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审计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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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02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审计监督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562-563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管理与监督、审计监督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管理与监督 审计监督

内容

1953年,县人民政府在财政科内设立财政监察员1人,进行财政监察工作。监察员属建阳专员公署财政科和县财政科的双层领导,业务上受县监察委员会的指导。此后,一直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1984年2月7日,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设审计局,负责对财政的收支、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同国家财政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
  1984年8月,县审计局对林业局1981~1983年育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历时45天,发现漏收木、竹、柴、炭的育林基金30.22万元,未直接用于育林造林基金47.5万元。审计结束后,组织力量,对所欠的育林基金全面进行清理,为国家增收8.87万元,育林基金增收12.08万元。全年共审计32个单位,查出有问题金额41.19万元。
  1985年1月,对1984年生猪经济效益进行审计。3月,对全县144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发放的奖金、实物、补贴、服装问题进行清理,纠正处理金额2.66万元,补缴奖金税额1.82万元。这年,对社会摊派进行调查,1984年42个工商企业承受各种社会摊派19.79万元,其中教育
  经费9.33万元,城乡建设费9.32万元,各种学会、民兵训练费等1.14万元。全年审计18个单位,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145.73万元,应上交财政21.68万元。
  1986年,对全县86个企事业行政单位1985年预算外资金进行调查。1985年预算外资金收入占预算内资金收入51.6%,预算外资金支出占预算内资金支出47.3%,预算外资金结余为同年预算内资金结余8.7倍。其中自订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款项222万元,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的有2个单位24.53万元,乱拉资金搞计划外基建138.9万元,乱发钱物0.69万元,应上交而未上缴的各项收入16万元。这年6月,对县计委安排7个项目自筹基建资金进行审计,7个项目总投资199万元,未落实资金108万元,已存入建行资金97万元中,来源不正当的8万元。这年共审计29个单位,审计出有问题金额180万元,其中应入库146.22万元。
  1987年,全年共审计和检查154个单位,审计总金额18619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64万元,其中可增加财政收入185万元。这年,推行定期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以半年为周期,以财务收支为主的审计制度。这年对5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08万元,应入库22.6万元。商贸金融、工业交通实行以年度为周期就地审计为主的审计制度。这年对16个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70万元,应入库34万元。这年还选择重点行业开展审计,组织林业审计组对林业局下属5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328万元,违纪金额236万元,应上缴财税金额117万元。其中隐瞒截留国家收入17.86万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12.26万元,逃漏国家各项税收69.6万元,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3.19万元,拖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9.8万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8.6万元,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4.37万元。这年,有11个部门、单位成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29人。
  1988年,审计监督的指导思想是服务于改革,提倡审计前单位自查自纠。7月,成立县审计事务所。11月,开始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审计机关完成正常审计有必审和选审10个项目,行政事业定期审计50个单位,商业粮食供销9个单位,城市公用企业1个单位和7个其他项目的单位。审计总金额9955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32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41万元,应追还挪用专项资金23万元,调帐处理68万元,年底已上交财政37万元。委托部门内部审计共95个单位,审计总金额2230万元,发现违纪金额164万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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