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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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30
颗粒名称: 第十五篇 军事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25
页码: 407-4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军事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军事机构、兵役制度、民兵等。
关键词: 莒口镇 军事 军事机构

内容

第一章 军事机构
  第一节 基层军事机构
  一、民国军事机构
  保卫团 民国2年(1913年),北京总统府命令城乡举办团防。民国5年(1916年)改为保卫团。同时颁布章程,规定每户出一丁,十丁为一牌,设牌长;十牌为一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设保董;十保为一团,设团总。保董、团总由县知事委任,甲长、牌长由团总、保董委任。全县共分八个团,崇泰里(今莒口)、崇政里(今茶㘵范围)属县第四团。
  民团 民国17年(1928)年,福建省政府颁发《民团条例》,规定将地方行政建制与武备建制相结合,编组民团。每团四保、每保三甲、每甲三牌、每牌有团兵10人。民团设团总1人、团副2人、总教练1人;保设保董、保副、教练各1人,甲设甲长1人,牌设牌长1人。
  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年),建阳县成立国民兵团。县以下区、乡、保,设区、乡、保队附。保队附为最基层的军事机构负责人,安排保队兵的军事训练,站岗放哨,保卫地方安全。
  自卫中队 民国34年(1945年),县设12个自卫中队,莒口、茶㘵均设有武装警备班。
  二、解放后军事机构
  1949年5月莒口解放。1950年3月建立区干队,配队长1人、队员10余人,负责区、乡治安。同年7月改设武委会,设主任1人,下设区干队武装班。1951年2月改称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人,配备专职武装干事1—2人。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是:负责民兵、预备役的组织调整、兵役登记、征兵等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宣传并执行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民兵、预备役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配合治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以及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等等。
  第二节 武器装备
  1949年5月,莒口解放后,成立区政府并设区干队,配备步枪十多支。当时,民兵武器来源主要是从剿匪战斗中缴获的。行政村的民兵武器多为土枪,只有少量的“三八”式步枪。
  1953年以后,民兵开始由上级发给枪枝,由乡(行政村)一级保管。
  1955年后,民兵武器逐渐增多,并装备有少量“五四”式冲锋枪。
  1959年,民兵武器骤增,有步枪、冲锋枪,还有一定数量的轻、重机枪和迫击炮。
  1961年,每个基干民兵班配备4—5支枪,2—3个民兵共有一支枪,枪枝在大队一级保管。
  1966年“文革”期间,民兵武器全部上交县人武部保管。
  1970年以后,民兵武器又一次更新,开始装备部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六”式冲锋枪和“五六”式机枪。
  1975年,开始配备“六三”式半自动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当时,民兵主要武器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冲锋枪、轻机枪和“六三”式自动步枪,同时,还配备了“四〇”火箭筒。每个武装基干民兵均配有武器。从此,民兵不仅有轻武器,而且还有重武器。
  1981年12月,为了加强武器管理,确保武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全乡各村(原各大队)民兵所有武器装备统一由村上交乡武装部武器库保管。
  1985年8月,全乡所有武器装备统一送到县武装部武器库,由县武装部代管。
  第三节 驻军
  一、清朝以前驻军
  宋嘉熙年间(1237—1240年)县设弓兵、铺兵,隶属巡检统领。明嘉靖八年(1529年)崇泰里建有后山、杭桥邮铺。各邮铺设铺兵6名,每月饷银三两。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后山、杭桥、莒口三邮铺,各设铺兵八名。
  二、民国驻军
  民国17年,实行地方行政建制与武备制相结合。编组民团,每团四保、每保三甲、每甲三牌、每牌团丁10名。当时,莒口有4保、12甲、36牌,共有团丁360名。
  三、第十三补训处
  第十三补训处是训练新兵补充前方兵员的机构。1940年驻军莒口,1942年撤走。该处处长为李良荣,下辖二个营,一个营部设在铁场下张象乾的屋内,另一个营部设在街尾魏炳霖的屋内。各地新兵送入补训处受训后,需要补员的部队就来接走。
  四、国民党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
  民国31年5月(1942年5月),国民政府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从江西上饶迁至建阳。长官司令部机构的构成:1、长官部办公厅:外界又称总办公厅,系第三战区庞大的指挥系统。1942年4月,长官部决定将司令部迁至建阳,即派副官处人员到建阳城关及附近乡村征用民房,凡稍大的民房都贴上“军事征用”的条子,并在莒口马伏塘源村赶建新房一座,作为长官部官邸和办公地点。办公厅内部设有机要室、收发室、监印室、随从室等。同年冬天,长官部办公厅迁回上饶原址。
  2、参谋处:参谋处编制为三课一室,于1942年夏迁驻马伏,在马伏借用民房办公,同年冬迁回上饶皂头。
  3、副官处:下设三课,1942年5月派先遣人员来建阳察看驻址,征用民房。当时,建阳虽为后方,但日军飞机也时来轰炸,为安全起见,选定马伏塘源为长官司令部的驻地,同年冬季迁回上饶。
  4、第三战区兵站总监部:随长官部于1942年迁驻莒口,同年冬天,该部随同长官司令部迁回上饶。
  5、第三战区党政军联席会报秘书处(简称联秘处):1942年迁驻马伏,同年迁回上饶。
  五、苏区人民武装
