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图书馆
南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南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机构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人员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444-4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司法机构人员的情况。调解委员名单包括湖桥村、焦岚村、长埂村、东山村、后山村、马伏村、石庵村等。
关键词:
莒口镇
司法
机构人员
内容
宋清至民国时期,民事纠纷一般由地保或保甲组织调解解决,遇有调解不成案件的才逐级上报审理。
民国15年(1926年)以前,司法审理裁决,都由知县兼理,知县集行政、司法权于一身,故无司法行政工作之分。民国21年后,国民政府颁布一系列有关司法条令、司法分工逐渐趋于明细,有了公安、检察、调解劝说、审判之分。而法律宣传、律师辩护等司法工作也存在,只是未设立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
建国后,县一级设立了司法科,司法科兼管刑事案件、调解和裁决民事案件,开展法律宣传,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健全,司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司法行政工作实行具体分工。
县一级设立了公、检、法、司专门的机构,民间纠纷调解,当时由人民法院民事庭兼管,区人民公社和大队都有人民调解员。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司法行政工作处于瘫痪,文革后恢复了司法行政工作,1980年11月,县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通知,正式设立了县司法局。
我镇从建区、社都设有兼职的民事干事或调解员1人。具体工作由行政秘书兼任,同时各乡、村、大队都配有调解员。1984年12月经县司法局批准,成立了莒口乡司法办公室,首任主任陈初猷,配有干事1—2人,乡司法办业务隶属于县司法局管理,人事由乡人民政府管,当时司法办的业务主要以调解民事纠纷为主。同时,在15个行政村先后成立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1987年后,司法办的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同时,人员由2人增加到5人,1989年,经县司法局批准,增设了法律服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它的主要职能范围有四项:1、指导本辖区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和协助调解疑难民事纠纷;2、开展法律宣传;3、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4、协助公证处做好公证联络。其次,配合职能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等工作。
莒口派出所成立后,设有民事纠纷调解室,由联防队员中2—3人兼职,其业务范围:处理带有刑事治安犯罪性质民事案件。如打架斗欧等。
莒口镇 乡、村、大队任历调解委员(主任)名单
湖桥村:程孙华、蔡振福、潘良旺、刘克珠、潘瑞华、蔡顺钦
焦岚村:周阿兴、李子华、胡志恋
长埂村:张建华、李春明、余进宝、黄德寿、方华年
东山村:丁金茂、吴曷进、丁振明、杨盛富、张秋成、徐新慕
后山村:邱曷妹、李厚美、李宗、徐杏年、许仁东、肖朝南、陈文旺
马伏村:詹国贤、郑成旺、周素章、周信荣
石庵村:刘通富、李荣进、官乃泉、翁旺咕、陈安福、陈新福、刘富春、王和富、陈笑明
社州村:李有财、谢生福、范良财、丁振诗
莒口村:吴荣梅、罗元荣、张生发、黄少农、黄国华、黄万荣、毛起沼
上㘵村:李兴旺、林泉福、吴桂生、吴满元、官兴旺、李才盛
中㘵村:刘炳武、翁重高、翁昌老、肖福生、翁树旺、李兴庭、刘洪德
茶㘵村:江巧琴、吴兴奴、王少山、李华兴、兰咕、丁振禄、林贞风、江宝华
策口村:张该宝、张茂贵、黄金朋、江兴平、江宝瑞
东徐村:叶彬旺、李生兴、叶孝金、张小咕、叶李良、胡子平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