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政党 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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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497
颗粒名称: 第十三篇 政党 社团
分类号: D638;C912.2
页数: 31
页码: 354-3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政党社团的情况。其中包括中共莒口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社会党莒口地方组织、解放后社会团体。
关键词: 莒口镇 政党 社团

内容

第一章 中共莒口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革命战争时期组织机构
  1930年中共建阳县委、县苏维埃政府(以下简称苏区)在澄浒成立,同时成立莒口区委。
  1930年焦岚村成立村苏维埃,主席熊春咕,书记熊艰良。
  1934年秋中央主力红军撤离苏区,闽北苏区形势日益紧张,国民党集中数万大军对闽北苏区进行疯狂扫荡,苏区大片土地丢失。这时独立营在闽北红军第一团配合下向华家山挺进,推毁这带反动民团和大力会,站稳脚根在华家山一带建立区委和游击武装。
  1935年3月苏区在“左倾路线束缚下,以劣势抵挡强敌,苏区遭受严重损失,只剩下麻沙、莒口、竹鸡笼三个区。
  1935年4月至1938年1月中共邵顺建县委组建莒口、东游等四个区委。
  1938年4月17日国民党驻麻沙警备连一个武装排,在枪杀县委书记邱有贵同志后返麻沙途中,麻沙、莒口的区委书记李金山、刘家只两同志,猝不及防被捕,押过华溪村时被枪杀,“建阳事件”后,建阳县委解体,停止工作。
  二、解放后的组织机构
  建国初期,1949年6月在莒口成立中共第四区委员会。1953年区委住地迁后山,改为中共后山区委员会。1958年公社化时成立中共莒口红旗人民公社委员会,中共茶㘵红专人民公社委员会。1960年莒口、茶㘵公社合并为莒口公社,成立中共莒口人民公社委员会。1961年7月成立中共莒口工作委员会,下辖莒口、茶㘵、后山三个小公社,工委设秘书室。1963年1月三个小公社合并为莒口人民公社,成立中共莒口公社委员会。文革期间,1968年9月至1970年2月设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2年2月恢复中共莒口公社委员会,1984年9月随着社改乡,改称中共莒口乡委员会。1992年乡改镇,改称为中共莒口镇委员会。1984年5月3日成立中共莒口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检办公室。1993年在党委中增设统战委员。
  第二节 历届党代会
  一、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一届代表大会
  1959年8月15日,召开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一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45名,其中女代表3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本届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一届党委会。大会选举陈德才、李芳林、叶恭齐、李经堂、李诗金、梁天良、黄文斌、柯德胜、冯海云、曹文友、李瑞年、燕同学、王荣宝、罗邦红、杨水根、朱金咕、杨礼生等十七位委员及候补委员,陈德才任第一书记,李芳林任书记,叶恭齐、李经堂、李诗金、梁天良任副书记。
  二、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二届代表大会
  1970年10月19日至20日在莒口召开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二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44名,其中女代表17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上届党委会题为《贯彻落实党的“九大”精神》的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本届党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大会选举刘世泉、江好雀、朱元旺、谢炳炎、林依妹、张秋光、张炯明、杨水根、罗邦红、郭树高、葛琴兴等十一位委员,刘世泉任书记、朱元旺任副书记。
  三、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三届代表大会
  1979年1月5日至7日,中共建阳县莒口公社第三届代表大会在莒口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3名,其中女代表20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委员会题为《高举毛主席旗帜,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前进》的工作报告,讨论制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
  会议选举产生本届党委委员和出席县代表。会议选举金文祥、朱元旺、杜有铨、张祥林、刘乃华、周宝嫩、周进财、邱运财、王飞进、林玉芝、黄益作、毛起垒等十三位委员,金文祥任书记,杜有铨、朱元旺任副书记。
  四、中共建阳县莒口乡第四届代表大会
  1984年9月9日至11日,中共建阳县莒口乡第四届代表大会在莒口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0名,其中女代表17名,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上一届委员会题为《增强团结,坚持党的领导,为实现党的十二大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研究制定今后的工作任务。
  2、听取和审议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本届党委委员和纪检委员,选举出席县第五次党代会代表17人。大会选举林永瑞、张祥林、王飞进、翁玉灶、林玉芝、王国治、范小宝为党委委员,林永瑞任书记,张祥林、王飞进任副书记;选举张祥林、庄金洪、朱金咕、张立华为纪检委员,张祥林任书记。
  五、中共建阳县莒口乡第五届代表大会
