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互助合作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88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互助合作经营管理
分类号: F272.3
页数: 2
页码: 317-31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浦城县浦城农民历来有变工换工的习惯。1951年春,自愿结合组织互助组实行换工记帐。土改后,1952年春发展常年互助组,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浦城县 互助合作 经营管理

内容

第一节 互助合作经营管理
  浦城农民历来有变工换工的习惯。1951年春,自愿结合组织互助组实行换工记帐。土改后,1952年春发展常年互助组,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至7月,互助组发展到3432个。
  1953年开始,分两批对互助组进行整顿。1月,部分互助组为解决等价评分和耕作先后等矛盾,先后自发建立2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股根据上年年产或三年平均产量,评定产量,按田远近肥瘠固定地租。生产效益除交固定地租外,按劳分配。当时被认为急躁冒进,部分自发社改为常年互助组。其后,县人民政府领导试办3个初级农业合作社,至1954年共试办24个。土地、劳力按比例分配,其比例是:各半的1个社,土地占45%的14个社,土地占40~45%的6个社,土地占35~40%的3个社。1956年初,全县试办1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废除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管理,推行包工包产和超产奖励制度。至年底,全县农业生产合作社544个中,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有463个社(其中高级社108个),实行包工包产的有244个社(其中高级社85个),实行包工未包产的23个(全部为高级社),常年包工的94个社,季节包工的161个社,临时派工的42个社。财务管理上普遍组织财务管理委员会,规模较小的社也组织财务股或组。建立帐目公布、审批、公共财产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会计辅导。1957年,普遍建立高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一个高级社里,以生产队为直接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各自管理土地、劳力、耕畜、农具,组织生产,统一核算。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包产、包工、包成本),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超产奖励和减产赔惩的制度。以初级社评产入股的产量作为包产数,分别农活项目,列出土地逐项花工明细表,作为包工的依据。大部分社按照实际开支实报实销成本,小部分按土地面积单位来核算包干。至11月份,全县90%的社实行“三包一奖”,85%的社实行劳动定额和小段作业计划。县、区抽调干部200人充任会计辅导员,使71%的社帐目清楚,能按时公布。普遍建立财务和按劳预支制度,超支户减少。民主办社亦大有进步,89%的社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还有80%社建立老农顾问委员会或小组。但在评定奖赔时,因灾害和主观原因造成减产的界限划分不清,结果一部分社没有执行奖赔。执行奖赔的社也没有根据实际完成的产量产值来衡量,而是采取民主评定,弊病较多,特别是在包产包工中没有实行以产定工,没有照顾生产队之间的地区差别,一律拉平分配。使部分富裕队的生产积极性等受到一定的影响。1958年1月,开始全面整风整社,通过整社,全县原有初级社26个全部转入高级社,有843个单干农民直接进入高级社。257个社中有210个建立顾问委员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社、队、户出勤规划,实行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投售任务、基本口粮等。把包产和包工紧密联系起来,即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土地差别,又使包工质量高低有考核根据。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