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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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06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共建筑
分类号: TU242
页数: 4
页码: 603-6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蒲城县城乡的公共建筑的建设发展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城乡建设 公共建筑

内容

一、清及其以前的公共建筑
  县署公廨 在光禄街东(今五一三路东段)。
  县丞署公廨 在县署仪门内,赞政厅之左,后别自为署,建在县署东。同治二年(1863)移驻富岭街,以高泉司旧署改建。县丞奉裁,署由清理官产处售为盐局办公所。
  典史署公廨 在县署仪门内贡册库前,后建在县丞署东。民国4年(1915),由官产处出售。
  建镇中营守备驻扎衙门在城东城隍庙左,明正统六年(1441)建。清顺治四年(1647)为协镇府。后为中营游击驻扎所。后又改为守备衙门。民国4年由清理官产处售为民居。
  演武厅 在县南浦门外,离城1.5公里。清顺治四年建。民国4年由清理官产处售与民为蔬圃。
  税馆 在县西迎远门外西关,原名通惠馆。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建。清咸丰八年(1858)毁。同治五年税归委员征收,另租民房为办公所,其馆废。
  公馆 在迎远门外墈头(今和平路),原名驻节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在文昌阁旧址改建。咸丰八年毁,后以县署上房为公馆。民国初就遗址建为盐仓。
  学宫 宋庆历二年(1042)创建在龙头山,元季毁于战火,明正德十六年(1521)迁于皇华山麓(今浦城一中内)。
  教谕署公廨 在明伦堂后(今浦城一中内),民国初,改为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
  训导署公廨 在明伦堂东,民国初,改为教育会。
  试院公廨 在训导署东,咸丰五年以修文庙余款创建。同治五年,因建造县署经费不敷,试院拆去,木料、砖瓦卖与守备衙门,改建中营守备衙门。民国6年成为县立中学操场。
  按察分司公署公廨 在直街,原为建宁道署,明洪武三年(1370)建。后改为提刑署,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改为义学,不久废。
  布政分司公廨 在县城东,明正统五年奉工部勘建。
  西察院 原为千户所衙门,在前街。明成化十二年(1476)建,崇祯十七年(1644)知县郑为虹升授御史,驻守浦城,改为西察院,清初废为民居。
  清及清以前其他建筑还有:
  府馆,在县城东,明成化九年以元妙观隙地建,清初废。税课局,在皇华坊(今上坑沿西),元至正年(1341~1368)建,称税课司,明洪武三年改称税课局,正统(1436~1449)后税课局裁撤,废为民居。河泊所,在南浦门外南浦桥南侧。明洪武十四年设,天顺元年(1457)河泊所裁撤,废为民居。阴阳学,在县谯楼左,明洪武十八年设,万历(1573~1620)年间废为民居。医学,在衙前西。明洪武十八年设,万历年间废为民居。电报局,清光绪九年(1883)租赁民房,局所开设在后坊(今上坑沿路)大鱼塘旁,光绪二十六年移置司前。邮政局,清光绪三十年创办时,租赁大溪沿陈氏祠(在今和平路)为局所。南浦书院,在仙楼山麓。此外,清代会馆有:三山会馆,在磡头,全浙会馆,在江山街,江西会馆在司前,旴江会馆,在瑞龙巷,江南会馆,在水南大路沿。
  二、民国期间的公共建筑
  县政府办公楼 沿袭清代,仍设今五一三路东段。民国23年7月至民国26年1月,第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亦设在此。
  国民党县党部办公楼 民国16年设在孔庙,民国29年后改设大溪沿(今和平路县总工会址)。
  三青团浦城分团办公楼 设在孔庙(今浦城一中)。
  县参议会办公楼 设在仙楼山南浦书院旧址。
  县国民兵团团部办公楼 设在县政府内。
  县警察局办公楼 清宣统二年(1910)创办时,设在棋盘街保甲总局址,其后体制数变,局址迁入直街(今解放路)。
  县司法处办公楼 成立初,设在东门塘,民国31年迁到凤池社(今劳英路)。
  此外,民国期间其他公共建筑还有:
  禁烟公所,清宣统二年创办,设在县署土地祠,民国初,移局址于典史旧署,至民国5年裁撤止。新兵招待所,设在妈祖庙(今龙潭门路)。军政部二十二临时教养院,设在仙楼下石镜庵。闽浙赣三省绥靖指挥部,民国31年8月移驻浦城至民国34年撤销,均驻苏处衕(今苏处弄)。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部,民国33年7月迁入至民国34年8月撤离止,驻水南天后宫。突击总队司令部,民国33年8月迁入,随后组建突击总队第三队,均驻溪下,建筑简陋营房62座。军政部西南干训班,民国33年7月迁入至民国34年8月撤离止,驻孔庙。英国军事代表团驻址,随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部迁入,驻水南东岳庙。县田赋粮食管理处,原设金鸡岭,后迁县政府内。县级公学粮仓库,设在南门街(今皇华山路)。县公有款产管理委员会,设在清水井原财务委员会旧址。县税捐稽征处,设在县政府内。县物价管制处,设在前街。县农业推广所,设在梦笔山。浙江省公路局浦城管理站,设在中街。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三区局浦城管理站,设在下岚。两浙盐务管理处浦城转运总站,设在直街。中央银行浦城分行,设在谭处衕。福建省银行浦城县分行,设在后街。中国农民银行浦城分行,设在后街。邮政局,设在大溪沿(今和平路)。浙江邮政管理局浦城邮政汽车站,设在迎远门外(今和平路)。电报局,设在司前。电话局,民国25年开办时设仙楼下,后迁至硕辅社(今解放路)。民众教育馆,民国18年创办时设在魁星楼,后迁至孔庙,民国34年迁至东门塘。县立图书馆,设在东门塘。县立体育场,设在直街。清道队,设在花园衕(今花园弄)。公立医院,设在直街,民国37年利用溪下营房的砖瓦建,其规模为当时全县西式公共建筑之首。