  1987年11月25日至27日在莒口召开中共莒口乡第五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10名,其中女代表15名,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莒口乡第四届委员会的《党委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莒口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莒口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选举翁玉灶、张祥林、王飞进、武勇、范小宝、李道荣、林玉芝、王国治九位委员组成中共莒口乡第五届委员会,翁玉灶同志任书记,张祥林、王飞进同志任副书记;选举王国治、庄金洪、朱金咕、张立华、饶宝祥五位同志为中共莒口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王国治同志任书记。
  六、中共建阳县莒口乡第六届代表大会
  中共莒口乡第六届代表大会于1990年10月17日至19日在莒口召开,本次大会共有代表120名,实到代表118人。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党委、纪委两个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中共莒口乡第六届委员会,中共莒口乡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席中共建阳县第七届党代会代表。
  经选举,第六届党委由张祥林、张兆明、周汝明、李道荣、王国治、林玉芝、柯彦、郑美太八人组成,张祥林任书记,张兆明、周汝明、李道荣任副书记。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王国治、张立华、吴金妹、郑学武、饶宝祥五人组成,王国治任书记,张立华任副书记。
  七、中共建阳县莒口镇第七届代表大会
  1993年10月19日至20日,中共建阳县莒口镇第七届代表大会在莒口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27名,特邀代表3名,实到代表126名,其中女代表16名,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上届党委提出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为全面振兴莒口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七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3、选举出席县第八届党代会代表9人。
  大会选举甘金琦、周汝明、黄炳仁、杨金忠、柯彦、吴仕明、张立华、郑美太、李成通、林玉芝、邓树妹等十一位同志为中共莒口镇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甘金琦任书记,周汝明、黄炳仁、杨金忠、柯彦任副书记,吴仕明同志任综治副书记;选举张立华、兰发宝、陈松宝、吴金妹四位为莒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张立华任书记,兰发宝任副书记。
  大会选举甘金琦、黄炳仁、张立华、李成通、林玉芝、邓庆祥、刘元贵、许春妹、黄行昌等九位同志为县第八届党代会代表。
  八、中共建阳县莒口镇第八届代表大会
  1996年10月16日至17日,中共建阳县莒口镇第八届代表大会在莒口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33名,其中妇女代表19名。特邀代表7名,列席代表4名。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莒口镇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莒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莒口镇第八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共莒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选举徐泽建、黄炳仁、何剑荣、徐乐勤、秦龙飞、张立华、郑小和、李成通、全祖梁、邓树妹等十人组成中共莒口镇第八届委员会,徐泽建同志为书记,黄炳仁、何剑荣、徐乐勤等为副书记。秦龙飞为专职计生工作副书记;选举张立华、兰发宝、吴金妹、黄红生、潘传敏等组成中共莒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张立华同志任书记,兰发宝任副书记。
  九、中共莒口镇第九届代表大会
  1999年10月27日至28日召开中共莒口镇第九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60人,其中女代表25人。
  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所作题为《面向新世纪,实现新的跨越,努力开创稳定、繁荣、富裕、文明的莒口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题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纪检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莒口镇第九届委员会和新一届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选举张绍敏、秦龙飞、郑成贵、叶智民、张立华、全祖梁、郑小和、谭健、吴学勇、邓树妹等十人组成中共莒口镇第九届委员会,张绍敏同志任书记,秦龙飞、郑成贵、叶智民等任副书记,张立华同志任综治副书记;选举全祖梁、兰发宝、吴金妹、黄红生、潘传敏五人组成中共莒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祖梁同志任书记,兰发宝同志任副书记。
  第三节 党的建设
  一、发展党员
  1949年5月莒口区委成立时,仅有南下干部中党员十来名。此后经过剿匪、减租、反霸、镇反、土改等运动,涌现许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当时农村建党发展对象主要在政治运动中经受考验,立场坚定、斗争勇敢的积极分子,标准是成份好,历史清白,工作积极,群众拥护,政治觉悟高的优秀分子,并经过党员8项标准教育,明确党的性质、最终目的、党员的义务才能发展入党,1955年贯彻中央“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根据各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提出不同建党要求和方针,同年底党员共发展至158名,全区建立起17个党支部。
  1962年贯彻中央“要更加严肃慎重”的建党方针,仅在薄弱单位发展党员。1964年继续贯彻“更加严肃慎重”的发展方针,接收新党员的重点放在薄弱部门,特别是没有党员的单位,接收对象主要是各条战线的骨干分子。在农村只从贫下中农成份的积极分子和符合阶级成份条件的小学教师中吸收。农民本人是上中农的一般不吸收。七十年代初贯彻毛泽东主席五十字建党方针。
  1981年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视发展知识分子入党,从此,文教、卫生、科技等部门知识分子多的单位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单位。九十年代后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建党方针,发展党员转向各种能手,范围更为广泛,2000年末,全镇共有党员1105人,其中女党员171人,占党员总数的15.5%。
