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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解放后社会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0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解放后社会团体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2
页码:
373-3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解放后社会团体的情况。其中包括共青团组织、历届团代会、团员活动、妇联会组织、历届妇代会等。
关键词:
莒口镇
解放后
社会团体
内容
第一节 共青团组织
1950年底莒口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委员会,从此在机关、单位、学校、农村中发展团员。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改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根据这一决定,后山区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山区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的工作遭到破坏,机构一度瘫痪。1972年3月23日,恢复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莒口公社委员会,下辖支部16个。1987年全乡团支部发展到21个,团员896人,至2000年全镇有团支部21个,团员854人。
第二节 历届团代会
1960年9月召开莒口公社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43人,听取公社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莒口公社第一届委员会。
1966年9月16日召开莒口公社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80人,讨论并通过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莒口公社第二届委员会。
1972年3月23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三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30名,听取并通过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
1976年2月25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四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5人,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
1978年8月11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五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0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
1981年9月15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六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0名,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六届委员会。
1984年9月23日,召开共青团莒口乡第七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人,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第七届委员会。
1987年1月20日,召开莒口乡第八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3名,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题为《团结起来,振兴中华,锐意进取,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乡第八届委员会;选举出席县团代会代表;通过给全乡团员、青年《开发智力,建设家乡》的倡议书。
1990年2月29日,召开共青团莒口乡第九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5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的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乡第九届委员会。
1993年11月15日至16日,召开共青团莒口镇第十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镇第十届委员会。
1996年11月1日。召开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一届委员会。
1999年9月15日,召开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名,特邀代表7人,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题为《团结起来,再创佳绩,为振兴莒口谱写青春乐章》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致全镇团员青年一封信《以满腔豪情迈向新世纪》。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节 团员活动
1、政治思想教育
本镇团组织自建立起,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团员和青年进行阶级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并组织团员和青年积极参加党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政治活动和经济建设,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如解放初期,主要通过阶级教育,使广大青年和团员成为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的生力军。在宣传贯彻《婚姻法》时,团委组织全乡团员积极学习,许多青年带头冲破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束缚,自由恋爱、婚事新办。在农业合作化和农村推广科学种田、技术革新中,急需有文化知识的劳动者,当时区团委召开建设新农村知识青年代表座谈会。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许多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中学生在推广新技术,新农具以及经营管理,开展争当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大跃进”中,许多团员,青年也受到“反右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左”的影响,当了刮“共产风”,搞冒进的急先锋。
1963年起,公社团委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学习雷锋,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但自1964年起又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阶级教育,进行整团,使一些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成份的团员,青年的思想受到创伤,而且这种“左”的思想教育和整团,在“文化大革命”中更为突出。
1976年后,公社团委结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青年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组织“发扬雷锋精神,维护社会公德”等内容的团日活动,组成文明礼貌宣传队和绿化、美化、香化突击队以及利民服务队,建立学雷锋小组、开展利民服务项目,主要是为烈军属和孤寡老人代播、代耕,学雷锋小组为军烈属、五保户家送温暖,做好事等。
1985年,团委号召全乡团员、青年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的公开信》,号召全乡青年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婚事新办。1987年组织全乡团员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教育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对团员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2、生产劳动教育活动
