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层军事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基层军事机构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2
页码: 407-4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基层军事机构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民国军事机构、解放后军事机构。
关键词: 莒口镇 军事 基层军事

内容

一、民国军事机构
  保卫团 民国2年(1913年),北京总统府命令城乡举办团防。民国5年(1916年)改为保卫团。同时颁布章程,规定每户出一丁,十丁为一牌,设牌长;十牌为一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设保董;十保为一团,设团总。保董、团总由县知事委任,甲长、牌长由团总、保董委任。全县共分八个团,崇泰里(今莒口)、崇政里(今茶㘵范围)属县第四团。
  民团 民国17年(1928)年,福建省政府颁发《民团条例》,规定将地方行政建制与武备建制相结合,编组民团。每团四保、每保三甲、每甲三牌、每牌有团兵10人。民团设团总1人、团副2人、总教练1人;保设保董、保副、教练各1人,甲设甲长1人,牌设牌长1人。
  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年),建阳县成立国民兵团。县以下区、乡、保,设区、乡、保队附。保队附为最基层的军事机构负责人,安排保队兵的军事训练,站岗放哨,保卫地方安全。
  自卫中队 民国34年(1945年),县设12个自卫中队,莒口、茶㘵均设有武装警备班。
  二、解放后军事机构
  1949年5月莒口解放。1950年3月建立区干队,配队长1人、队员10余人,负责区、乡治安。同年7月改设武委会,设主任1人,下设区干队武装班。1951年2月改称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人,配备专职武装干事1—2人。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是:负责民兵、预备役的组织调整、兵役登记、征兵等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宣传并执行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民兵、预备役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配合治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以及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等等。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