  三、解放后的公共建筑
  解放初期,机关单位多在旧房办公,1949年底,城区各种公用房屋建筑面积33547平方米。1951~1953年,利用城墙砖建公安局办公房、水南粮仓、浦城中学教室、县人民影剧院、县人民政府办公楼等公共建筑。1954年开始,在城西建厂房。1957年建县干部招待所。至1958年城区共建厂房1.1万平方米。1950~1959年,城区建成公共房屋6.1万平方米。
  1960年9月,建成县人民大会堂。同年在人民大会堂东建中国人民银行浦城县支行。1962年,华东车队在城西莲塘山坡兴建厂房、宿舍。1965年,建成县人委前座办公楼。1966年,在县城西建汽车客运站和建筑公司办公楼。1960~1969年,县城建成公共房屋14.54万平方米。1972~1974年,建浦城第二中学校舍,建筑面积2558平方米。1974年,在梦笔山建香料厂,占地9608平方米。年底县医药公司大楼落成,从而形成2~4层的大圆弧建筑群。1977年物资局在马莲河畔建办公大楼及仓库,建筑面积8777平方米。1979年,在城西郊三里亭建纸厂,占地面积2383.18平方米。1970~1979年,县城新建各类公共房屋38.35万平方米。
  1980年,建成百货公司小圆弧门市部大楼,从而形成2~4层的小圆弧建筑群。同年,在五一三路东端建成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楼,在北门建成无梁楼板结构的冷冻库。1981年,开始在马莲河两畔河滩兴建工厂、住宅。是年,建成大众电影院。1983年调查,城区轮廓范围面积557.51万平方米,建成面积333.67万平方米。城区布局分散系数(轮廓范围面积与连片部分用地面积之比)为1.72,城区布局紧凑度(用地面积与连片部分用地面积之比)为0.61,城区建筑基底面积100.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1.40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面积为18.22万平方米,占13.87%,公共建筑面积24.86万平方米,占18.92%,居住面积88.32万平方米,占67.21%。居住建筑平均层数1.497层,居住建筑密度54%,居住建筑面积密度67.61%,平均每人居住建筑面积19.69平方米。
  1985年城区公共建筑布局:化工产品的工业处在城北部偏西,主导风向上风地段;食品工业、村头纸厂、棉纸厂、织布厂的漂染车间分布城区东南;化粪池设在溪下桥头,处城区上游地区,污水直接排入南浦溪;生物化学厂在仙楼山公园的西侧靠北,给仙楼山公园带来空气污染;污染源县医院处于浦城一中、县委、县政府机关、实验小学之中;生活区主要是老城区的原民房住宅构造,公共建筑主要集中在五一三路两侧,商业仓库亦在五一三路东段,由于混杂交叉,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又给五一三路带来大量的人流交通问题;新建的住宅自成系统,建设分散零乱;修配厂在七星桥头交通要道的城市主要地带,不仅给城市带来污染,并影响交通,对外交通无法形成环路。
  为改变不合理布局,1986年开始兴建北门新区。至1988年,在北门新区建烟草专卖局、民政局、农业银行、税务局、图书馆、老干部活动中心、乡镇企业局和供销、商业、农业贸易中心等楼房。1980~1986年新建各种公共房屋46.33万平方米。1988年,在城区规划面积13.3平方公里范围中,各种公共房屋面积103.35万平方米,占7.77%。其中按产权分:公产10.27万平方米,占9.94%;全民单位自管公产68.64万平方米,占66.42%;集体单位自管公产24.44万平方米,占23.64%。按用途分:工业交通用房28.67万平方米,占27.74%;商业服务用房11.78万平方米,占11.40%;教育医疗用房7.54万平方米,占7.30%;文化体育用房1.11万平方米,占1.07%;办公用房7.59万平方米,占7.34%;其他各种用房46.66万平方米,占45.15%。
  解放后重要公共建筑的座落及其变迁如下:
  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沿用民国县政府地址,仍设五一三路东段北侧至今,其间县人民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均设于此。
  中共浦城县委办公楼 成立初期设在原国民党县党部旧址。1956年与设在大溪沿原李宅的县总工会对换。1968年9月,中共浦城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时,在县革命委员会内办公。1971年4月,中共浦城县委恢复成立时,亦设于县革命委员会内。至今仍与县人民政府同址,在县人民政府后院。
  中共浦城县纪委办公楼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政协浦城县委员会成立初至今均与县人民政府同址。
  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 成立初设在苏处衖原季宅,1968年10月迁入县革命委员会内,1980年迁入五一三路的燕尾弄路口。
  县人民法院办公楼 1952年县人民法庭与司法科合署,设在县人民政府右侧。1952年12月,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迁到祝家街(今五一三路)。1958年10月,再迁到大西门城墙背。1972年10月,人民法院恢复,设在公安局内。1981年7月迁到五一三路西段新建的办公楼。
  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1955年成立时,设在公安局内,1956年迁到新华路。1979年1月,恢复成立后,设在公安局内。1981年7月,搬迁到五一三路西段,与县人民法院同一办公楼。
  县公安局办公楼 1949年6月成立时,设在和平路,1956年底迁到大西门城墙背,1970年6月迁到大溪沿原县委机关至今。
  县司法局办公楼 1981年1月成立时设在五一三路县人民法院左侧。
  工农青妇机关办公楼 县总工会农会、团县委、县妇联成立时设在大溪沿原李宅,1956年县总工会与县委机关对换。团县委、县妇联迁大溪沿公安局原址内,1972年起在县委机关办公。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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