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莒口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2000857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2 |
页码: | 454-455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该保险是地、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非盈利性社会救济措施之一。以保障老人基本生活为宗旨,以全体适龄(20~60岁)农民为投保人,保险费交纳以个人为主,辅以集体补助,投保人可自愿选择保费的标准档次,按月交纳保险费,60周岁后即可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直至死亡。本镇1992年,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2000年全镇农村投保1969人,个人交纳保费322376元,集体补助交纳保费83400元,合计投保金额为405716元。 |
关键词: | 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 莒口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