建国初期,号召团员青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积极恢复发展生产,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1953年团员青年带头参加互助组,有的担任互助组长。1955年高级社运动,全区90%以上团员青年参加高级社。1956年团委号召团员、青年在生产劳动中发挥突击队作用,组织青年参加开垦荒地、积肥。1958年秋冬大生产和大力兴修水利运动高潮中,发动团员青年,组织各种突击队。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各项农田基本建设中,青年突击队的表现更为突出;如建设樟㘵水库铁姑娘连,开垦上㘵茶山,富垅岗,白马山造林以及改造低产田的各个工地上,青年突击队战天斗地、红旗飘扬的动人场面随处可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青年中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农村围绕落实生产责任制,劳动致富这一主题,发动青年开展农业科学试验,充当多种能手和营造青年林活动,涌现出许多创富能手和专业户,在财贸战线上围绕优质服务多贡献,争当商品小行家为内容,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1988年根据团县委的要求继续抓好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举办各种类型青年技术培训班,建立青年科技示范户,青年专业户。
3、文化体育活动
50年代,区团委曾先后办起以团员青年为主的冬学识字班,速成识字班、农校、职工夜校。70年代后,每逢春节、五四青年节、团委与文化中心站联合举办文艺演出,以健康的文娱活动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教育青年破除迷信,铲除赌博恶习,此后,在各重大节日,经常组织青年参加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四节 妇联会组织
1950年3月成立建阳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1月召开第一届县妇女代表大会,并组建各区妇女联合会,成立各乡妇代会,形成县、区、乡三级组织网络。1958年,改民主妇联为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公社、大队建立妇联机构,生产队设妇女队长。1968年至1972年5月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公社妇联会及各大队妇代会组织名存实亡。1972年6月,重新整顿妇女组织,此后镇政府配备了专职妇联主席,村配备妇女主任。
第五节 历届妇代会
1972年3月22日—24日召开莒口公社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32人,选举兰丽君为莒口公社妇联主任,魏燕卿同志为副主任,委员七人。
1978年8月17—18日召开莒口公社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23名,选举林玉芝、魏燕卿为莒口公社妇联副主任,委员11人。
1981年12月,召开莒口公社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徐萍同志为副主任,委员11人。
1985年10月,召开莒口乡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18名,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许春妹同志为副主任,委员9名。
1987年9月,召开莒口乡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李少梅同志为妇联干事,委员12名。
1990年10月,召开莒口乡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李少梅同志为副主任,委员9人。
1993年10月21日,召开莒口镇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0名,特邀代表4名,选举吴金妹同志为镇妇联主任,李巧丽同志为副主任,委员五人。
1996年10月10日,召开镇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李巧丽为镇妇联主席,谢丽娟同志为副主席。
1999年9月22日,召开莒口镇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吴金妹为镇妇联主席,委员6人。
第六节 妇联工作
一、宣传贯彻婚姻法,1952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后,区妇联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宣传贯彻,采取各种形式,如召开民主家庭会议等形式,宣讲贯彻婚姻法的意义,提倡婚姻自主,反对包办,并对不同对象分别进行工作,通过宣传贯彻出现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父母包办或受虐待的进行离婚、童养媳返家的现象。
20世纪60年代初期针对买卖婚姻有所抬头的情况,号召全社妇女以婚姻法为武器,同一切包办婚姻决裂。
1975年包办婚姻再次抬头,妇联又发起一场反对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实现晚婚节育的群众运动。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联根据新《婚姻法》的内容,针对社会存在的无媒不订婚,无钱难成亲,结婚讲排场闹阔气,请客送礼,结婚普遍不登记,生育无计划,婆媳不和,夫妻不和,妯娌不和等问题,开展婚姻自主,遵守法定婚龄,提倡计划生育,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的宣传教育。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50年妇联针对农村妇女在互助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提出同工同酬的建议。1955年为确保产妇身心健康,在全区宣传实行接生法。1960年12月妇联对全社妇女作大规模的体检工作,凡妇科病患者给予及时治疗。农村普遍建立保健箱,劳保卡、出工牌等,以照顾妇女生理特点,加强妇女劳保工作。1983年妇联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团伙。1984年2月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月,全社开展宣传活动,广大妇女受到教育。
(三)深入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自1989年开始广泛发动妇女参加“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充分调动妇女参加商品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多年来“双学双比”活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出现了妇女专业户,一批妇女在“双学双比”中崭露头角,出现了一批女能手。在集镇则发动富余女职工发展第三产业,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发展商品经济作贡献。
第七节 工会
1949年5月建阳县解放,县委部署筹备总工会。我镇解放初期成立工会的有:碾米工会会员11人,码头工会会员16人,手工业工会会员28人。1956年后相继成立县新建教育工会,县商业工会,供销系统工会,这些系统的基层单位如莒口小学、粮站、粮食加工厂、供销社等,相应成立工会。1973年工会组织恢复,同时在邮电系统中建立工会。80年代后参加工会组织的范围扩大,政府机关的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干部职工都可以参加工会,1988年11月莒口乡经委将下属10个企业(林场、综合厂、胶合板厂、茶场、竹木加工制品厂、印刷厂、建筑社、淀粉厂、森管站、饮食服务社),干部职工组建成立莒口乡经委工会。1989年10月建立莒口水电站工会。1990年成立莒口乡政府工会,同时双管单位也都建立工会。
工会主要工作:
1、1957年在职工中掀起比、学、赶、帮(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高潮,开展劳动竞赛。
2、职工生活福利。1954年为职工婚丧、喜庆、修房、搬迁、护理病人等急需发放行政困难补助费及行政福利事业费。从这年起工会建立互助储金会。
3、组织职工疗养。1958—1979年职工疗养由省总工会向举办单位选送,疗养的地点在福州温泉工人疗养院、厦门鼓浪屿。1985—1986年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到福州、泉州等地疗养。1988年后由县总工会组织各基层会员到外地疗养。
4、组织会员进行体育活动。自1954年开始,基层工会就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具体项目有兰球、排球、乒乓球比赛,我镇每逢“五一”劳动节,也开展拔河、赛跑、登山活动,同时组织老年职工在早晨进行经常性跑步、体操、舞剑等身体锻炼。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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