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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章 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62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教师
分类号:
G525.1
页数:
7
页码:
538-544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莒口镇教师队伍、教师待遇、福利待遇、校舍设备、教学设备等。
关键词:
教育
教师
莒口镇
内容
第一节 教师队伍
一、小学教师
从明代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乡间社学公推首士1人(一般由捐资人充任)管理经费和监督教学事宜。乡村私塾规模小,每所仅聘任塾师1名。
民国初年,开始废科举办学校。民国7年(1918年)莒口小学有教员2人;民国12年有教师3人;民国15年开设一、二年级复式教学,有教师5人。
建国后进行中小学教师登记,实行留用和新招并举政策。1950-1952年第四区有小学教师10名;1958年有公民办教师40名;1961年开始贯彻中央调整方针,各级学校师资有所减少,全区有公民办教师30名;1966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教育事业有所发展,教师增至111名。
1985年进行教育体制改革,调整教育结构,全镇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人数增加,2000年全镇有小学教师170人,幼儿教师14人,业余教育专职教师2人。
二、中学教师队伍
中学办校初期教职工总数为9人。1970年发展至4个教学班,教职工12人。
1975年莒口中学转为农村完全中学,教职员工增到21人。1976年发展到8个班,教职工24人。1980年教职工增至26人。1981年学校规模发展到11个班。教职工增至43人。1985年,教职工(公民办、受聘人员在内)59人。至2000年学校规模发展到24个教学班,教职工达77人。
在现有教职工中学历:本科4人,占5.2%;大专63人,占81.8%;中专8人,占10.4%;高中2人,占2.6%。专业技术职称:中高1人;中一8人;中二56人;中三7人;职工5人;党员32人;团员20人。在专职教师72人中,获得任职资格证72人,合格率100%。学历达标60人。
第二节 教师待遇
一、社会地位:旧时,有科举功名头衔的书院山长,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都享有崇高的威望,每逢宴席,往往拥上高座。书馆书斋的塾书,虽无政治地位,但备受乡民的尊重与爱戴。民国时期,公立的教师,由政府分配,校长聘任。私立学校的校长与教师由校董事会聘任,常以高薪待遇。无论公私立的教师,常作为乡民代表或保民代表候选人入选为代表。但政治地位比政府的公务员低,工作也没有保障。
建国后,教师的工资、福利等,享有与国家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教师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1957年,反右派运动扩大化。文化大革命有部分教师蒙冤受害,遭受开除与管制,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平反昭雪,领到被扣压的工资。
改革开放后,政府分批将教师选送到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学习政治与业务,逐步提高了教师队伍的素质,使教师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尊敬。
1983年,为任教30周年以上的教师举行“庆教龄”大会,发给奖状和纪念章。每年教师节,党委、政府、村两委都为教师举行座谈会,送去慰问品,表彰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并尽力为教师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镇党委还吸收优秀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有的还被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
二、经济待遇:明清两代,县学的教谕、训导、书院的山长或掌教,其年俸白银八十两不等。社学讲师俸给视乡社的公户与筹资而定:书斋、私塾的塾师都由家长按年致送薪金,金额不定,视教师的学历和学生程度及地方习规有所高低。
民国时期,在抗日战争以前,教师的薪金:高等小学校长月薪银元30元,教师26元,初小教师18—20元。后因抗战发生,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教师生活每况愈下,陷入窘境。民国32年实行田赋征实(粮食),小学教师月工资仅值糙米45公斤,后通货继续膨胀,月领现金仅值10公斤大米,教师薪金难以糊口。