  (二)党员队伍概况(2000年)
  1、年龄:25岁以下42人;26—35岁277人;36—45岁273人;46—55岁215人;56—60岁83人;61岁以上215人。
  2、入党时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日3人;49年10月—66年4月152人;66年5月—76年10月228人;76年11月—92年9月351人;1992年10月以后371人。
  3、学历:专科以上52人;中专66人;高中170人;初中592人;小学209人;文盲16人。
  (三)党员从事职业:
  1、职工166人,其中:工人14人;营业员、服务员12人;机关干部38人;国有事、企业单位管理人员31人;国有事、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7人;其他职工4人。
  2、乡镇企业劳动者36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
  3、农牧渔民814人。
  4、离休干部1人。
  5、退休职工29人。
  6、其他职业59人。
  二、整党整风
  整风与反右派,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以后,当年5月,中共建阳县委召开了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组织学习毛主席在国务院会议上的讲话,号召各级领导都要虚心倾听群众意见,欢迎大家鸣放。进行整改。莒口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也召开了扩干会传达贯彻和部署全民整风运动,采取大字报和大辩论的形式,进行大鸣大放,明确规定三条政策:(1)摆事实讲道理,实事求是,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进行争论;(2)允许运用算帐对比,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开展辩论;(3)只许动口,不许动手,区党委在整风运动中,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且引导群众,有中心有重点的发表意见,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全区干部、群众在整风运动中共“放”出意见481条。经研究分析,认为正确的有284条,占59%,误解意见178条,占37%,错误意见19条,占4%,10月整风转入反击右派斗争。
  “反右倾”斗争 1959年公社于6月22日至30日召开扩干会,历时9天,参加这次会议350人,其中公社12人,大队干部29人,工作组19人,小队干部84人,财务保管人员77人,社员代表24人,机关干部75人,学校教师30人。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保卫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决议,从而揭开“反右倾”斗争的序幕。在“反右倾”运动中,选择五种人为批判打击对象:一是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富裕中农和个别翻身忘本的贫下中农;二是合作化以来,一贯反对走集体道路,有反动言行,带头煽动退社,退食堂,破坏公社化的;三是在党的各项运动中不满的,并持攻击、破坏态度的;四是对党领导的“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极端错误的;五是进行资本主义投机活动分子。全社共选择27名典型对象重点批斗。
  整风整社 1958—1959年是连续“大跃进”时期,1958年上半年大破迷信,大反保守,铲除自卑、思想大解放,从领导到群众,人人发扬敢想敢干的“独创”精神,大搞试验田,大搞高额丰产,大放“卫星”,8—9月间,大搞移苗并坵。接着开展劳动力的“四化”管理,即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实行大兵团作战,随时随意调配劳动力。大炼钢铁时期正是秋收季节,全社几乎把所有强劳力都调去炼铁,仅留少数老、弱、妇、童搞秋收,造成12月秋收尚未结束,不少黄熟待割的稻谷烂在田里。“大跃进”的直接后果,使粮食产量急剧下降,造成58—59年两年粮食生产明增暗减,加上浪费粮食,又要全面完成粮食征购任务,接着60年遭遇严重自然灾害与人为两因素,到秋后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后,所剩余粮不多,社员口粮不足。60年12月前后,社员基本上无口粮供应,只吃糠皮,有谷、芭蕉、稻草、莨菪、树叶充饥,因此社员普遍患浮肿病,死亡率上升,据不完全统计全社死亡400余人。在严重困难时期,于1960年冬季全县部署整风整社,肃清歪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首先,县社及时派出大批医疗队,及时治疗浮肿病,并集中力量深入农村,向干部和农民宣读,解释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重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坚决退赔;允许社员有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和恢复农村集市等。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一些犯有打人、骂人甚至对群众施行体罚,关押等错误的社队干部,实行集中看管、集中审查、群众要求批斗时。经批准可以押回原队接受群众的批斗,据资料统计,全社共批斗132人,其中经县委批准32人,公社批准63人,未经批准37人。在反右倾与整风整社中被撤职开除党籍的14人。1961年6月全社共退赔平调金额201715元,下放给社员自留地2405亩,占耕地总面积百分之五,允许社员自由种一季,允许农民开垦集体抛荒的耕地等,这些措施的实行,大大缓解了饥荒。
  一打三反 1970年根据中央部署,我社开展了一场“打击反革命,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的人民战争”。其办法是举办学习班,集中进行揭发批斗,全社集中公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100人,在原省供销学校,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整党 根据中央的决定和县委的部署,从1985年6月开始,至1987年9月结束,参加整党的有26个支部,党员692名,其中预备党员42名。
  这次整党的政策方针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四不”原则,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档案)。对党员发表意见实行“四允许”:允许收回,允许改正,允许申辩,允许保留。