  民国19年(1930年)秋末冬初,中共建阳县委、县苏维埃政府组建一个拥有100多人的独立营。同年建阳特别支部工作发展到莒口巨源一带。民国24年3月(1935年3月),在“左倾”错误路线影响下,独立营以劣势兵力抗击强大的敌人,致使建阳苏区遭受严重损失。县独立营保存下来的少数人员转入焦岚、翁山一带开展游击。解放前夕,闽浙赣边区纵队主力第2支队30余人,在赖求兴的带领下,进入华家山一带打游击,直至1949年5月建阳解放,二支队从华家山一路解放茶㘵、莒口、后山,到建阳与南下的解放军汇合。
  第二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兵役制度
  一、清朝以前兵役制度
  唐代以前,大都实行征兵制。唐代征集服现役的士兵要自备兵器粮食。
  宋代普遍实行募兵制,每遇灾年,朝廷便乘机募兵。明宣德年间(1426—1435年),建阳兵额在200人以上。明弘治二年(1489年)立全民壮丁法:“富民不愿充兵者出值,官自为募”。称为“机兵”。
  清代招募汉人编为“绿营”。
  二、民国兵役制度
  民国初,连年战乱,各地军阀招兵买马,竞相扩充军队,实质上仍沿袭清末的“募兵制”。
  民国22年6月(1933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兵役法》,改募兵为征兵。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建阳县开始实行《中华民国兵役法》。县成立团管区,负责征兵事宜。《中华民国兵役法》规定:18至35岁的男性为甲级适龄壮丁、36至45岁为乙级壮丁,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征,在职教员和在校学生缓征。其他甲级适龄壮丁一律参加抽签,中签者经体检合格,则应征入伍,送团管区训练,服兵役时间一般为三年。
  民国27年(1938年),建阳县设兵役科,负责办理征兵工作。建阳城关设新兵招待所。次年,开始在城关抓壮丁,将所抓到的壮丁送入“招待所”,听候团管区接收。征兵制成了“抓丁制”。
  民国29年(1940年),福建省公布《国民兵组教管理细则》,规定18—45岁壮丁加入国民兵组训。
  民国35年6月(1946年6月),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为补充兵员,加强征兵力度,改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为三丁抽二、五丁抽三,大抓壮丁,许多壮丁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服兵役。
  三、苏区兵役制度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实行志愿兵役制,工农红军、游击队、赤卫队、八路军、解放军等都属于志愿兵。1932年,中国工农红军闽北独立师进入闽北后,曾在莒口、长埂、翁山、焦岚招收兵员,扩大工农红军队伍。1933年冬建阳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邱有贵带领独立营来莒口境内开展游击。从1933—1937年,经过动员,莒口的焦岚、樟㘵、翁山、炉上、炉下等地参加游击队的有20余人。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兵役制度
  一、志愿兵役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1955年,人民政府实行志愿兵役制,群众自愿参军,不受年龄、身体状况限制,服役年限不定,主要根据部队需要而定。
  1950年12月至1951年9月,莒口人民子弟积极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共有66人赴朝参战。
  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改志愿兵役制为义务兵役制,明确服役年限,确定定期征兵、定期退伍的制度。服役对象是年满18—22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开始征集义务兵,先开展征兵动员,发动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经医院体检合格后,由县征兵机构审查批准入伍。之后,每年在冬末春初征集义务兵一次。1989年开始,凡年满18—22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发放《兵役登记证》。
  三、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1984年5月31日,国家颁布第二部《兵役法》,确定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现役义务兵服役期满(陆军3年、海军和空军4年),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超期服役1—2年。义务兵服现役满5年,已成为专业技术骨干的,由本人申请,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可改为志愿兵。志愿兵服役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起,至少8年,不超过12年,年龄不超过35岁;如军队特殊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行了修改。修正案删除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提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缩短了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修正案将陆、海、空三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二年,并取消了超期服现役的规定。改革了志愿兵服现役制度,将志愿兵一次选改和退出现役的规定,改为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并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修正案还对志愿兵退出现役,由过去一律安排工作,改为服现役不满10年(含义务兵服役期),退出现役的,按义务兵退伍办法安置;满10年后退出现役的,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连续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我镇从1984年至今,共有24人改为志愿兵,其中17人尚在服现役,3人已服满所规定的志愿兵服役年限,已安排工作,4人已满第一合同期(三年)而退出现役,按义务兵退伍办法安置。