建国后,1949年秋天,经济尚未恢复。为保持教师基本生活水平,暂定小学教师每月发给大米45公斤,中学教师每月大米75公斤。1952年秋,执行工资制。次年小学教师人均工资30.6元,中学教师人均月工资38元。1956年第一次工资改革,确定“定级工资制”,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30.26元,中学教师人均月工资42.32元。1963年进行工资调整,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33.85元,中学教师人均月工资47.20元。经过1977年、1979年和1981年三次工资调整,小学教职工人均月收入达31.56元,中学教职工人均月收入达60.80元。1980年起实行班主任津贴和发放降温费。1985年第二次工资改革实行结构工资制,中小学教师每人工资提高百分之十,小学教职工人均月收入60.05元,中学教职工达72.2元。1985年10月,第五次工资调整,中小教职工每人工资提高10%,之后,由于国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大部分商品实行随市定价,因而政府对教职工实行粮食补贴、物价补贴、类区补贴和山区补贴等。至1993年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人均月收入:公办262.50元;民办110元;代课90元。中学教师人均月收入:公办264.4元,民办120元,代课100元。民办教师的工资由所在村筹集发放,各校数额不等,低于公办教师。1998年2月,教师工资下放到镇财政发放。1999年又由县财政拨款,至2000年小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745元,中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800多元。
民办教师工资,从1958年公社化之后,由所在大队或生产队记工分与当地社员同工同酬或工分同酬,有的按生产大队人平收入计算,每月折合人民币发给民师。1972年开始对民师实行工分加补贴制度,每人每月发给补贴费16元,民师口粮不低于14公斤。1980年进一步落实民师的经济待遇,与公办教师同样享受物价、类区补贴和班主任补贴。1986年贯彻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教育附加费中增加民师工资,使一般民师平均月收入不少于60元。1998年平均月工资120元。
省市教育部门每年都有下达民师转正名额,绝大多数民师都按规定转正,未转正的民师1999年辞退。
第三节 福利待遇
一、公费医疗待遇:从1953年开始,中小学教职工就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凡是在医院门诊、住院及手术费等所用药费,均由国家财政支付。1985年公费医疗进行改革,实行医疗包干制,除特殊病号(如癌症、急救等)住院全报外,其他疾病按标准报销。至1993年,公费医疗进一步改革,除离休及年满70周岁的高龄和癌症忠患者医疗费用全报销外,其他都按包干标准报销,患者要负担百分之五的医疗费。门诊医疗超过包干标准的,由患者自负。
二、退休待遇:从1956年开始,按国家规定,女教师55周岁,男教师60周岁即可享受离退休待遇。离休人员工资不变,并每年增发旅游费;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按原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从1976年起,离退休人员的子女就业可安排一个顶替招工,称为“补员”,至1983年底停止执行。1984年第一个教师节我镇安排70名教师子女就业,安排50名全民合同制教师。从1989年起,凡教龄满30年以上的教师,退休金按原工资的百分之百支付。对因公或病亡的在职或离退的教职工,国家按规定发给安葬费和抚恤费;对死亡者的配偶和年老或未成年的直系亲属,发给生活补助费,城镇居民每人每月85元;农业户每人每月65元;对生活有困难的教职工,国家另给困难补助。
2000年,莒口学区共有退休教师33人,每月发放退休金2.18万元,人均每月为660.60元。
第四节 校舍设备
1、小学校舍
清末民国时期,莒口、茶㘵、后山一带校舍大都设在庙宇、祠堂和书院遗址。这些校舍大多面积狭窄、门窗矮小,光线暗淡,同时没有活动场地。如崇泰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创办的德心学堂设在莒口街三圣庙址。民国七年(1918年)崇泰里创立的三区第一国民学校设在莒口街翁氏家祠,仅有两间平房。民国八年(1919年)立案成立的县第九国民学校,校舍在莒口街尾豫章书院。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在接受旧中国小学破烂校舍的基础上,稍加修整维持办学。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各级人民政府拨款修建学校,改善教学条件。1956年莒口中心小学将翁氏家祠加以修建改造,总面积2099平方米,四周封火墙,教室、宿舍均用木板相隔。1969年在晒布坪新建砖木结构平房两座,教室12间,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90平方米。1975年扩建砖木结构平房一座4间。1980年县教育局拨款5万元,莒口学区投资及中心小学卖学校旧料1万5千元,砂石料全由师生勤工俭学劳动自备,兴建一座三层砖木结构楼房,教职工宿舍和学区办公室共30套60间,厨房17间,造价7万1千元,其中乡投资2万元,村投资1万元。1987年11月初,省教委组织省地县联合检查验收组,对莒口镇的镇村小学校舍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定莒口学区基本上实现“一无二有”(校舍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的要求。1992年建阳县开展实施义务教育六项督导以来,本镇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投资总数达20多万元。1995年建阳市教育局拨款15万元、港商沈炳麟先生捐资31.68万元;镇政府、莒口村等共集资近百万元,兴建钢筋混凝土五层的教学“恩美楼”,美观大方,设施齐全,共34间,建筑面积达2233平方米。1997年投资5万元扩大莒口中心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万余平方米。同年新建茶㘵村小学“恩美楼”,投资80余万元(其中沈炳麟先生捐资29.78万元)。1998年投资80余万元兴建的莒口学区园丁楼,20套2160平方米,至2000年,全学区有完小村小学校舍93栋,总面积24229平方米。