  整党中,乡党委坚持正面教育,立足于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增强改革开放意识;突出抓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和事,做到“两个保护”“四个区别”“四个防止”。“两个保护”:保护广大党员群众的改革积极性;保护基层干部改革积极性。“四个区别”:把“三种人”(即“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犯严重错误的人区别开来;把钻改革空子以权谋私,经济犯罪同改革失误区别开来;把屡教不改和偶犯错误且有悔改表现的人区别开来;把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不起作用的党员同年老多病参加组织活动少;模范作用差的党员区别开来。“四个防止”:防止用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防止用缓登记代替党纪处分;防止用不予登记代替开除党籍;防止用经济罚款代替组织处分。
  通过整党,基本完成预定的三项任务,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结束核查“三种人”工作。
  第四节 宣传工作
  一、宣传网络
  建阳解放不久县委和宣传部就迅速建立宣传网,尽快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群众中去。1951年,建立区、乡宣传网,发展宣传员。1952年,发展报告员和宣传员,这时全区普遍建立宣传网组织。1962年,莒口工委、莒口、茶㘵、后山三个公社,20个大队党支部均配备宣传委员,生产队有宣传员。1964年生产队普遍创办俱乐部、大兴听革命故事,看革命书,唱革命歌曲,开展占领农村社会主义文化阵地活动。
  1967年以后,由于“文革”中断党的基层宣传组织。1979年恢复公社党委会、大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均配备宣传委员。
  二、形势任务宣传
  1949年5月莒口解放初期,土匪横行、谣言四起,人心动荡,区委大力宣传全国全省解放胜利形势,针锋相对粉碎谣言,安定民心,瓦解敌人。
  1951年抗美援朝时期,大力宣传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在朝鲜战场上并肩作战取得伟大胜利的形势,揭露美帝国主义纸老虎的本质,树立人民抗美援朝的必胜信心。
  1956年,着重宣传农业合作化运动,全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及本县本区工农业生产所取得巨大成就。
  1959年,大力宣传建国10周年的伟大成就和巨大变化。
  1962年,着重宣传备战形势和国民经济开始全面恢复的形势,同时批判形势好转原因来自“小自由”、“单干风”等错误思想。
  1979年,大力宣传建国30周年来的伟大成就,宣传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失误与挫折。
  1982年,加强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形势和取得各项成就的经验,加深认识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大力进行党的十二大关于“翻两番”经济建设宏伟目标的宣传,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信心和决心。
  1986年,加强宣传第六个五年计划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第七个五年建设规划,进一步加深对改革开放和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意义的理解。
  2000年,大力宣传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加深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蓝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1950年解放初期,重点宣传剿匪政策和借粮政策,剿匪政策是:“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借粮政策是:不允许地主转嫁负担和逃避抵抗,违令者要依法制裁;对佃农借粮是减租所取得部分,并宣传借粮支援解放全中国早日翻身的意义。
  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和1952年土地改革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宣传《土地改革法》,以及划分各阶层成份,没收征收等政策。土改结束后,着重宣传毛泽东主席“组织起来”的方针,使农民认识到组织起来是由穷变富的必经之路的道理,促进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
  1953年,大力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粮食统购统销和《婚姻法》,特别加强对总路线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1954年,宣传互助合作运动,贯彻“依靠贫雇农,巩固和团结中农,逐步地发展互助合作”的方针;宣传国家实行计划供应的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道理,保证完成粮食统购任务。
  1960年,宣传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宣传农业方面要贯彻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林牧三者要放在同等地位不能偏废的方针,宣传工业要贯彻以钢为纲全面发展大中小并举,土洋并举以及工业支援农业的方针。
  1961年,大力宣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宣传公社,大队规模、性质和分配政策。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职权范围、社员权利、义务,以及大集体小自由,家庭副业等方面政策。
  1963年,宣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宣传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政策。同年着重宣传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和规定(草案)》(即后十条)。
  1975年,宣传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宣传毛泽东“全民动员,大办农业,苦战五年,为尽快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号召,宣传大寨大批修正主义,大斗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的“左”的经验。
