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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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8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228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民国37年(1948)到1988年浦城县人口生育情况。
关键词: 浦城县 人口生育 人口普查

内容

民国37年(1948),全县出生婴儿757人。育龄妇女(下简称育妇)生育年龄为15~19岁的125人,占16.51%;20~29岁的393人,占51.92%;30~39岁的222人,占29.33%;40~45岁的14人,占1.85%;45岁以上2人,占0.26%。婴儿父母职业是:父亲从事农业劳动569人,占75.17%;从事工业43人,占5.68%;从事商业72人,占9.51%;从事交通运输业6人,占0.79%;从事公务12人,占1.59%;自由职业者13人,占1.72%;无业14人,占1.85%;其他27人,占3.43%。母亲从事家务劳动733人,占96.83%;无业15人,占1.98%;从事工业1人,其他7人。
  1981年,育妇82620人中,有5994个妇女生育子女6017人。其中生育第一胎2891人,占48.23%;生育第二胎1768人,占29.5%;生育第三胎及以上1335人(其中第4胎322人,第5胎302人),多胎率为22.27%。平均胎次1.8949人。生育子女的育妇按年龄分类,15~19岁790人,占13.18%;20~24岁2663人,占44.43%;25~29岁2017人,占33.65%;30~34岁369人,占6.16%;35~39岁100人,占1.67%;40~44岁42人,占0.7%;45~49岁的13人,占0.21%。生育三胎以上育妇,高中程度占1.35%,初中程度占5.39%,小学程度占35.21%,文盲及半文盲占58.05%。生育三胎以上的育妇,专业技术人员占0.83%,商业工作人员占0.22%,农林牧渔劳动者占23.45%,生产、运输工人占1.5%,未在业人员占74.01%。是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妇女生育790胎,占当年总胎数13.13%。
  据1982年6月30日人口普查统计,全县15~64岁的妇女99583人,历年共活产子女313133人,存活子女245455人,占活产子女的78.39%。平均每一妇女活产子女3.14人,存活子女2.46人,生育三胎以上的妇女达49527人,占49.73%,而生育五胎以上的妇女30132人,占30.26%。活产子女10个以上有3644人,其中活产子女15个以上的有74人,存活子女10个以上的有183人,存活子女最多的是12个。1988年,已婚育龄夫妇64826人,生育4242个婴儿,一胎率为82.6%,二胎率为16.74%,多胎率为0.64%
  附 一胎多婴
  清咸丰十年(1860),西乡永平里(今永兴乡永平村)姜谢氏1胎3男。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大石里桑田村(今富岭镇双田村)民妇1胎4女。
  1963年县竹器厂一女职工1胎3女。
  1985年忠信乡村桥村马鞍村民小组一产妇1胎3男。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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