  2、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按照规定对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
  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0岁以下的与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目前,莒口村和茶㘵村各编有一个女基干民兵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直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服士兵预备役。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18—35岁。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地方与军队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28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29岁转入第二类士兵预备役)。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以下人员: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第三章 民兵
  民兵,历代称谓不一,明代称民壮(亦称机兵),清代称团练(即乡勇),民国时期改称“民团”,苏区称“赤卫队(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1998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其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一、创建
  1949年9月全县区公所及交通要道都建立民兵组织。土地改革时民兵组织普遍扩大,1951年,全县每个乡和行政村都建立民兵组织。乡设民兵中队部,下设分队和小队,每个中队辖3至5个分队,每个分队辖3至5个小队,每个小队15人。在人口特别分散或集中的地区,为便于领导,酌情增减。民兵分为基干队和自卫队,凡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年龄在18至30岁,身体健康,政治可靠的男性公民,以及曾是普通民兵编为自卫队,每个乡另组织一个小队或一个分队的民兵基干队,作为执行任务的骨干。1952年,民兵组织经过整顿,分别编为基干民兵(年龄在18—25岁),普通民兵(年龄26—35岁)自卫队(年龄在35岁以上者)。1954年全县民兵编为9个区队,莒口后山区属第四区队。1956年,在合并乡委员会的同时,将各乡中队合并成一个乡队部;原中队部仍然保留,归新建立的乡队领导。同时以7~9人组成武装委员会,领导乡队部,各乡队部设队长1人,副队长3人,指导员1人,副指导员2人。基层组织以合作社、生产队、生产组为单位,编为普通民兵中队、分队、小队,基干民兵单独编为分队和班,不设基层中队,直接由乡队领导。
  二、变动与发展
  1958年,民兵组织变动较大。6月,预备役和民兵组织合并组编,将原来小乡队部改为民兵中队部,并以新乡成立乡队部。编队时以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基干民兵为基础,将年满18至40周岁的男女公民编入民兵。8月,将乡队、中队、分队、小队改为营、连、排、班编制。全县基干民兵编为3个营,莒口与麻沙、界首、黄坑编为第三营。9月,县组建民兵师,莒口公社组建一个团(为第九团),下辖3个营,10个连,团长黄文斌,政委陈德才。1961年,莒口公社设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武装干部。同年6月,《民兵工作条例》颁布后,进行民兵组织调整,解决出入,转队问题,经组织调整,当时莒口公社民兵建制为11个民兵营,55个普通民兵连和6个基干民兵连。1965年8月,莒口公社组建一个武装基干民兵连,由144人组成,14日,举行武装基干民兵授枪仪式。1970年莒口公社武装基干民兵由一个连扩编为两个连。
  1975年,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大办民兵师”热潮,重建民兵师,任命师、团干部。莒口公社编制为一个团,15个营,45个连,配备各种枪支198支。1979年,县组建武装基干民兵机动营,本社亦随之组建。2月,县组成民兵参战团,编为5个步兵分队与7个专业兵分队,本社组成民兵通讯连。是年,民兵工作重点是武装基干民兵的调整和整顿,撤去知青点武装基干民兵和基干民兵44人。
  1981年,缩小民兵组建规模,8月,撤销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建制,保留公社基干民兵营等指挥机构。在基干民兵中不再设武装基干民兵。在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编营或连。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大队编为营,1500人口以下的编为连。基干民兵以生产队为单位编连、排、班,普通民兵以生产队为单位编为班,归属大队民兵营领导。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分别编组,专业技术分队跨大队(单位)编连。年满18—35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8—28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凡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以及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年龄可延长到35岁。
  三、深化改革 调整规范