  1977年,大力进行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的宣传。
  1979年,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着重宣传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重大意义,宣传按经济规律办事的方针,宣传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1981年,宣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方针。宣传推行各种生产责任制,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按劳分配与平均主义,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的界限。
  1982年,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重点宣传十二大的历史地位,重大意义以及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宣传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宣传进行“四化”建设必须采取的措施,宣传新党章的基本精神。
  1985年,宣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6年,宣传中共中央〔1986〕1号文件精神,重点宣传发展商品经济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必由之路的道理。全面宣传“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粮则乱”四句话的辩证关系。
  1988年,宣传十三大精神,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宣传商品经济是不可逾越的历史发展阶段,宣传改革开放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长期坚持的总方针。
  1989年开展中共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江泽民国庆讲话的宣传教育。
  1991—1993年宣传的内容有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共建党70周年纪念活动,中共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南巡讲话等。
  1997—2000年宣传香港、澳门回归的重大意义和宣传中共十五大五中全会精神,建设小康社会。作。第五节 统战工作
  一、工商业界工作
  建国初,为了充分发挥全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作用,召开各种形式的民主座谈会,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界爱国民主人士,民族工商业者,积极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思想改造和“三反”“五反”运动,统战工作对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起了促进作用。
  1953—1956年,统战工作把民族工商业作为工作重点,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把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政治上给予适当的安排,经济上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在废除资本主义所有制问题上,对他们实行赎买政策,采取和平过渡,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对资产阶级分子采取团结、批评、教育政策。在他们当中深入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总路线和统一战线政策的认识,消除工商业者对自己的地位,前途不必要的疑虑,促进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到1956年私有改造高潮止,全区酱油、京果、小百货行业全部参加公私合营或过渡到供销社管理。
  二、宗教工作
  解放初期的宗教工作严格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及时严厉地打击非法从事宗教迷信活动。
  八十年代后,在莒口河坝及茶㘵江坝分别成立了基督教活动点,全镇教民根据自己的信仰,有百余人参加礼拜活动。
  1992年11月,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开放莒口圣迹寺,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扩建中的资金、建材等实际困难。
  三、侨情、台情的普查工作
  1985年乡党委根据县委统战部和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及台胞、台属联谊会的部署,开展侨情、台情的普查工作,查清了归国华侨、侨属的人数与侨居国籍,查清去台人员21人。
  四、落实统战政策
  建国后,在贯彻执行侨务政策过程中,受到“左”倾错误的影响和干扰,有过失误,海外关系成了归侨和侨眷的一种罪名,有的在入党入团、参军、招工、升学、评定工资与提拔使用,甚至结婚等问题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岐视和刁难,在10年动乱期间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及审干时,情况更严重突出,把有“海外关系”的人视为里通外国同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并列,强迫干部党员割断同海外亲人的联系。许多冤假错案由此产生,侨务工作受到灾难性破坏。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响,落实各项政策,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和复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第六节 信访工作
