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拥军优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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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6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451-4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莒口拥军优属活动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苏区就有开展,如焦岚、金山等地人民捐赠给红军和游击队的慰问品有布鞋、草鞋,并供应食盐、粮食、菜、鸡蛋和纸烟等物品。
关键词: 拥军优属 莒口镇 优抚

内容

莒口拥军优属活动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苏区就有开展,如焦岚、金山等地人民捐赠给红军和游击队的慰问品有布鞋、草鞋,并供应食盐、粮食、菜、鸡蛋和纸烟等物品。
  建国后,每年春节,区、乡、社、镇政府和村都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发给烈军属光荣牌、光荣灯,送慰问品,光荣牌分三种:“光荣烈属”赠给烈士家属;“光荣军属”赠给现役军人家属;“光荣之家”赠给残废军人。乡镇政府领导召开烈军属慰问会或座谈会,有时率慰问组深入各村发慰问品和一定数目的慰问金。90年代以前座谈会经费乡级每场100元,村级50元。1989年春节慰问“五老”每人10元。每逢“八一”建军节,乡村都召开拥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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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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