  随着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1983年起民兵工作也进行改革,其原则是:“规划数不变,减少每年发展数,延长发展时间,突出重点,组训结合,确保质量”。1985年,遵照中共中央军委提出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搞好基础”的民兵工作方针。在减少基干民兵数量的同时,扩大专业技术兵的组建比例。198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85)22号文件和省军区的要求,县、乡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率兵致富”和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活动。我镇后山村作为试点村。1989年开始组建基干民兵应急分队,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1991年,新的《民兵工作条例》颁布。是年,对基干民兵采取“先编后训”的方法,并对基干民兵严格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条件》的规定进行政治审查,以纯洁民兵组织。同时加强民兵营组织建设,要求农村民兵营长,必须参加村支部委员会或村委会。1992年,民兵工作主要是落实《福建省民兵基层建设纲要》,民兵基层建设以“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为标准。用三年的时间,使90%以上的民兵营达到规范化标准。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建立“以劳养武”基地。我镇将上㘵民兵训练基地作为“以劳养武”基地。1993年,根据中办发(92)13号文件精神,全县开展达标,创先进人武部,民兵营(连)活动,基层人武部和村民兵营规范化建设走上轨道。1994年,贯彻南京军区颁发的《民兵组织整顿暂行规定》,落实“八五”期间基干民兵组织发展规划。按占基干民兵10%的要求编足女基干民兵。1996年,继续落实民兵营长进村“两委”,是年7月,县人武部在莒口召开全市民兵营(连)规范
  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1998年6月,建阳市召开第七届民兵代表大会,我镇选
  18名代表出席。是年,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压缩基干民兵规模,调整组织。1999
  年,落实《福建省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连)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2000年,是深化民
  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最后一年。民兵工作紧紧围绕适应“市场”和“战场”的需要,着眼于
  “打赢”的要求。莒口基干民兵编为一个步兵连和一个侦察连,此外另编有由18人组
  成的基干民兵应急分队。6月,省军区在建阳市召开全省县(市、区)人武部全面正规
  化建设现场会,参观了莒口镇人武部和莒口村民兵营。8月,省军区对民兵工作调整
  改革进行了检查验收。
  第二节 民兵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是从1951年开始的(50年代为秋冬训练),此后,每年坚持训练1—2次。
  1951年冬训以乡为单位,以基干民兵为主体集中进行,时间45天,军事训练为15天,其他为政治教育课及训练总结。1955年冬训以退伍军人为骨干,政治教育为主体,结合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保养和使用,以及防空降演习等项目进行军事训练。同年开始训练民兵干部。1956—1958年,民兵军事训练着重进行预备役民兵训练,训练内容为步枪第一练习与单兵攻防战术,训练时间年30—40小时。1958年6月,为提高民兵训练的教学质量,参加县举办的基干民兵集训队。1959年民兵军训实行劳武结合,边生产边训练。1962年,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属备战时期,主要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民兵训练以防空降,反暴乱为主。1963年县开始训练专业技术兵,训练内容为炮兵、通讯兵、侦察兵。1964年在训练中推广郭兴福教学法,民兵训练达到高潮,为检验训练成果,于11月进行军事比武。1965年,重点抓民兵干部,武装基干民兵,基干民兵训练,训练内容为单兵战术,步兵武器第一、二练习,时间60—70小时。
  1966—1971年民兵军训以射击、投弹、爆破三大技术为主,利用空隙,先干部,后民兵,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开展普训,训练时间7—10天。1978—1979年重点抓干部、军事小教员、武装基干民兵训练。
  1980年民兵训练,采取邻近几个大队集中,分莒口片、后山片和茶㘵片进行训练。1982年起,民兵训练改由公社集中训练,2月,公社在上㘵茶山建立民兵训练基地,作为战术、射击综合训练场。1983年,民兵训练实行“三分一合”(三分即步兵与专业兵,一年兵与二年兵,男民兵与女民兵分别编组,一合即教员与学员结合编组)的编组法,突出训练重点。1984年民兵训练实行“二改一”即一年兵二年兵合而为一进行训练。1985年民兵军训方法有重大改革。军训由县人民武装部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集中,统一训练。6月,县民兵军事训练分别在新村和莒口进行,规定新入队的民兵一律一周期训完(即当年发展,当年受训,当年储备)。1966—1985年,民兵到训率在80%以上。1986—1987年,军事训练重点抓好基础训练和专业技术兵训练,并根据新时期民兵工作的特点,进行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1995年以后,民兵军事训练主要侧重专业技术兵的训练。同时抓好质量,训练合格率达90%以上。
  第三节 民兵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各个历史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不同而异。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抓两个方面:一是中心任务的教育,二是国防教育。
  建国初期,主要围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对民兵进行阶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民兵任务的教育,发动民兵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保卫革命政权,以及完成剿匪,支前参军,参战等任务。50年代末,60年代初,主要通过党的总路线教育,激励民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调动民兵生产积极性。