  1951年5月16日,毛泽东主席对处理人民来信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增加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贯彻以来,历届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指定党委办认真开展这项工作,至八十年代配备了专职干部,负责处理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莒口镇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是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中开展的,采取自办和转办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有交代,有着落,早期信访工作贯彻“多办少转”的方针,规定要做到“四快”即登记快、阅办快、答复快、报告快,“两准”即转办准、答复准;“五勤”即请示报告勤、调查了解勤、分析研究勤、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勤、宣传工作勤。
  信访工作规定做到“五随”“五不”。“五随”:随时接待、随时登记、随时结案、随时归档、随时办理必转信件。“五不”:不敷衍了事、不拖拉积压、不互相推诿、不打击报复、不丢失信件。
  进入八十年代后,信访工作逐步实现职责制度,管理科学化,主要制度有:(1)建立乡、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形成网络层层有人抓;(2)建立处理来信来访制度,对每年来信来访要求做到有登记、摘录、阅批、转办、催办、督查、复信、回访、立案、上报、统计报表、归档等完整程序;(3)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于哪级哪部门的问题由哪级部门认真负责处理;(4)建立报表,回告结案和归档制度;(5)建立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达到“四无”“三就地”标准。“四无”即:无越级信访,无重信重访,无信访老户,无集体上访。“三就地”即:就地化解矛盾,就地处理问题,就地稳定上访人员,办结率要求达到95%以上;(6)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
  莒口镇各阶段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主要问题。三年困难期间突出要求救济、解决“一平二调”中的退赔问题,60—70年代是移民和知青的安置生产、生活和安排就业问题,“文化大革命”前主要检查揭发坏人坏事和一些干部的“四不清”问题。“文革”以后,申诉类较突出,如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以及揭发占地建房、乱砍滥伐,行业不正之风,干部以权谋私,下放居民要求回城,恢复居民户粮,要求“农转非”以及解决就业、就学和生活、生产上的问题较多,职务职称、补员,优抚救济,山村土地纠纷,计划生育,房地产纠纷,招工招干,工作调动。1990—2000年,突出的土地承包,干部作风,盗砍林木问题。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社会党莒口地方组织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
  民国31年(1942年),中国国民党建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后,相应成立莒口乡、茶㘵乡区党部,同时各保都分别成立区分部。民国36年(1947年)国民党与三青团合并。
  解放前,国民党莒口乡区党部,书记翁耀先、廖丽南(1946—1947年)。莒口乡区党部下设五个分部:
  市心区分部:书记黄鑑治、宣传委员罗继宗。
  博爱区分部:书记张盛珍、宣传委员罗宝瑞。
  新民区分部:书记吴开基、宣传委员贡康年。
  崇夏区分部:书记吴成宗
  平权区分部:书记黄同兴、宣传委员林济川。
  茶㘵乡区党部书记×××。
  主要活动:国民党莒口区党部从1942年成立至1949年5月莒口解放时共达七年之久,主要活动是大力发展新党员,建立基层组织,民国36年党团合并,办理党团重新登记,实行各乡联防自卫,操纵国大,保大代表选举,刺探闽北游击队和共产党地下活动。
  附: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建阳分团莒口区队。
  建阳县于民国31年(1942年)开始建立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建阳分团。民国34年8月,三青团建阳分团有7个直属分队,12个区队,莒口区队长张象泰,茶㘵、后山、马伏设有区分队。
  第二节 中国民主社会党
  民国37年(1948年)中国民主社会党派黄若柏为指导员,5月30日在建阳城关东门前晓心旅社开会,正式成立建阳民主社会党县党部,在后山、莒口、茶㘵设有区分部,每个区分部设书记,宣传、组织三人。莒口区分部书记邓钟鸣(曾任县民社党监察委员)组训股长黄大宜,宣传股长黄唐。
  后山、茶㘵区筹备委员:曾伟烈
  民社党在后山、莒口、茶㘵党员共有28人。
  参加该党对象:地主、游民、自由职业、小商贩等,主要活动是吸收党员及建立地方组织,无其他具体活动。
  第三章 解放后社会团体
  第一节 共青团组织
  1950年底莒口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委员会,从此在机关、单位、学校、农村中发展团员。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改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根据这一决定,后山区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山区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的工作遭到破坏,机构一度瘫痪。1972年3月23日,恢复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莒口公社委员会,下辖支部16个。1987年全乡团支部发展到21个,团员896人,至2000年全镇有团支部21个,团员854人。
  第二节 历届团代会
  1960年9月召开莒口公社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43人,听取公社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莒口公社第一届委员会。
  1966年9月16日召开莒口公社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80人,讨论并通过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莒口公社第二届委员会。
  1972年3月23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三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30名,听取并通过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
  1976年2月25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四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5人,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
