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武器装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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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武器装备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2
页码: 408-4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1985年武器装备的发展及现状。1985年8月,全乡所有武器装备统一送到县武装部武器库,由县武装部代管。
关键词: 莒口镇 军事 武器装备

内容

1949年5月,莒口解放后,成立区政府并设区干队,配备步枪十多支。当时,民兵武器来源主要是从剿匪战斗中缴获的。行政村的民兵武器多为土枪,只有少量的“三八”式步枪。
  1953年以后,民兵开始由上级发给枪枝,由乡(行政村)一级保管。
  1955年后,民兵武器逐渐增多,并装备有少量“五四”式冲锋枪。
  1959年,民兵武器骤增,有步枪、冲锋枪,还有一定数量的轻、重机枪和迫击炮。
  1961年,每个基干民兵班配备4—5支枪,2—3个民兵共有一支枪,枪枝在大队一级保管。
  “文革”期间,民兵武器全部上交县人武部保管。
  1970年以后,民兵武器又一次更新,开始装备部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六”式冲锋枪和“五六”式机枪。
  1975年,开始配备“六三”式半自动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当时,民兵主要武器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冲锋枪、轻机枪和“六三”式自动步枪,同时,还配备了“四〇”火箭筒。每个武装基干民兵均配有武器。从此,民兵不仅有轻武器,而且还有重武器。
  1981年12月,为了加强武器管理,确保武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全乡各村(原各大队)民兵所有武器装备统一由村上交乡武装部武器库保管。
  1985年8月,全乡所有武器装备统一送到县武装部武器库,由县武装部代管。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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