通过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学习雷锋的活动,树立民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思想,新风尚;同时紧密结合国内外斗争的形势和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对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民兵的政治思想工作主要抓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共产主义理想、道德以及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建国五十二年来,民兵政治思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改革,逐步形成制度的过程。50年代初,规定民兵学习日,采取每月逢五、十或每周利用一个晚上给民兵上政治课的方式进行教育,并逐步建立了教育准备会制度,教育登记统计制度,定期考核制度以及总结评比制度,民兵政治教育各种制度逐步建立。1980年以后,按照总政治部制定的《关于加强民兵政治教育的意见》所规定的政治教育三项制度进行教育,基干民兵每月上一堂政治课;从民兵年度军事训练中抽出10%的时间进行政治教育,结合征兵,民兵整顿和重大节日,每年对普通民兵进行4—5次教育。1984年11月,总政治部对民兵政治教育制度作了调整。除了继续坚持从年度军事训练中抽出10%的时间用于政治教育外,将基干民兵每月一堂政治课压缩为每年进行4次教育,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顿和重大节日进行1—2次教育。
  第四章 预备役部队
  预备役部队,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它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主体,采取组织预编、干部预任、士兵预定的组建原则。它一般由第一类士兵预备役中的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和预备役军官组建而成。预备役军官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士兵;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预备役军官的最高年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
  组建预备役部队是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所确定的“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的国防发展战略。
  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预备役人员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新兵的规定执行。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预备役人员实行衔级制度。
  我国预备役部队始建于1983年。
  第一节 预备役部队建设
  1992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陆军预备役步兵第一师第二团第二营炮兵连在莒口组建成立。同日,召开了成立大会,县人民武装部及步兵二营的领导和全连官兵参加了成立大会。全连预备役官兵配发服装。
  莒口炮兵连,由莒口镇、小湖乡、县直机关三个单位组建而成,连部设在莒口。该连下设三个排。连隶属于营,接受莒口镇党委、政府和预备役营、镇人武部的多重领导。
  连建立党支部,支部委员7人,由连队干部和排长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由政治指导员任书记、连长任副书记。同时,连建立团支部,排建立党小组,班建立团小组。
  1993年8月,县政府、人武部对全县预备役部队进行收拢集结点验。
  1994年,全县首次对“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进行预备役登记。调整充实预备役部队基层组织的预编士兵,保证退伍军人比例达到50%、专业对口率达到90%以上。填发《预备役士兵证》。是年,连部实施规范化建设。1995年,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军区联合发文,对预备役部队预任军官实行考勤、考核、奖惩制度。当年,莒口炮兵连连部被福建陆军预备役步兵第一师评为“正规化建设合格单位”。
  1996年7月30日,根据中央军委(1996)4号文件规定和南平市政府、军分区部署,在建阳市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第一批预备役部队预任军官授衔仪式,莒口有3人被授予军衔;第二批预备役军官授衔仪式于12月27日举行,莒口有1人被授予军衔。
  1997年,南平市《关于预备役部队预任军官管理规定》颁布实施。预任军官享受岗位津贴。
  1998年,莒口炮兵连连部被福建陆军预备役步兵第一师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1999年,根据中办发(1998)19号文件指示,“福建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改编为“福建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莒口“陆军预备役步兵二团二营炮兵连”改编为“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二团三营八连”。该连由莒口镇、麻沙镇、书坊乡、建阳造纸厂四个单位组建而成,连部仍设在莒口。8月20日在建阳市人武部召开预备役高射炮兵营成立大会。
  2000年3月,根据做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的形势需要,建阳预备役高射炮兵营八连连部由莒口迁往麻沙。
  第二节 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
  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是以邓小平同志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以“早出战斗力、快出战斗力”为训练目标。军事训练分为预任军官军事训练和分队(士兵)军事训练。预任军官军事训练的内容有:共同条令、军事地形学、兵员动员、教学法、射击、连(排)战术等;分队(士兵)军事训练的内容有:共同条令、卫生防护、技术战术基础、军体、射击、爆破、战斗行动、班(组)战术以及吃、住、打、藏、行等课题训练。1999年建阳市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成立了军事教研室,从各乡(镇)专武干部及退伍军人中聘请军事教练员,以提高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效果。
