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纳税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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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02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纳税检查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1
页码: 561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管理与监督、纳税检查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管理与监督 纳税检查

内容

税务机关对纳税户实行检查制度,对集体企业每年检查二三次,年终在所得税汇算清交时进行全面清查,办理退补税手续。对国营企业以专管员到户检查为主,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组织税务所之间的互查,地区税务分区、县税务局组织全县性的联查和抽查,还组织纳税单位自查、互查,然后税务机关进行抽查。解放以后,较大规模的纳税检查有:
  1952年,“五反”运动中,全县私营工商业户查补税款56527元(核实后退回22022元)。国营、合作社有私营查帐户开展自查、互查,查补营业税10.78万元,货物税6.51万元,印花税1.35万元。1954年10月,对私营企业开展反偷、漏税斗争,国营和合作社进行查补税。国营企业、合作社补税10.91万元,私营工商业105户,查补漏税3.2万元。
  1975年,全县开展纳税交利大检查,收回漏交税款41.43万元。
  1981年,全县开展清查漏欠税工作,查补漏税款17.76万元,清理收缴欠税款21.48万元。1985年,开展财务、税收大检查,从9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全县清查1838户,查清偷税漏税1103户,查补税款57.51万元。同时,还查补国营企业所得税27.09万元,调节税1029元,能源交通基金15.41万元。1986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县检查1890户,查补漏税款51.8万元。1987年,再次开展税务、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县检查1679户,查补税款46.04万元。这年8月,县税务局成立稽查队。1988年,开展税收大检查中,全县2353纳税户,通过自查和检查,补回税款61.91万元。这年7月,县税务局进行一次发票专案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私自印刷发票;代开发票,从中收取管理费;以白条和收款收据代替发票;撤销发票存根联;发票联与存根不相符等问题,经统计,利用发票逃漏税款达4.34万元。检查后,进一步严格发票使用制度,加强发票管理。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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