  1978年8月11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五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0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
  1981年9月15日,召开共青团莒口公社第六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0名,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六届委员会。
  1984年9月23日,召开共青团莒口乡第七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人,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第七届委员会。
  1987年1月20日,召开莒口乡第八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3名,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题为《团结起来,振兴中华,锐意进取,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乡第八届委员会;选举出席县团代会代表;通过给全乡团员、青年《开发智力,建设家乡》的倡议书。
  1990年2月29日,召开共青团莒口乡第九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5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的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乡第九届委员会。
  1993年11月15日至16日,召开共青团莒口镇第十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镇第十届委员会。
  1996年11月1日。召开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一届委员会。
  1999年9月15日,召开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0名,特邀代表7人,会议听取并通过上届团委题为《团结起来,再创佳绩,为振兴莒口谱写青春乐章》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致全镇团员青年一封信《以满腔豪情迈向新世纪》。选举产生共青团莒口镇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节 团员活动
  1、政治思想教育
  本镇团组织自建立起,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团员和青年进行阶级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并组织团员和青年积极参加党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政治活动和经济建设,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如解放初期,主要通过阶级教育,使广大青年和团员成为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的生力军。在宣传贯彻《婚姻法》时,团委组织全乡团员积极学习,许多青年带头冲破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束缚,自由恋爱、婚事新办。在农业合作化和农村推广科学种田、技术革新中,急需有文化知识的劳动者,当时区团委召开建设新农村知识青年代表座谈会。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许多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中学生在推广新技术,新农具以及经营管理,开展争当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大跃进”中,许多团员,青年也受到“反右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左”的影响,当了刮“共产风”,搞冒进的急先锋。
  1963年起,公社团委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学习雷锋,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但自1964年起又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阶级教育,进行整团,使一些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成份的团员,青年的思想受到创伤,而且这种“左”的思想教育和整团,在“文化大革命”中更为突出。
  1976年后,公社团委结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青年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组织“发扬雷锋精神,维护社会公德”等内容的团日活动,组成文明礼貌宣传队和绿化、美化、香化突击队以及利民服务队,建立学雷锋小组、开展利民服务项目,主要是为烈军属和孤寡老人代播、代耕,学雷锋小组为军烈属、五保户家送温暖,做好事等。
  1985年,团委号召全乡团员、青年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的公开信》,号召全乡青年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婚事新办。1987年组织全乡团员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教育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对团员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2、生产劳动教育活动
