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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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8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构成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1
页码: 225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清乾隆六十年(1795)到1988年浦城县家庭构成情况。
关键词: 浦城县 婚姻家庭 家庭构成

内容

清乾隆六十年(1795),每户平均人口达8人。清咸丰三年(1853)为7.21人。清同治三年(1864)为6.89人。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为6.72人。民国期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民国18年(1929)为4.05人,民国25年为3.86人,民国30年8月1日为4.70人,民国37年为4.53人。解放初期,家庭平均人口更加减少,1950年只有3.47人,1952年为3.52人。其后,由于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家庭平均人口增加,1956年为3.69人,1965年达4.33人,1976年为4.77人,1979年达4.87人,1980年为4.85人。1982年后,由于独生子女的家庭增加,家庭平均人口逐年减少,1988年为4.25人。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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