两制,甲制即营尺度库平制,以尺为单位;乙制为万国权度通制,以公尺为单位。民国17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推行市用制和标准制(即万国公制)。民国18年,国家度量衡局局长(浦城籍)吴承洛主持修订两制换算标准为:1公升等于1市升、1公斤等于2市斤、1公尺等于3市尺,时称“一二三制”,但浦城民间受传统习惯影响,仍沿用明、清旧制,其度量衡器称老尺、老斗、老秤。还有鲁班尺(木匠用,1.2鲁班尺等于1市尺)、栳(大杆秤)、三厘栳(103斤为100市斤)、五厘栳(105斤为100市斤)、九六姥(96斤为100市斤)。民国25年7月,县政府强行市用制,其与老制换算标准为:1市尺相当于9寸5分老尺;1市斗相当于3.1老牙斗;1市斤相当于老秤0.85斤、三厘秤0.825斤、五厘秤0.81斤、加一秤0.773斤、九六秤0.8854斤,市用制得以推广。民国28年2月,县政府《办理度量衡工作报告》称:“度器已划一者有布业、广货业、成衣业等,共换新器2980余件;衡器已划一者有烟业、屠业、盐业、南货业等,共换新器4900余件;量器换新者有米业、酒业,共2300余件”。但实际上仍有新旧度量衡器并用的现象。
  1949年秋,征收公粮,专署规定一律用新秤。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内实际情况,允许使用老秤。1953年,统购统销中,县人民政府规定一律使用新秤,但市场上私商仍新旧制并用。1956年,全县度量衡统一使用市用制。1959年国务院发布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公制计量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同时允许保留市制,但对市制中原定1市斤为16两改1市斤为10两,唯对中医处方允许1斤为16两、1两为10钱制,还对英制的使用作明确限制。1965年底,基本完成改16两秤为10两秤。1978年12月中药处方、销售一律实行克、毫克为计算单位,废止两、钱、分制。1980年,县属工业、商业、粮食、物资供销部门一律使用国际公制计量。1981年,推行由国际单位制推行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方案(试行)》。1984年2月,推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7年,全县商业企业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业企业建立各项标准计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集市开始实行公斤秤。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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