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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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99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722.57
页数: 5
页码: 502-506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浦城县商业经营管理情况包括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经营责任制等。
关键词: 浦城县 商业 经营管理

内容

第一节 业务管理
  一、采购管理
  清末至民国期间,工业品基本靠外埠采购;农副产品基本在县内采购,多受牙行控制。
  解放初,私商采购以市场为主。国营商业商品由上级公司统一调拨,县划属上海供应区。1957年起,部分轻工业品由省内购进。1962年,县改属浙江金华供应区。1965年起,轻工业品基本上由省内二级站供应。同时有小部分向工厂直接进货,开始实行计划分配商品和选购商品相结合的制度,对完成征购、派购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供销合作社向生产者议价收购。
  1979年,开始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外商品,一般通过参加外地供货会、展销会、物资交流会或派采购人员,采取选购、合同订购、代销等形式组织进货,同时允许个体商户采购。农副产品收购扩大议价范围。1985年,农副产品取消统购、派购制度,实行合同订购制。计划外商品采购额大幅度上升,个体户采购量大幅度增加。
  二、销售管理
  批发 民国时期,较大的零售商兼营批发。解放初,批发业务由国营商业经营管理。批发对象主要是私营商户、供销合作社及国营零售门市部(内部调拨),对私商批发品种不限制,批发起点低。1953年后,针纺织品、絮棉、煤油等停止对私商批发。1956年对私改造后,批发对象增加公私合营商店和合作小组,对个体商贩批发额逐步减小。1969年,停止对个体商贩的批发,对合作商业批发只限于对副食品行业,品种分配也给予控制。
  1979年,多种形式的商业涌现,国营商业批发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界限,但对集体、个体不批发一、二类工业品。1982年,对集体、个体商业批发的商品品种、数量上无限制。1985年后,大批集体、个体批发业出现,批发商品品种逐步增多。
  零售 解放初期,国营、合作社商业在批判继承旧商业传统经营方式的基础上,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经营作风,逐步形成为人民服务的零售方式。1954年后,为保障人民生活供给避免商品脱销和涨价,对棉布、针纺织品、絮棉、煤油等消费品采用凭证票供应。1955年后,又先后对火柴、肥皂、香烟、糕饼、酒(地产水酒除外)、罐头、猪肉、家禽、蛋、水产、食糖,实行按人或按户凭票供应;乳制品批条供应;手表、缝纫机按到货数量发证到单位分配供应;糕饼、米面点心收取粮票供应。1959年开始供应侨眷、归侨一些紧缺商品,凭证券到指定商店购买。1963年起,市场全面好转,除棉、食糖、猪肉、沪产手表、缝纫机外,其余商品敞开供应。1968年,商品供应紧张,凭票证(或批条)供应商品增加香烟、乳制品、禽、蛋等。1976年后,香烟取消票证供应。
  1979年,国营、集体零售商店高、中档商品大量增加,小商品(主要是小百货)供应不足。是时,个体商户开始增加,经营以小商品为主,弥补市场的不足。1979~1981年,先后分别取消禽、蛋、猪肉、食糖的票证供应。1983年、1984年免收布票和粮票。至1986年,凭票、证、券供应办法基本取消,但对名牌的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香烟、瓶装酒等名牌商品,控制供应;重大节日时对禽、蛋、水产、名烟、名酒等副食品,临时发票供应。1988年,取消控制性供应,商品零售全部放开。
  三、仓储
  清光绪八年(1882),盐务局在石陂南岸设4幢官办盐仓。
  解放初期,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仓储多利用民房,设备差,商品残损变质现象多。1956年,商业、供销部门共有简易仓库14座,其中新建砖木结构仓库4座,面积2200平方米。同时制定商品进出仓手续制度。1962年,百货公司建成砖木结构仓库6座,面积共1610平方米,将大百货、小百货、棉布、火柴分仓储存,并设置消防器材,加强安全措施;库内设置货架,分门别类存放,管理日益改善。1963~1964年,糖烟酒公司、副食品公司先后建成4座砖木结构仓库,将糖、烟、酒及其他副食品分库储存,避免商品互相影响造成变质。1966年开始,供销合作社系统控制一定资金用于基建,仓库设施也逐年改观,至1969年底先后建成食盐、竹柴炭、土产、日杂、果品、农贸等仓库,面积共2800平方米,基层合作社也各建成仓库1座。1967年,医药公司在城关建成1座砖木结构中药仓库,面积672平方米。至1970年,全县有商业仓库40座。1971年,五交化公司建成钢筋水泥结构油库1座,储油能力637吨。1972~1975年,先后建成禽、蛋、食品、大百货、肥皂、小百货、五金、交电、生猪等砖木结构仓库11座,面积共4130平方米。1978年,全县共有商品仓库91座。
  1979年后,商品仓库增加。1979年,物资局建成危险品仓库3座,面积218平方米。1981年,油库扩建,储油能力提高到1729吨。同年,在城关建1座面积1000多平方米,储藏量350吨的冷冻库,解决县内食品保鲜问题。1981~1984年,建成仓库21座,面积9828平方米。1985年,建成药品、酒精、糖、烟、酒仓库7座,面积3000余平方米。是年,全面推行仓储承包责任制,签订承包合同500余份;开展创“四无”(无虫蛀、无霉烂、无差错、无事故)、“四好”(安全措施好、商品保管好、热情服务好、增产节约好)、“四防”(防火、防盗、防鼠、防差错)仓库竞赛活动。1988年,全县商品仓库共279座9.0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局系统45座1.5万平方米,供销合作社224座7.01万平方米,物资局8座0.44万平方米,农机公司2座0.1万平方米。