2、中学校舍
莒口中学教学楼筹建以前,先后借用省供销学校(磨床厂址)、镇政府招待所(原公社)、河坝农中校舍上课。
1975年开始筹建第一座教学楼(八个教室、四间办公室)1976年十月竣工交付使用。
1979年筹建第二座教学楼,秋季竣工使用。同年两座教师宿舍,教工食堂相继开始筹建,秋季继续动工,1980年5月竣工使用。
1982年春筹建第三座教学楼(三层十间),1983年秋竣工交付使用,又开始筹建女生宿舍楼和学生厨房、膳厅。
1988年,拆除危房三号楼,5月26日动工重建,8月28日竣工使用,而后拆围墙,建店面7间。
1988年,学校占地面积43亩,校园布局合理,分为四个区。教学区有三座教学楼,20个教室,8个小间,总建筑面积2365平方米;师生宿舍区:有教师宿舍2座36间、教师单人厨房26间、教职工食堂面积850平方米、学生宿舍2座49间,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生活区:学生膳厅面积1000平方米,厨房面积500平方米(内有9间工友宿舍);运动区面积5500平方米。
1989年,动工兴建教职工单元楼(12单元)至1990年8月竣工使用。
1990年秋,动工兴建莒口中学综合楼,1993年8月竣工使用。
至1997年,莒口中学校园面积29115平方米,生均校园面积22.28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2865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9.85平方米,建筑设施完备齐全,拥有教室24间,学生宿舍两幢41间,两幢教学楼,教师宿舍楼3幢。男女生宿舍各一幢,学生食堂、膳厅各一座。还有一座功能齐全的综合大楼,内设电脑室、语音室、课化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音乐室、台球室、阅览室、舞厅等。
第五节 教学设备
一、学区教学设施
清末民国时期,仅县立初中和乡(镇)中心国民学校才配有课桌凳和黑板等教学用具。乡以下的保国民学校的桌凳主要由学生自带,而教学仪器则更少有。
建国后,县乡教育行政部门不断给中小学配备教学用具和仪器,使之从无到有,逐步完善。1961年省教育厅先后两次发下教学仪器,因数量少,只能发给中学。1978年以后,省厅下发的仪器数量增多,县教育局在优先装备重点中学的同时,也顾及各公社中学和中心小学。本镇中心小学当时教学仪器有自然科教具磁铁,指南针;地理科教具有地球仪、三球仪和地理挂图等。1979年-1986年,省厅共发下仪器总价值21.45万元,其中有许多现代化仪器,如16毫米的电影放影机;无线电组合教具;还有体育器材。以中心小学为例,有投影器6台、电视(彩电)、放像机各1台,照像机1架。至2000年中心小学教具仪器室设备比较齐全,藏书8800册供师生参考阅读,阅览室可供80位学生同时阅读,电视机两台,VCD1台,摄相机1架,收录机6台,投影器6台,腰鼓29个,洋鼓8个,铜号8把,话筒4个,电子琴、手风琴各1架,篮球架1付,单杠1付,双杠1付,爬竿4个,爬梯1个,天梯1个,平衡木1个,跳高(远)沙坑1个,语文教学挂图3403幅,参考书101册,教学教具99件,教学参考书105册,自然教具598件,挂图30套,参考书75册。16所完小、中心幼儿园的教具图书设备也逐步完善。全学区各小学教学仪器等设备价值约12万元;图书35000册,其中藏书2949册,人均12册以上。教学参考书约2100册。
二、中学教学设施
现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音乐室、图画室,有教师教学演示实验等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价值3万余元。
体育设施齐全。有200米长的环形跑道,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运动场所。
学校现藏书10000余册,订各种报刊52种,能满足教师教学,学生体育锻炼和课余阅读的需要。
第六节 勤工俭学
1956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中小学开展课外活动的规定》,各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种植、养殖活动,如莒口中心小学于1958年组织师生养鱼、养羊、种地瓜;60年代在莒口村溪子地、东风洲、江源垅等地开荒种地瓜、小麦、蔬菜;70年代在甲子山开荒造田、养猪。茶㘵小学和后山小学也组织师生开山种果,其收益用于添置教学用品,既改善办学条件,又使学生增长知识。
至2000年止,现尚有成材杉木林30亩,长势良好。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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