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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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8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方式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页码: 331-3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浦城县林业资源经营方式的情况,包含了国有林管理,乡有林管理和私有林、集体林管理的内容。
关键词: 浦城县 林业 经营

内容

1950年8月,山林权属有公有林、族有林和私有林3种。公有林即风景林、防护林、无主天然林,由山林所在村庄群众订立公约,实行封禁管理;族有林(祭产林)由山林所有家族轮流管理;私有林由林主自己管理或托人代管。
  山地租佃形式有3种:(1)比例分成。无林地农民向有林地山主租山开垦造林间种杂粮时,订立契约,其杂粮等产品主佃1:9或2:8分成,林木主佃9:1或8:2分成。(2)以林代租。边远瘠薄山地,农民租种垦植时所套种的杂粮、油桐归佃户所有,第三年所插杉木归山主所有。(3)造林和山地作物代租。一般限定种3年玉米,缴纳若干数量作山租,次年点播油桐和插杉苗,杉木成活率要求达90%以上,第四年起林木全部归山主所有。
  1951年山林权属改革后,山林所有制有国有林、乡有林、私有林3种,采用不同形式进行管理。
  国有林管理 1955年前,订立托管合同委托山林所在乡村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合同书规定若干管理条款和奖惩、报酬办法。受托者主要职责是防止森林火灾和盗伐林木,国有林山地造林、采伐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1956年后,国有林经营所、国营林场陆续建立,国有林山地分别划给其管辖。各所、场再按作业区、生产点进行管理。对分散零星的国有林仍采用委托代管办法。
  乡有林管理 1952~1957年,由乡镇委托山林所在村庄群众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其山地所营造林木、森林采伐、林副产品收入归乡镇所有,从收入中支付管理者的各项劳动报酬。1958年后,乡有林归人民公社管理,管理办法有委托管理或设公社林场、林业队管理。
  私有林、集体林管理 1952~1955年,私有林木由林主自己管理。1956年以后,私有林木逐渐入社,纳入集体轨道,由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管理,所营造林木和林木收入、林副产品收入,统归农业社,林业生产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农活一样参加年终分红。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化,以大队为核算单位,打破原来山林界线,按公社范围内进行重新划片,公社成立林场或伐木场对连片山林或近年即可采伐的山林进行管理。全县先后办起14个林场,由各大队抽调劳力组成,工分带回生产队分红,收入归公社。大队集体山林划片由就近生产队管理,收入归大队核算,全大队统一分红。
  1962年,实行“三级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山林权属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林权界线。公社创办的14个林场已先后撤销,山林划给生产队集体管理。造林、育林、采伐所需投资、投工由生产队统一安排,其林木及林副产品收入纳入生产队分红。1972年,中共浦城县委、县革委会为发展林业生产、建立林业基地,发出社队办林场、林业队(或耕山队)的指示。至1976年,全县先后创办社队林场、林业队或耕山队共262个,劳力3993人,专业从事林业生产。林场、林业队贯彻“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方针,采用两种经营形式:一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以营林为主的场队,社队给予适当投资;对以采伐为主的场队,核定其生产指标,规定一年给社队缴纳产值数额,其余收入归林场,除留下成本、公共积累外,当年分红。二是林场劳力由各队抽调,收入按劳动工分分配,其产值和工分仍回原队分红。
  1984年,林业“三定”政策落实后,实行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县林业部门在仙阳镇的管九、巽岭村和永兴乡的虹垂村搞不同形式的责任制试点。管九村实行按山林保护难易、树种、林况、林地条件,确定利益分成办法,按片张榜公布,投票承包;虹垂村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按股分红的“股东制”。以上试点经验,从1985年1月起,在全县推行,共有6种管理形式:(1)从1984年起承包到户,改县无偿投资为县与乡、村联营有偿投资,利益分成,山权单位得10%,投资单位得20%,造林单位得70%。(2)集体现有林以村庄为单位、划片管理,分户承包,收益林价比例分成,全县有181个村承包面积171.14万亩,规定承包者有受理权、收益分成权、继承权,收益分成比例一般成熟林按2:8,近熟林3:7,集体得大头;中、幼林5:5,幼林6:4或7:3分成的,集体得小头。(3)先确定分成比例或报酬,投标承包,全县有15个村承包面积79124亩。(4)山场划片,专职承包,固定报酬,每片确定1人专职保护,实行保护责任制,全县有23个村,承包面积31.24万亩。(5)现有林价作股,按股分红、联户承包,收益比例分成,虹垂、银场、宝山等3个村,面积21307亩,折价方法是:将全村现有林按现行折价,按人口平均折股,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建立新的林业经济实体。此外,全县有19个乡镇林场、27个村林业队,经营管理面积89177亩,实行场、队集体管理经营。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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