  四、转运
  解放后,国营商业商品多从二级站或产地直接调运。供销合作社因农副产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吞吐量大,运输衔接问题突出。在江西上饶市、广丰县五都和浙江江山县贺村设转运机构,办理中转业务。
  1954年5月,县供销合作总社在上饶市和广丰县五都分别设立毛竹转运组。盘亭、古楼收购的毛竹,采用水运至五都转运组验收,转运上饶装车,运销各地。1955年冬,县供销合作社在浙江省江山县贺村镇建立驻贺村物资转运组。1956年接收省供销社驻贺村物资转运组场地、建筑物。1957年3月至1963年4月,共转运物资6.5万吨1339个火车皮。1963年5月,更名驻贺村物资转运站,同时将分驻五都、上饶的毛竹转运组划归贺村转运站管辖。1968年12月,国营、合作商业再次合并后,转运量增加,年均调出物资约4万吨800火车皮,调入物资约3万吨600火车皮。1980年9月,上饶、五都毛竹转运组撤销。自建立以来至撤销止,共转运毛竹515.9万根3371个车皮。1981年起,贺村物资转运站除为县内商业承办中转业务外,还面向社会,为省内外服务。1985年中转内外调物资52874吨964个火车皮。1988年中转物资56817吨1055个火车皮。贺村转运站自建立起至1988年底共中转内外调物资177万吨35435个火车皮。
  第二节 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民国时期,私商资金除自有外,有的还实行股份制,或自行印发花票以扩充资金。民国31年(1942),县消费合作社资金全由省农行贷款,其余社以募集和摊派股金作为经营资金。后多因蚀本而陆续停业。
  解放初期,没收官僚资本,保护私商正当经营,给予银行贷款,并组织私商并店合资。1951年,拥有资金万元以上的私商50户。国营商业的资金来源分流动资金(含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来源)、固定资金和专用基金三类;供销合作社资金来源有社员入股股金、银行贷款和经营积累三类。县财政投放一定款项发展商业。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都沿用私商的售货记帐办法,资金管理混乱。
  1956年对私改造后,商业推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实行定资金、定损耗、定费用和定利润的办法。经过清产核资,建立固定资产分帐,使财务管理走上正轨,消除资金管理的混乱现象,加速资金周转。1956~1960年,银行给商业贷款年均386.12万元,占全县年均总放款的50.2%,年均资金周转约150天。1957年,银行开始向国营、合作商业发放预购定金贷款。1957年至1960年共放22.8万元,增加商业流动资金来源。1961年至1970年,银行给商业贷款年均939.82万元,预购定金贷款年均23.58万元,两项合计占全县银行放款总数80.3%,借贷手续由企业直接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审批。1970年,国营、合作商业合并,共有流动资金1423.29万元,全年资金周转2.97次。1972年,商业企业向银行借贷计划改由商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批。1973年又改由地区商业局和行业分公司下达计划。1971~1977年,银行对全县商业放款年均1382.91万元,预购定金放款年均12.75万元。
  1978年,银行商业放款2350.9万元,比上年增长42.2%,比1967年增长173.2%。商业系统全面进行企业整顿、清仓查库,恢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回笼,全年资金周转3.6次。1982年,商业借款审批权下放,改由企业报贷款计划,由银行直接审批。1984年起,随着改革深入,银行对商业放款大幅度增加,同时取消预购定金放款,企业使用资金的自主权扩大,使用更趋合理。回笼周转天数逐减,提高经济效益。1988年,银行给全县商业放款7176.7万元,为1978年的3.05倍。国营、合作商业拥有流动资金共44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983.47万元,占67.36%,自有流动资金689.78万元,占15.57%,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股金34.23万元,占0.77%,其他资金721.52万元,占16.30%。全年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商业局系统3.44次;供销社系统3.54次。
  二、经济核算
  解放初期,县国营贸易公司实行资金逐级下拨,销售额逐级上缴的贸易金库回笼制,企业不独立核算。1952~1956年,国营专业公司相继成立,经核定资金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建立计划、财会、统计、物价等制度。1953年,供销合作总社实行会计核算制和借、贷记帐法,此法沿用至1969年。1956年,县百货公司首先推行财产管理责任制,避免损失,这种制度在全县先后推广。1957年,县供销合作社首先作出修理费用管理的规定,延用至1969年。1958年,县百货公司零售商品核算,首先采用“零售商品金额核算法”,即以售价金额控制库存商品,月终分类计算综合进销差率,计算毛利额,结转销售成本。同年,供销合作社商业取消专业核算,造成帐务混乱。1959年末又陆续恢复专业核算。1962年,各商业公司均实行商品分大类核算。“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受到干扰,帐目混乱,管理水平下降。1971年,通过清产核资,恢复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企业核定流动资金额,对零售门市部实行定库存资金、定商品购进、定商品销售、定费用开支、定资金周转天数的“五定”管理。1972年,销售分大类设置帐户,费用、利润不再分类核算。同时逐步建立各项责任制度、奖励制度。