  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形式,主要以建制连集中训练为主,一般一年一至两次,时间为20—30天。预任军官与分队(士兵)实行分开训练,
  1993—2000年3月,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场所在建阳市人民武装部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2000年3月预备役步兵改编为预备役高射炮兵以后,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则在南平预备役团军事训练基地进行。2000年底,建阳预备役高射炮兵营首次抽调建阳市各乡(镇)预备役部队人员在厦门进行实弹射击,莒口镇有2人参加。此次实弹射击成绩显著,受到了福建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的好评。
  第三节 预备役部队的政治教育
  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保持人民武装性质、本色和作用,促进预备役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提高,确保预备役部队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
  预备役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主要有: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爱国奉献”的主题教育;革命气节、革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幸福观的教育;人民战争思想和国防后备力量的地位、作用的教育;反对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教育以及“国防法规”和条令、条例的教育等等。
  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利用预备役部队组织调整、成建制活动和训练等时机进行教育的;有利用函授、电视录像等传媒进行教育的。总之,把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课堂教育与传媒教育、基础教育与专题教育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叶宗留起义军驻扎东峰驿
  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处(浙江处州、今浙江丽水)松(福建松溪)银矿矿工叶宗留起义于政和,游击于浙江庆元和福建浦城、建阳一带,沿途吸收大批农民参加,队伍达万人,遂分一队人马驻扎在建阳东风驿(今莒口东峰),为首者称“大王”,并写文告公布于建阳、崇安、浙江铅山诸县。
  二、太平军攻打莒口
  清咸丰五年(1855年)夏,顺昌九龙山太平军在首领郭万忠、杨三仔等率领下,从仁寿入唐科(今徐市镇),建立根据地。咸丰六年(1856年),太平军势力遍及徐市、茶㘵、莒口各乡村。咸丰七年(1857年)正月,太平军攻入书坊,击毙乡团头目翁连鳌、刘桂林。
  二月四日攻入茶㘵、社州魏墩(今外墩)。八月,太平军首领林竣、黄保等从兴贤上里(以条岭为中心)的陈墩入茶㘵、魏墩,与先前攻入茶㘵的太平军会师。并以魏墩为根据地,出击徐市罗汉洞一带。三兴(兴贤上里、兴贤中里、兴贤下里)联董张慈星、王运熙等创办乡团“围剿”太平军。当此之时,道宪张印川驻麻沙督办军务。
  一排长咸丰八年初(1858年初),石达开、杨辅清率太平军活动于赣、浙、闽交界处。清总兵马玉元进驻建阳。三月,驻茶㘵之太平军出罗汉洞,进南山、下谷、唐科、溪尾、濠墩、后塘、冲源、溪墩等地游击,并攻入徐墩街(今徐市街)。时浙江统领吉祥过宸前,“三兴”联首张慈星等拦道请援。吉祥会同延平府知府及清总兵马玉元各路官兵与太平军会战于丁墩、长滩。太平军设计诱清兵入林莽而围歼之,浙江统领吉祥被击毙。四月,太平军再次从罗汉洞出击麻沙、莒口时,太平军首领杨三仔中“三兴”乡团假议和之计,到唐科与联首王树勋会谈被捉,太平军遇难者计20多人。五月,石达开率太平军首先攻打麻沙。清督兵道台赵印川与援兵副将禄魅、参将马能起等奋力抵抗,均被击毙,守备曹治先受伤,其所辖官兵全部被歼。清兵千总陈德华与崇文里(今将口)渭田乡勇头目杨文永扼守岭阳关,不堪一击,大败而逃。总兵马玉元在建阳城闻知麻沙失守之消息,自杀身亡。
  麻沙失守后,莒口联首黄建章等赴县告急,请拨给子弹火药,并飞书建阳各里,请派援兵赴莒口守御,联首黄建章、黄开治率联丁死守御敌。五月二十五日黎明,太平军纷拥而至,从后门垅进攻,正值大雾天气,对面不相见,击毙太平军颇多,但终因火药告罄,不敌而陷。联首黄建章、黄开治自知不敌,遂书姓名于衣襟,战死。当时,小溪桥(拱圣桥)用木板钉死,不准壮丁私逃,太平军攻入时,逃命者皆跳入小溪而走,相互践踏,尸横遍野,血水成河,死难者不下三千人。当此之时,崇文里联首张东铭往援莒口至隔溪山头,见莒口已陷,退兵回将口。城内北街61人增援莒口,唯黄华简、徐树德生回,余皆战死;均亭里联丁死者4人,石床、庵口一带均遭屠杀,民房焚毁殆尽,联首翁伯绶全家死难。太平军从莒口入建阳,官民皆逃避,城内一空,遂据城。三兴联兵增援莒口,路经周屯(今周墩)擒匪徒周良仔并杀之。
  咸丰九年(1859年)夏,茶㘵联首王树勋、王恩沛等带联兵驻扎策口等地,协助清总兵林文蔡、马游击、吴游击等五路兵马,四面围攻驻茶㘵太平军,驻茶㘵西南太平军最后瓦解。
  咸丰十一年(1861年)闽浙都头奏请奖励平乱死难及有功人员。莒口联首黄建章阵亡,敕建昭忠祠,其子作镛,赐封世袭云骑尉;联首黄开治阵亡,敕建昭忠祠,其子某,赐封世袭云骑尉。崇政里联首王树勋及王恩沛因军功分别授职县丞及训导。
  三、陈良明土匪血洗莒口
  陈良明,古田人。原为军阀时期建瓯五县清乡处处长凌守胜部下的一个排长,后叛变,率所属一排人马窜入古田,纠集流氓败类啸聚山林,拦路抢劫,打家劫舍。陈匪到处流窜,势力逐渐扩大,已漫延至顺昌仁寿和建阳边界,人枪达数百。
  陈良明土匪在攻打莒口前,曾以筹饷为名,派人送信给莒口街团总黄兰舒,要其筹集饷银2万元、大米500担。黄是当地显绅,又任团总,人称其为老虎,个性傲慢,轻视匪情,认为莒口本街有青壮年数百,又有拳师打手和土枪、土炮,足以可守。因而对陈匪勒索不予理采,也未采取防范措施。
  民国十九年(1930年)农历六月廿八日拂晓,陈良明带领土匪四百余人,携步枪三百余支、机枪二支,自封为团长,下编六个连,分两路向莒口进攻。一路由茶㘵向东攻三圣庙方向,一路由书坊向北攻真人庙方向。莒口街团总率领仅配有三支“三八”式步枪、三门罗金炮(装铁子)、三门五子炮(旧式土炮)以及鸟铳、大刀、长矛等武器的团兵、乡勇数百人,分布于上浮桥、上巷、小浮桥等处凭籍土墙、土堡抵抗。陈匪集中火力向小浮桥方向猛攻,双方相持约二三个小时后(罗金炮因多年失修点火时自爆),土匪将土城门炸倒,匪兵一涌而入,而后集中猛烈火力向莒口街攻击前进。团兵、乡勇有的殉难,有的溃散,团总黄兰舒被匪所擒。
