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灾害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4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建国前至1998年莒口镇民政灾害救济的情况。
关键词: 灾害救济 莒口镇 社会救济

内容

指对发生严重水、火、旱、冻、雹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救济。
  建国前,各种灾害时有发生,据查史料,少见救灾,仅遇荒年有时开仓济灾。
  建国后,凡遇到灾害,县、乡(镇)政府都把救灾工作列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来抓,由党政领导带领民政等有关部门亲临实地,落实灾情,组织生产自救,及时发放救济款物,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解放后50年来小灾不断,大灾时有发生,救灾的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物资扶持。救济扶助的渠道主要是省、地、县财政、乡(镇)自有资金和村集体积累。50~60年代的救灾物资,以发放钱、粮、化肥及公粮减免,还增拨水泥、钢材,以修复房屋,农田水利,公路桥梁等。生活用品有棉衣、棉被、衣服、鞋类等。1998年6月14~22日,本镇连续遭受五次洪涝灾害,市政府拨款8万元,市民政局给予物资上的大力支持,计有:新衣裤1248件,旧衣裤67袋,洗衣粉50箱,胶鞋100双,被子10床,线毯10条,毛线毯10床,蚊帐20床,白糖100斤,书包50个,食品五箱,方便面10箱,猪肉罐头10箱,花布10匹。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