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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民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3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民兵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7
页码:
414-4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民兵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民兵建设、民兵军事训练、民兵政治教育。
关键词:
莒口镇
军事
民兵
内容
民兵,历代称谓不一,明代称民壮(亦称机兵),清代称团练(即乡勇),民国时期改称“民团”,苏区称“赤卫队(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1998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其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一节 民兵建设
一、创建
1949年9月全县区公所及交通要道都建立民兵组织。土地改革时民兵组织普遍扩大,1951年,全县每个乡和行政村都建立民兵组织。乡设民兵中队部,下设分队和小队,每个中队辖3至5个分队,每个分队辖3至5个小队,每个小队15人。在人口特别分散或集中的地区,为便于领导,酌情增减。民兵分为基干队和自卫队,凡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年龄在18至30岁,身体健康,政治可靠的男性公民,以及曾是普通民兵编为自卫队,每个乡另组织一个小队或一个分队的民兵基干队,作为执行任务的骨干。1952年,民兵组织经过整顿,分别编为基干民兵(年龄在18—25岁),普通民兵(年龄26—35岁)自卫队(年龄在35岁以上者)。1954年全县民兵编为9个区队,莒口后山区属第四区队。1956年,在合并乡委员会的同时,将各乡中队合并成一个乡队部;原中队部仍然保留,归新建立的乡队领导。同时以7~9人组成武装委员会,领导乡队部,各乡队部设队长1人,副队长3人,指导员1人,副指导员2人。基层组织以合作社、生产队、生产组为单位,编为普通民兵中队、分队、小队,基干民兵单独编为分队和班,不设基层中队,直接由乡队领导。
二、变动与发展
1958年,民兵组织变动较大。6月,预备役和民兵组织合并组编,将原来小乡队部改为民兵中队部,并以新乡成立乡队部。编队时以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基干民兵为基础,将年满18至40周岁的男女公民编入民兵。8月,将乡队、中队、分队、小队改为营、连、排、班编制。全县基干民兵编为3个营,莒口与麻沙、界首、黄坑编为第三营。9月,县组建民兵师,莒口公社组建一个团(为第九团),下辖3个营,10个连,团长黄文斌,政委陈德才。1961年,莒口公社设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武装干部。同年6月,《民兵工作条例》颁布后,进行民兵组织调整,解决出入,转队问题,经组织调整,当时莒口公社民兵建制为11个民兵营,55个普通民兵连和6个基干民兵连。1965年8月,莒口公社组建一个武装基干民兵连,由144人组成,14日,举行武装基干民兵授枪仪式。1970年莒口公社武装基干民兵由一个连扩编为两个连。
1975年,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大办民兵师”热潮,重建民兵师,任命师、团干部。莒口公社编制为一个团,15个营,45个连,配备各种枪支198支。1979年,县组建武装基干民兵机动营,本社亦随之组建。2月,县组成民兵参战团,编为5个步兵分队与7个专业兵分队,本社组成民兵通讯连。是年,民兵工作重点是武装基干民兵的调整和整顿,撤去知青点武装基干民兵和基干民兵44人。
1981年,缩小民兵组建规模,8月,撤销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建制,保留公社基干民兵营等指挥机构。在基干民兵中不再设武装基干民兵。在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编营或连。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大队编为营,1500人口以下的编为连。基干民兵以生产队为单位编连、排、班,普通民兵以生产队为单位编为班,归属大队民兵营领导。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分别编组,专业技术分队跨大队(单位)编连。年满18—35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8—28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凡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以及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年龄可延长到35岁。
三、深化改革 调整规范
随着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1983年起民兵工作也进行改革,其原则是:“规划数不变,减少每年发展数,延长发展时间,突出重点,组训结合,确保质量”。1985年,遵照中共中央军委提出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搞好基础”的民兵工作方针。在减少基干民兵数量的同时,扩大专业技术兵的组建比例。198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85)22号文件和省军区的要求,县、乡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率兵致富”和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活动。我镇后山村作为试点村。1989年开始组建基干民兵应急分队,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1991年,新的《民兵工作条例》颁布。是年,对基干民兵采取“先编后训”的方法,并对基干民兵严格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条件》的规定进行政治审查,以纯洁民兵组织。同时加强民兵营组织建设,要求农村民兵营长,必须参加村支部委员会或村委会。1992年,民兵工作主要是落实《福建省民兵基层建设纲要》,民兵基层建设以“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为标准。用三年的时间,使90%以上的民兵营达到规范化标准。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建立“以劳养武”基地。我镇将上㘵民兵训练基地作为“以劳养武”基地。1993年,根据中办发(92)13号文件精神,全县开展达标,创先进人武部,民兵营(连)活动,基层人武部和村民兵营规范化建设走上轨道。1994年,贯彻南京军区颁发的《民兵组织整顿暂行规定》,落实“八五”期间基干民兵组织发展规划。按占基干民兵10%的要求编足女基干民兵。1996年,继续落实民兵营长进村“两委”,是年7月,县人武部在莒口召开全市民兵营(连)规范