  土匪攻入莒口街前,将莒口街三面围住(一面是河),因此,无人可以逃脱。土匪于上午九时许攻入莒口街,随后,开始大肆放火、抢劫、杀人、强奸。土匪先在街尾十字街头放火,烧毁民房四十余栋,而后又在村头廊下放火烧掉翁锡铨、黄同仪大屋各一栋(均为占地几百平方米的砖木结构房)。土匪在放火的同时,闯入民宅抢劫值钱财物,被抢走的银元就有几箩筐,金手镯、金戒子、珠宝两大盆。土匪见人就抓就杀,被抓的有四百余人,其中妇女约百人,土匪用绳子将二三人或四五人绑在一起。惨遭杀害的有二百多人,街上、巷口、路边、田里、山边、草地、鱼塘、水沟等到处都是尸体,惨不忍睹。被杀死在黄厝鱼塘边的就有几十人、奶娘庙内二十多人、五谷庙内二十多人、鹭鸶坪十余人,有五六十人躲在村头大涵洞内被土匪发现,土匪用机枪扫射,死十余人。更让人发指的是,土匪见青年妇女就强奸、轮奸,被奸者不计其数,有黄某之妻被匪徒排队轮奸至不能动弹,不久身亡;一姓黄的妇女,在逃跑时想带上一些值钱财物而迟走一步,被四五个持枪的匪徒逼至屋角,惨遭轮奸;一妇女在大街上被抓,土匪将其拉到街边的粜米亭里,按倒在一块竹席上轮奸,一伙匪徒蹂躏完后,另一伙匪徒又围上来,把这位妇女折磨得死去活来,奄奄一息;一黄花闺女被匪徒剥光衣服,公然在大街肉摊的肉案上轮奸;一容貌俊秀之妇女被匪徒逼得走头无路,情急之时,跳入路边的粪池中,宁染污臭,不污其身。而丧心病狂的匪徒仍不放过她,用枪逼着她到河边脱光衣服洗身,而后对其发泄兽欲。
  陈匪对莒口街的洗劫从上午九时许持续至傍晚。日暮时分,陈匪带着抢来的金银财物和抓来的四百余人当作“肉票”(即人质)退到茶㘵去,匪兵则散布于茶㘵、社州一带。
  陈匪退入茶㘵后,当晚即大吃大喝,庆祝“胜利”,并叫戏班在社州大祠堂演戏,将抓去的青年妇女强迫出来看戏,一律坐在前排。其中有五个少女、少妇姿色出众,五人之中又数陈名兴之姐、黄金顺之未婚妻陈梅英容貌特别俊美,乡人夸其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陈良明自己选她为“压寨夫人”,其余的黄雅琴、陈有娣等四人则配给四个连长为妻,其他的青年妇女由大小头目挑选择配,谁选中的则给谁为妻,陈良明把驳壳枪放在桌子上扬言不从者杀其全家。凡有女从匪“之妻”者,土匪称为“攀亲”,不但自己不要赎人,还可以指名在押的家人或亲戚三人放回家,并可得300元聘礼。有黄伯三之女和罗相子之妻被虏,土匪通知其二人前往“攀亲”领赏,黄、罗二人拒不认“亲”。
  团总黄兰舒被抓之后,自知难以脱逃,又无巨款赎身,便向匪首献媚,称其知道每个被抓者的家产,可索多少赎金。于是,陈匪将抓去的人(土匪叫“猪仔”或叫“羊头”),逐个进行审问。在审问前,陈匪向黄兰舒威胁道,对抓来的人,不论是你的亲朋好友或仇人,就是连你自己都要如实提供实情,如有不实则杀你的头。在审问时,黄兰舒则躲在后面,供出“猪仔”的姓名、家庭成员以及多少财产。陈匪则按黄的供词,列单通知被抓人的家属,限期送款赎人,逾期则拉去枪毙。莒口方面派黄萨弟。黄金文二人作马子(即联络人)往返于莒口——匪窝之间。陈匪对“猪仔”的索价低的从一二百至五六百不等,高的一二千。有一姓黄的老妪,其子被定价为三百元银元,老妪欲赎其子,但又凑不齐钱,要求减价。陈匪说,我的定价是没有还价的,要么拿钱赎人,要么就收尸。随即便将老妪的儿子杀掉,吓得在押人质的家人不敢再讨价还价,只好向亲朋好友借贷,或变卖田地、房屋筹款赎人。
  当时正值夏秋高温季节,“猪仔”十多人挤一屋,有的发生痢疾,在匪窟中无药医治,土匪为防相互传染,每天早上检查每个“猪仔”的裤子,如查出裤子是湿者,通通拉去枪毙,被枪毙者不计其数。莒口一中医林济川也得了痢疾,晚上他拼命忍着,等到早上检查完后,急忙跑步上厕,才幸免一死。
  面对匪徒惨无人道的暴行,亦有临死不惧的硬汉,被当作“猪仔”的翁瑞屏、江嫩仔等人持刀与土匪肉搏,因寡不敌众被杀,临死前骂声不绝;有一老人叫洪鼎诗,年逾古稀,性情耿直,在匪窟中见匪徒无恶不作,终日骂匪不绝,惨遭酷刑而死。
  土匪经常转移匪窝于顺昌仁寿、茶㘵、石溪等处,被抓的人有的趁土匪转移地点时乘机逃回来,有的用钱赎回,有相当部分被抓的人因家穷无钱赎人而被土匪枪毙,最后有几人被土匪带到尤溪、古田去,于次年才赎回。
  当年七月,陈良明同六个匪连长及其抢来的老婆,并带着百余名土匪来莒口做“新婿”。女的全身盛装,披金戴银。匪徒将大批礼物分送给被劫女的家人。这次来莒口没有抢劫,但老百姓还是诚惶诚恐,被劫女的家人亦明知其为土匪,但也只好忍气吞声殷勤款待,以求平安。
  陈良明血洗莒口后,建阳县绅士、商号纷纷电请福建省政府及驻军派兵清剿,因虑及匪势正焰未敢轻易动手。此后省防军钱玉光旅长诱陈匪招安,任命陈良明为营长,其手下连排长也随着相应擢升。陈匪表面上接受招安,实际上不服调遣,不久又叛变。民国二十年(1931年)六月,钱玉光第二次诱陈匪招安,任命陈良明为省防军团长,令其率部到浦城县接受整编。陈匪接到命令后,率部从光泽、邵武出发,路经麻沙,麻沙民众惧其骚扰,燃放鞭炮、吹打鼓号迎接,幸无事;经莒口,民众心有余悸,都逃之夭夭,土匪的“岳家亲戚”与马子只好出面应酬;次日至建阳,建阳人对陈匪持有戒心,紧闭城门,派能言善辩绅士出面接待,谎称城内脏乱,敦请陈部从西门外绕道至北门过童游桥(童游桥原在北门外)宿夜,次日经水吉去浦城。省防军已预先在浦城县郊设下埋伏,当陈匪全部人马到达浦城县郊外时,派人佯作迎接,待陈匪所部进入伏击圈时,伏兵齐出,用机枪扫射,陈匪措手不及,大部分被歼,匪首陈良明被擒,不久即被枪毙。陈良明之妻陈梅英被俘,念其迫从,遣返莒口,原夫黄金顺不要,后转嫁长埂张某为妻,解放后在庵山为尼,于1988年死亡。其他迫从妇女,除死亡外,均回到了莒口。黄兰舒被家人赎回,解放后病死。
  莒口街原是建阳数一数二的富庶之乡,豪门、大户众多,商店鳞次栉比,商人云集,有一千多户人家、五六千人口。遭陈良明血洗之后,死二百余人,绝17户,烧毁房屋、店铺40余栋,损失金银、财宝、财物折合银元数万元,许多人流离失所,纷纷外逃,田园荒芜,以后只剩几百户人家。莒口街一时大伤元气。
  四、抗日战争时期在莒口的第十三补训处
  抗日战争中期,前方兵员伤亡颇多,急待补充。补训处就是训练新兵以补充前方兵员的机构。十三补训处于1940年驻军莒口,处长为李良荣,该处下辖两个营,一个营的营部设在铁场下张象乾的屋内,另一个营的营部设在街尾魏炳霖的屋内。各地征集的新兵均要送入补训处接受军事训练,新兵训练后,就补充到前方需要补员的部队去。
  第十三补训处的官兵军纪散漫、作风极坏。在市场购物不按价付钱,有的甚至白吃白拿,平时乱拿老百姓的东西,闹得地方鸡犬不宁,民不聊生。告到长官处,长官不仅不予惩办,受害人反而还要和违反军纪者说好话,否则事情就会越闹越大。
  莒口大条岗有松树林一片,原为风景林,亦称风水林,自古以来属禁伐林,百姓亦能自觉遵守禁令,不敢犯其秋毫。然而,补训处的新兵漠视禁令,初则把松树砍下当柴烧,继而大量砍伐,将砍下的松木挑到街上出售,以换取零用钱,致使大条岗的松树林被毁。松树砍光后,就擅自把老百姓的茅屋拆掉当柴烧。
  第十三补训处的新兵生活亦十分艰苦,如有生病者就更惨。第十三补训处的医院设在风头陈厝茶行,在训的新兵生病就医,医院随便给点药了事,而军医却低价高报医疗费。同时,军医的医德极差,重病号能抢救的不抢救,更不人道的是对一些生命垂危、一息尚存的重病号,不待其咽气,就被席卷抛于荒郊野外,任野兽果腹,骸骨遍野,惨不忍睹,而主事者则堂而皇之地报销埋葬费。
