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图书馆
南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南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购买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72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购买力
分类号:
F713.53
页数:
4
页码:
642-6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建阳市莒口镇人民生活的物价和商品消费情况。
关键词:
莒口镇
人民生活
购买力
内容
第一节 物价
农产品价格 民国26年(1937年)以前,本地物价尚属平稳,涨落幅度不大。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把占领区变成殖民地,掠夺物资控制贸易。造成流通受阻,物价波动。至抗日战争后期,通货膨胀,物价涨势凶猛。以1945年9月日本投降时的物价与1937年抗战前夕对比,上涨148倍。民国36年夏,全面内战开始,物价继续飞涨,至1947年物价涨到抗战前夕的1.5万倍,随后涨到2万倍,4万倍,上市大米每市斤500多元(法币,下同)甚至2000元、4000元,至1948年,米价每市斤涨至1万元,猪肉每市斤3.5万元。同年8月,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1元可兑换法币300万元。国民政府采取币制改革,冻结工资,实行限价等措施,但物价仍狂涨不停,大米每市斤涨至3.75万元,不久抢购风潮猛起,商品奇缺,至10月底,市场交易几乎全部停顿。11月1日政府被迫取消限价,物价涨风更难控制。
1948年8月19日,发行金元券,法币与金元券的比例是300万:1。11月,国民党政府公布“修改金元币发行办法”,宣布金元券贬值10倍,并撤销发行额20亿限制,物价进一步猛涨。
民国38年(1949年)5月11日建阳解放,5月18日,执行《关于使用人民币及禁用伪钞金元券规定》。人民币与金元券的比是:1:10万元。
建国初期,物资不太充裕,财政困难,从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物价先后发生四次较大波动,物价指数上涨20倍。1949年11月,经国家采取几次平抑物价措施,才缓和物价上涨速度。1950年3月,贯彻执行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物价开始稳定。1952年大米每公斤0.16元(折新版币:下同),比1950年下降14.5%,猪肉每公斤1.08元,鸭蛋每公斤0.80元,菜鸭每公斤1.28元,草鱼每公斤0.96元。1953年11月,实行粮食、棉布和一类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后,物价相对稳定,大米仍保持上年水平,为确保副食品的供应,1954年后,制定笋干、白莲、香菇等零售价格,笋干每公斤0.80元,白莲每公斤1.60元,香菇每公斤2.00元。1955年3月发行新版人民币,规定新版币1元换旧版币1万元,商品价格根据折换、折算成新币价格,一律不准提价,也不许4舍5入。1959年以后,工农业产值连续下降,消费品供不应求,有的计划价格自发上升,粮油和副食品供应量明显减少,物价上涨。1960-1961年,集贸市场大米每公斤市价(下同)4—7元,而统销牌价仅0.182元;猪肉每公斤12—16元,国家定价每公斤1.58元;鸭每公斤3—3.5元,国家核定价每公斤2元。1962年12月,全国物价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对不合理的特价分期分批进行调整。1963年平价商品价格渐趋稳定,高价和议价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促使集贸市场的价格很快回落,大米每公斤收购价0.25元,统销价仍为0.18元;猪肉每公斤统销价1.48元。1963年粮价有所提高,大米每公斤收购和销售同为0.25元,粮价调整后,给干部、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17元以下者,每人每月0.86元的补贴,至1965年底,物价基本恢复正常。
从1978年开始,进行物价政策改革,许多商品和非商品从计划转为市场调节价。1979年猪肉价格部分开放,除定量收购和供应仍实行计划价外,其余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对价格体制也进行改革,先后调整18类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8类食品销售价。这年粮食统购价格提高,大米每公斤0.38元,但统销价格仍为0.276元;油料作物收购价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实行全省一个价,收购花生果每担(50公斤)36元、花生油每担115元、菜油106元、黄豆37元、豆油116元、黑芝麻56.5元,猪肉销售价每公斤由1.48元提为1.96元;鸭蛋每公斤由1.64元提到2.16元,由此发给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副食品补贴为5元,除国家牌价外,还有议价零售价格,议价大米每公斤0.62元、黄豆每公斤1元、菜油4.4元、花生果1.2元。1980年实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集市价格有升有降,黄豆每公斤提为1.06元、花生果提为1.6元、猪肉提为2.5元、菜油降为4.24元。价格开放后,市场供求活跃。1985年改革粮、油、棉收购制度,改统购为合同订购,开放木材、生猪等价格,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杉木每立方提为200元,逐步取消生猪派购,实行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在国家政策和计划指导下,市价有升有降,猪肉每公斤3.234元,其他肉、禽、蛋类也随着开放,牛肉每公斤(下同)3.80元、鸡5.31元、鸭3.12元、鸡蛋3.32元、鲜黄瓜鱼2.76元、鲜带鱼2.76元、草鱼3.78元、苹果1.55元、桔子1.98元、瓜子2.85元、花生米2.31元、桂圆干10元、莲子7.27元。
1988年5月,福建省政府决定调整粮油价格,建阳市属粮食调出市,早标二米每公斤调为0.5元,花生油、茶油每公斤4.4元、菜油每公斤3.6元,粮食调价后,给每个干部、职工每月补贴8元,同年大米议价每公斤0.89元,市价1.11元,面粉议价每公斤0.94元,黄豆议价每公斤1.3元,市价2.04元,菜油议价每公斤4.7元。除粮油外,其余农副产品均随行就市。猪肉(平均单价元/公斤,下同)议价5.16元,市价5.71元;牛肉议价5.6元,市价8.49元;活鸡议价5.1元,市价8.19元;活鸭市价4.86元;鸡蛋议价4元,市价5.66元,鸭蛋议价3.11元,市价3.76元,鲜黄瓜鱼议价5.12元,鲜带鱼议价4.32元,市价5.62元。
2000年农村农副产品全部开放,自由上市,自由成交,价格随行就市,有升有降。晚谷每担47—49元,(以下单位以公斤计)大米1.60元、黄豆2.6元、棉布公尺(龙头细布)6元、花生油8元、菜油5.4元、面粉1.6—1.8元、猪肉9—10元、牛肉14元、鸭9—10元、鸡蛋8—10元、鸭蛋4.4—4.8元、草鱼6—7元、黄瓜鱼5—6元、带鱼5—6元、桂元干16—20元、桔子0.40元、苹果3元、香菇25—35元、黑瓜子4—5元。
商品比价 民国以前,工农业产品在市场调节价中自然形成交换比价。民间有“斗米斤盐”、“桶米四尺布”的说法,工农业产品交换差价很大。建国后,先后多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供应农村工业品的价格采取基本稳定政策,工农业产品交换差价逐步缩小。农民以50斤大米作交换,1952年同2000年的比价,食盐由19.7公斤增至30.7公斤,白细布由8.5公尺降至6.7公尺,肥皂由21.9条增至61.5条。
第二节 商品消费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购买力大大增强,现代化商品取代了传统的手工制作品,高档商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VCD等进入了千家万户。食品也大有讲究,如今吃菜要鲜(求无污染,如苦菜价格反比大白菜高出数倍)。社会商品消费水平显著提高,据莒口供销社统计资料,商品销售总额1965年为1669865.35元,1978年为2642849.73元,增长58.26%;1983年为4493408.97元,比1978年增长70%;1990年6562252元比1983年增长46.04%;1990年比1956年增长292.9%(不含波动因素)。1990年以后,由于开放市场,个体商业到处皆是,无法统计。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