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1998年6月,建阳市召开第七届民兵代表大会,我镇选
18名代表出席。是年,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压缩基干民兵规模,调整组织。1999
年,落实《福建省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连)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2000年,是深化民
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最后一年。民兵工作紧紧围绕适应“市场”和“战场”的需要,着眼于
“打赢”的要求。莒口基干民兵编为一个步兵连和一个侦察连,此外另编有由18人组
成的基干民兵应急分队。6月,省军区在建阳市召开全省县(市、区)人武部全面正规
化建设现场会,参观了莒口镇人武部和莒口村民兵营。8月,省军区对民兵工作调整
改革进行了检查验收。
第二节 民兵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是从1951年开始的(50年代为秋冬训练),此后,每年坚持训练1—2次。
1951年冬训以乡为单位,以基干民兵为主体集中进行,时间45天,军事训练为15天,其他为政治教育课及训练总结。1955年冬训以退伍军人为骨干,政治教育为主体,结合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保养和使用,以及防空降演习等项目进行军事训练。同年开始训练民兵干部。1956—1958年,民兵军事训练着重进行预备役民兵训练,训练内容为步枪第一练习与单兵攻防战术,训练时间年30—40小时。1958年6月,为提高民兵训练的教学质量,参加县举办的基干民兵集训队。1959年民兵军训实行劳武结合,边生产边训练。1962年,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属备战时期,主要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民兵训练以防空降,反暴乱为主。1963年县开始训练专业技术兵,训练内容为炮兵、通讯兵、侦察兵。1964年在训练中推广郭兴福教学法,民兵训练达到高潮,为检验训练成果,于11月进行军事比武。1965年,重点抓民兵干部,武装基干民兵,基干民兵训练,训练内容为单兵战术,步兵武器第一、二练习,时间60—70小时。
1966—1971年民兵军训以射击、投弹、爆破三大技术为主,利用空隙,先干部,后民兵,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开展普训,训练时间7—10天。1978—1979年重点抓干部、军事小教员、武装基干民兵训练。
1980年民兵训练,采取邻近几个大队集中,分莒口片、后山片和茶㘵片进行训练。1982年起,民兵训练改由公社集中训练,2月,公社在上㘵茶山建立民兵训练基地,作为战术、射击综合训练场。1983年,民兵训练实行“三分一合”(三分即步兵与专业兵,一年兵与二年兵,男民兵与女民兵分别编组,一合即教员与学员结合编组)的编组法,突出训练重点。1984年民兵训练实行“二改一”即一年兵二年兵合而为一进行训练。1985年民兵军训方法有重大改革。军训由县人民武装部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集中,统一训练。6月,县民兵军事训练分别在新村和莒口进行,规定新入队的民兵一律一周期训完(即当年发展,当年受训,当年储备)。1966—1985年,民兵到训率在80%以上。1986—1987年,军事训练重点抓好基础训练和专业技术兵训练,并根据新时期民兵工作的特点,进行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1995年以后,民兵军事训练主要侧重专业技术兵的训练。同时抓好质量,训练合格率达90%以上。
第三节 民兵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各个历史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不同而异。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抓两个方面:一是中心任务的教育,二是国防教育。
建国初期,主要围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对民兵进行阶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民兵任务的教育,发动民兵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保卫革命政权,以及完成剿匪,支前参军,参战等任务。50年代末,60年代初,主要通过党的总路线教育,激励民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调动民兵生产积极性。通过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学习雷锋的活动,树立民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思想,新风尚;同时紧密结合国内外斗争的形势和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对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民兵的政治思想工作主要抓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共产主义理想、道德以及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建国五十二年来,民兵政治思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改革,逐步形成制度的过程。50年代初,规定民兵学习日,采取每月逢五、十或每周利用一个晚上给民兵上政治课的方式进行教育,并逐步建立了教育准备会制度,教育登记统计制度,定期考核制度以及总结评比制度,民兵政治教育各种制度逐步建立。1980年以后,按照总政治部制定的《关于加强民兵政治教育的意见》所规定的政治教育三项制度进行教育,基干民兵每月上一堂政治课;从民兵年度军事训练中抽出10%的时间进行政治教育,结合征兵,民兵整顿和重大节日,每年对普通民兵进行4—5次教育。1984年11月,总政治部对民兵政治教育制度作了调整。除了继续坚持从年度军事训练中抽出10%的时间用于政治教育外,将基干民兵每月一堂政治课压缩为每年进行4次教育,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顿和重大节日进行1—2次教育。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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