  1942年,浙赣前线失利,第三战区司令部由江西上饶移迁莒口马伏,司令部高级官员眷属要进驻莒口,第十三补训处只好奉命他驻。乡民如送瘟神。
  抗战胜利后,李良荣以所谓有功,升任师长之职。
  五、莒口地方革命史
  1927年下半年,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派陈顺昌(就读省福高的建阳籍学生,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返回建阳开展党的工作。1928年1月,中共建阳支部在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直接领导下成立于建阳童游陈顺昌的老宅内。1929年1月,成立了中共建阳特别支部,陈顺昌任特支书记。建阳特支遵照崇安县委的指示,选择精干的民众队员,组成建阳县第一支农民游击队,开展游击战争。1930年春夏之间,建阳特支在莒口发动组织群众。
  1930年10月,中共建阳县委、建阳县苏维埃政府同时成立于建阳北部的澄浒乡,并以原来的农民游击队为主体,扩编为拥有一百余人枪的建阳县独立营。不久,先后成立了莒口、麻沙等八个区委、区苏维埃政府,并成立了九十余个乡村苏维埃政府。
  1931年闽北红军独立团一举攻克黄坑,年底,迅速形成了邵(武)光(泽)建(阳)边区根据地。随之以书坊太阳山为中心的邵(武)顺(昌)建(阳)游击根据地建立。邵(武)顺(昌)建(阳)游击区包括邵武、顺昌、建阳三县交界的朱坊、二都、三都、仁寿、黄坑、竹溪垅、界首、莒口、徐市和书坊等广大地区。
  1934年秋,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利,中央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闽北苏区的形势日益紧张,敌人集中十万大军对闽北苏区进行疯狂的扫荡,苏区大片土地丢失,闽北苏区首府大安也被敌人攻占,形势万分危急。而原来划归中央苏区的建阳、崇安、邵武、光泽、浦城五县,又与上级组织失去联系,只得在闽北分区委的领导下,独力支撑,与敌人十万大军进行生死搏斗,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南方八省三年游击战争时期。
  这时,活动在邵武二都、三都、上坪和建阳黄坑、竹溪垅、界首等地的邵武县委和独立营奉闽北分区委指示,向邵武、顺昌、建阳三县交界地区挺进。他们沿途与民团、大刀会遭遇,打了二个小胜仗,在莒口的茶㘵还没收了一部分地主豪绅的粮食和衣物,分给当地的贫苦农民。当他们路过莒口的华家山时,受到民团和大刀会的伏击,部队受到一些损失,只好撤回界首至竹溪垅之间的老根据地休整。正好,闽北红军独立师师长黄立贵率一团主力也于此时从黄坑南下,抵达这一地区,与邵武独立营会师。邵武独立营在闽北红军第一团的配合下,再次向书坊、华家山挺进,迅速摧毁了这一带的民团和大刀会,立稳了脚跟,组建了邵(武)顺(昌)建(阳)县委,并将邵武独立营的两个连扩编为邵顺建独立营,并根据工作的发展情况,在华家山、贵溪、饶坝、黄坑、邵武的朱坊等地组建区委和区游击武装连。
  1935年2月,闽北分区委为了加强建阳县的武装斗争,决定成立以建阳为主体的中共西南战区委员会,将崇安星村区划归西南战区。并将建阳独立营人员(留下一个班)调去战区,升格为战区独立营。战区与建阳县委划分活动范围。建阳境内的将口、莒口、麻沙、黄坑等地,为建阳县委活动地域。以邱有贵同志为首的建阳县委和一个班的战士常年转战在麻沙的华溪、樵溪,莒口的陈墩、焦岚,将口的横圹、洋墩和崇安的黄土、枫坡一带。1935年3月,游击队在侦察到将口街内近几天没有敌人正规部队防守的情况后,立即出发攻打将口,抓了八九个土豪,缴获一批日用物品后,立即撤离,连夜返回莒口焦岚。4月,在莒口公路上截击一部军车,缴获一批现金后,又攻入莒口街,抓了十多个土豪。5月,又发动群众破坏了麻沙至莒口的公路。建阳独立营在战火中逐步发展壮大,由原来的一个班,发展到三个班,最后扩大到拥有100余人枪的具有相当战斗力的队伍。莒口区有20余人加入游击队。
  1937年底,国共两党联合抗日开始,建阳县委和独立营的100余人全部到崇安长涧沅集中,后去石圹镇整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五团,奔赴皖南抗日前线。
  根据省委决定,我县留下邱有贵等四人,率一个武装班,返回麻沙梁仰原驻地,开展抗日救亡工作。按照当时精悍灵活的原则,县委只设书记和组织、宣传、妇女三部,保留独立营的番号,下辖麻沙、莒口、黄坑、将口、黎沅五个区,每区只配党委、团委书记各一名。1938年4月中旬,从特委调来建阳不久的吴秀珍同志根据特委指示,要求县委提高警惕,防止国民党的破坏。遗憾的是没有引起当时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县委机关驻地——梁仰,也没有布置武装防卫,国民党方面的人员却可随意进出县委机关。而县独立营一个武装班又住在梁仰的后门山边,对突发事件无法作出迅速反应。4月17日凌晨五时许,国民党驻麻沙警备连派出一个武装排,由一名麻脸王姓排长带队,突然包围了县委驻地梁仰村,在县独立营毫无觉察的情况下,迅速地包围了县委机关住房。敌王排长率领数名枪手闯入邱有贵的住房内,以有紧急通知为借口要求面见邱有贵,当邱有贵走进厅堂时,发觉情况不妙,借口回房加衣服拟取枪以防万一,邱有贵刚一转身,站在大门口的罗某,用步枪对准邱有贵同志的背部射击,紧接着姓王的敌排长又以连发手枪向倒地的邱有贵同志连开数枪,县委书记邱有贵同志就这样惨遭杀害。当这批凶手返回麻沙途中,麻沙、莒口两区区委书记李金生、刘家只俩同志正向梁仰走去,拟向县委汇报工作,猝不及防也同时被捕,在押往华溪的途中被枪杀。县独立营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为保存革命力量,忍痛向深山密林转移,撤往崇安,转入特委警卫班。吴秀珍同志于4月16日夜去坪布召开党支部会议,次日在返回梁仰途中,被崇安自卫队逮捕,解送崇安关押。至此,建阳县委解体,停止了活动。此后,建阳县的革命活动中心由北往南转移到邵武、顺昌、建阳边境的书坊太阳山一带。
  自从中共建阳县委解体后,直至解放,均未再建立党的县、区、乡各级组织,共产党员均以个人身份参加活动。解放前夕,华家山、太阳山等老区的广大群众争相为省委主力部队第二支队供应粮食,提供情报,使部队免除后顾之忧,集中力量与敌斗争。1949年5月11日,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四兵团15军45师134团解放建阳县城。省委主力二支队在赖求兴率领下,也相继摧垮了国民党茶㘵、莒口、后山乡公所,直抵建阳县城,与解放大军胜利会师。15军军长秦基伟在城内的城隍庙亲切接见了赖求兴同志,对闽北党组织数十年来坚持斗争的光辉业绩给予肯定和高度的赞扬。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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