  1979年,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商业系统清出有问题商品和材料价值35.69万元,当即处理15.23万元;清查核定资金悬案、往来帐款208笔3.60万元,当即处理127笔1.29万元。1980年,国营企业的集体职工划出成立新的集体企业,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1981年,县百货公司、糖业烟酒公司实行批发和零售分别独立核算。1982年,各企业成立清财小组,清理库存,落实帐目,清理帐目,落实资金,清理财产、包装物、物料用品,核实帐卡。商业系统共清理在途悬案65笔2.8万元,落实收回23笔2.2万元。1983年,全县商业全面开展扭亏增盈活动,各专业公司从扩销中求效益,压缩费用开支。1985年,商业管理机构全面实行办公费用包干,业务部门实行运杂费包干,零售企业实行柜组定额,职工实行医疗费用包干,各项经济核算工作走上正轨。
  第三节 经营责任制
  1979年,县商业局对内部企业实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的办法。县商业部门放宽对集体、合作商业企业货源分配等政策。1981年12月,县商业系统的国营饮食服务业和集体商业首先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3年,百货、糖烟酒、贸易、饮食服务4家公司32个国营网点实行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占商业系统国营网点总数的68%。同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含直属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一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金调剂,向国家缴纳所得税。1984~1985年,国营、合作商业企业普遍划细经营核算单位,实行工资、资金浮动,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1月1日,县糖烟酒公司13个门市部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饮食服务公司7个门市部改为租赁经营。1986年,全县推行商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企业领导干部与县主管部门签订任期(一般3年)目标责任书。县国营商业与县财政、县财委签订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并接受全面考核。商业系统有16个国营小型企业分别按照“改、转、租”形式经营。承包经营后的企业精简非生产(经营)性机构。1987年,商业系统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形式有二类,5家中型企业与县财政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4年,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实行两种承包形式:百货、五交化、糖烟酒、医药公司等4个企业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财政30%,企业70%);商业贸易中心采取上缴利润还贷基数包干,超利还贷。45家小型企业通过商业局、财政局审批,实行改、转、租,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承包形式;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有8家;转为集体所有制有副食品行业1家;实行租赁制经营有36家。内部分配形式有:批发企业,实行指标层层分解,三级考核,部分工资(一般为20元)浮动,与奖金捆在一起,按指标完成情况分配;零售企业实行含量工资(一般60%)的联销、联利计测办法;对柜组实行定销售额、定利润、定库存、定品种、定差错率、定人员的“六定”管理。“改转”企业,税后按照3:1∶∶6的比例再分配,即30%的公积金,10%的公益金,60%的职工奖励基金。供销合作系统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形式是按照八级累进税制办法进行,除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及15%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后,全部留给企业。企业在留利金额中按照1∶5:4比例分配,即10%上缴上级合作社作互助合作基金,50%作企业发展基金,40%为职工福利基金。基层合作社内部全部推行分线(分生活资料供应、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3线)核算,定额管理,联销联利计酬。全系统实行7种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形式:定额管理,百分计奖的24个;联销计酬的479个;利润承包、超利分成的20个;利润承包、全奖全赔的43个;租赁经营的10个;按劳取酬的62个;停薪留职44人。1988年,延续上年制定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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