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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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人员
分类号: D631.13
页数: 2
页码: 432-4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公安机构人员党的情况。其中包括民国时期治安机构、人民公安机构。
关键词: 莒口镇 公安 机构人员

内容

一、民国时期治安机构
  民国2年(1913年)县公署设警备队,于县衙内设警察所。民国12年警备队改为警察队。民国29年建阳县设警察局,各乡镇设警察维护队。民国37年建阳县警察局改名为警察总局。
  乡(镇)公所设国民兵乡队,乡(镇)长兼队长,另设专职队副一人,这些名额均是有编制的,支领固定工资,乡另设警备班一个,有八至十人(工资向乡民挨户摊派)。
  乡以下为保,设有保长、保队副、户籍员、保警各一人,均是义务职。
  二、人民公安机构
  1949年8月莒口区公所成立,设公安协助员1人,1955年后山区派驻公安特派员一人,其中1958年——1963年莒口成立三个公社,各社均派驻公安特派员一人;直至成立莒口派出所。1982年成立莒口派出所,设所长一人,干警3人;现莒口派出所设所长一人,正副指导员各1人,干警1人,非编制协管户籍员1人。
  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 1951年政务院颁发《农村公安组织暂行条例》(草案),根据条例规定,于1951年在全区以村为单位建立村治保小组。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颁发《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全区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由3——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1955年,以初级农业合作社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大队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当年建立15个大队治保会。至2000年全镇共有治保委员会16个,共有治保委员46人。
  联防队 1985年贯彻会议精神,为了增强本地维护社会治安力量,成立了莒口镇社会治安防火联防队,招聘队员7人,其经费来源由当地自筹,至1998年根据上级的要求解散,留下部分人员作为治安协管员。
  莒口镇历任公安特派员、派出所所长名录
  公安特派员:马明钦、曹宝熙、夏锡光、曾财仔、王财锡、钱昭荣、陈正铮、毛起垒、叶吉富。
  莒口派出所所长:谢满兴、王吉伟、叶惠民、詹雅宝、谢瑞宝、叶孝平。
  莒口镇各乡、大队、村历任公安员、治保主任名单
  湖桥村:潘良春、唐友生、吴理监、吴日东、蔡理义、程孙华、潘良胜、蔡理友、吴宗义。
  焦岚村:候学金、吴观德、黄必仁、吴东海、刘光华
  长埂村:王国太、张贵林、刘国芳、熊春〓、张建华、李春明、余进明、余进宝、王成生、谢华平、邓金宝
  东山村:范林山、丁振明、杨立建、李荣华、张立长、李繁咕、张秋成、张立良
  后山村:王从宝、陈久义、刘秀其、张学勇、杨金德、李德荣、陈泉林、裴孝德、杨传武、黄建旺
  马伏村:徐炳南、陈荣仔、詹曷兴、刘子成、郑成旺、池礼须、江宝盛
  石庵村:陈恒昌、翁富廷、刘通富、周相廷、郑贞子、翁旺咕、陈安福、陈新福、吴乃金、周小宝、郑智贵、翁建飞
  社州村:廖秉兴、吴桂荣、詹旺华、范良财
  莒口村:张祥麟、黄同荣、张生发、苏宗耿、饶小宝、张冬旺、黄建新
  上㘵村:邓田咕、吴荣孙、余秦应、许风国、沈友华、李财生
  中㘵村:魏兴平、刘富明、魏泉茂、魏兴泉、翁象声、魏兴森
  茶㘵村:吴兴奴、葛达明、林金太、黄森林、池新平、施美德、丁振禄、王恭福
  策口村:葛尚林、刘伙生、郑立德、阮泉清、张炳春
  东徐村:叶彬旺、蔡金水、吴发仔、叶孝金、宋永金、胡训忠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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