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扶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8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扶持
分类号: F124.7
页数: 2
页码: 456-457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莒口镇民政工作扶持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老区建设、扶持贫困户等。
关键词: 民政 莒口镇 扶持

内容

第一节 老区建设
  莒口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组成部份,在中共建阳特支的领导下,革命斗争如火如荼,为着革命事业的胜利和人民的彻底解放,本镇老区人民英勇奋斗,前仆后继,抛头颅,洒热血,作出了巨大的牺牲。
  建国后,党中央对老区人民非常关心,支持老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解放初期县政府为老区人民群众减免农业税。1950~1957年县民政局多期分批为老区人民维修房屋。县人民政府每年均发给老区救济粮和生活补助款及无息贷款,冬令发给棉衣、棉被。1983年贯彻国家计委《关于编制老、少、边、穷地区“七五”规划的通知》的精神,重新划定老区,落实“五老”政策,尽快改变老区贫困面貌,本镇定为老区村有焦岚、金山、东徐、社州四个行政村,基点村有樟㘵、楼下窠、际下、焦岚、翁山、寺后、中由、岩前、归阳厂9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恢复老区办机构以来,曾多次拨款扶持老区建设,用于农业生产,营造林木,发展毛竹,果树,兴建水电站,维修水利设施,架设广播线和电力高压线,修建学校,改善农民居住和环境卫生条件。金山村利用自有资金百余万元,修建学校一座,架设高压线几十公里。拓宽乡间道路。1977年县老区办拨款8万元,扶持翁山修筑简易公路,架设了高压线。
  第二节 扶持贫困户
  建国后,各级政府重视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并由民政部门负责。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人民温饱问题的指示,乡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逐村、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扶贫规划,落实扶贫措施,派扶贫工作队,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主要坚持“一个方针,三大扶持”即坚持以经济开发为主要方针,实行政策扶贫,资金物资扶贫,科技扶贫。国家对贫困地区发放发展资金和低息,贴息贷款,安排扶贫专项物资,实行以工代赈,在信贷、财政补贴方面给予优惠;减免农业税及企业部份税;高校招生降低分数线段等,使贫困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经济发展,商品率提高,人民生活逐步改善。1990年全乡基本实现脱贫,温饱率达90%以上。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