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国后区、社、乡、镇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建国后区、社、乡、镇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7
页码: 385-3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莒口镇建国后区、社、乡、镇人民政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区公所、人民公社、乡镇人民政府等。
关键词: 莒口镇 建国 人民政府机构

内容

一、区公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废除保甲制度,设立区建制。1949年8月,成立建阳县第四区公所,区公所所在地在莒口,区设区长1人,秘书、公安特派员和助理员若干人,分管民政、文教、财粮、扫盲等工作。区下辖乡人民政府。1952年以后,区公所增设调解员,区直机关有粮库、卫生所、邮电所、营业所、税务所、食品站、林业站、采购站、粮站、供销社等。1953年区公所搬迁到后山,改称后山区公所。
  1951年至1956年第四区公所管辖范围:
  1951年辖:后山、马伏、长埂、周墩、石策、新桥、双井、莒口8个乡。
  1952年辖:后山、马伏、长埂、陈㘵、焦岚、钱塘、周墩、策口、庵口、茶㘵、社州、莒口12个乡。
  1954年在195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东徐、湖桥、东山三个乡,共辖15个乡。
  1956年辖:后山、马伏、长埂、周墩、策口、茶㘵、湖桥、焦岚、莒口9个乡。
  二、人民公社
  1958年,莒口实行人民公社化,撤区建立莒口红旗人民公社,下辖莒口、后山、马伏、焦岚、长埂、杨桥、先锋。同时成立茶㘵红专人民公社,下辖茶㘵、策口、社州、东徐。1959年12月,茶㘵红专人民公社与莒口红旗人民公社合并为莒口人民公社。1960年6月,莒口公社则分成三个公社,即莒口人民公社、茶㘵人民公社和后山人民公社,同时成立莒口工委。公社为“政社合一”的机构,设管理委员会和社长,其办事机构为行政办公室,配干事若干人,分管民政、文教、财粮,同时还配有公安特派员、林业员、调解员、扫盲干部、司法员等。此外还设有信访办公室、农技站,社属单位有税务所、营业所、邮电所、食品站、电厂、保健院、林场、供销社、手联社、搬运社、粮站、信用社。
  1968年9月,人民公社改名公社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办事组、企业组、生产组、四面向办公室(后期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人武部、学区,学区成立教育革命委员会。
  三、乡镇人民政府
  1984年8月,撤社建乡,成立莒口乡人民政府,设乡长1人,副乡长2—3人。乡政府下设机构有:政府、信访、基建、计划生育、科普、司法、民政、财务办公室,农技、农机、林业、经管、畜牧水产、水利、文化、土地、财政等站所和经济委员会。双管单位有:信用社、税务所(现分为国税和地税)、供销社、粮站、食品站、茶叶站、派出所、银行营业所、交通管理站、采购站、邮电局、工商行政管理所、医院、药店、学区、中学等。1992年9月1日,撤销莒口乡成立莒口镇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