  建国初期,号召团员青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积极恢复发展生产,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1953年团员青年带头参加互助组,有的担任互助组长。1955年高级社运动,全区90%以上团员青年参加高级社。1956年团委号召团员、青年在生产劳动中发挥突击队作用,组织青年参加开垦荒地、积肥。1958年秋冬大生产和大力兴修水利运动高潮中,发动团员青年,组织各种突击队。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各项农田基本建设中,青年突击队的表现更为突出;如建设樟㘵水库铁姑娘连,开垦上㘵茶山,富垅岗,白马山造林以及改造低产田的各个工地上,青年突击队战天斗地、红旗飘扬的动人场面随处可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青年中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农村围绕落实生产责任制,劳动致富这一主题,发动青年开展农业科学试验,充当多种能手和营造青年林活动,涌现出许多创富能手和专业户,在财贸战线上围绕优质服务多贡献,争当商品小行家为内容,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1988年根据团县委的要求继续抓好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举办各种类型青年技术培训班,建立青年科技示范户,青年专业户。
  3、文化体育活动
  50年代,区团委曾先后办起以团员青年为主的冬学识字班,速成识字班、农校、职工夜校。70年代后,每逢春节、五四青年节、团委与文化中心站联合举办文艺演出,以健康的文娱活动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教育青年破除迷信,铲除赌博恶习,此后,在各重大节日,经常组织青年参加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四节 妇联会组织
  1950年3月成立建阳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1月召开第一届县妇女代表大会,并组建各区妇女联合会,成立各乡妇代会,形成县、区、乡三级组织网络。1958年,改民主妇联为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公社、大队建立妇联机构,生产队设妇女队长。1968年至1972年5月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公社妇联会及各大队妇代会组织名存实亡。1972年6月,重新整顿妇女组织,此后镇政府配备了专职妇联主席,村配备妇女主任。
  第五节 历届妇代会
  1972年3月22日—24日召开莒口公社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32人,选举兰丽君为莒口公社妇联主任,魏燕卿同志为副主任,委员七人。
  1978年8月17—18日召开莒口公社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23名,选举林玉芝、魏燕卿为莒口公社妇联副主任,委员11人。
  1981年12月,召开莒口公社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徐萍同志为副主任,委员11人。
  1985年10月,召开莒口乡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18名,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许春妹同志为副主任,委员9名。
  1987年9月,召开莒口乡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李少梅同志为妇联干事,委员12名。
  1990年10月,召开莒口乡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林玉芝同志为乡妇联主任,李少梅同志为副主任,委员9人。
  1993年10月21日,召开莒口镇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0名,特邀代表4名,选举吴金妹同志为镇妇联主任,李巧丽同志为副主任,委员五人。
  1996年10月10日,召开镇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李巧丽为镇妇联主席,谢丽娟同志为副主席。
  1999年9月22日,召开莒口镇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吴金妹为镇妇联主席,委员6人。
  第六节 妇联工作
  一、宣传贯彻婚姻法,1952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后,区妇联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宣传贯彻,采取各种形式,如召开民主家庭会议等形式,宣讲贯彻婚姻法的意义,提倡婚姻自主,反对包办,并对不同对象分别进行工作,通过宣传贯彻出现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父母包办或受虐待的进行离婚、童养媳返家的现象。
  20世纪60年代初期针对买卖婚姻有所抬头的情况,号召全社妇女以婚姻法为武器,同一切包办婚姻决裂。
  1975年包办婚姻再次抬头,妇联又发起一场反对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实现晚婚节育的群众运动。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联根据新《婚姻法》的内容,针对社会存在的无媒不订婚,无钱难成亲,结婚讲排场闹阔气,请客送礼,结婚普遍不登记,生育无计划,婆媳不和,夫妻不和,妯娌不和等问题,开展婚姻自主,遵守法定婚龄,提倡计划生育,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的宣传教育。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50年妇联针对农村妇女在互助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提出同工同酬的建议。1955年为确保产妇身心健康,在全区宣传实行接生法。1960年12月妇联对全社妇女作大规模的体检工作,凡妇科病患者给予及时治疗。农村普遍建立保健箱,劳保卡、出工牌等,以照顾妇女生理特点,加强妇女劳保工作。1983年妇联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团伙。1984年2月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月,全社开展宣传活动,广大妇女受到教育。
  (三)深入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自1989年开始广泛发动妇女参加“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充分调动妇女参加商品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多年来“双学双比”活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出现了妇女专业户,一批妇女在“双学双比”中崭露头角,出现了一批女能手。在集镇则发动富余女职工发展第三产业,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发展商品经济作贡献。
  第七节 工会
  1949年5月建阳县解放,县委部署筹备总工会。我镇解放初期成立工会的有:碾米工会会员11人,码头工会会员16人,手工业工会会员28人。1956年后相继成立县新建教育工会,县商业工会,供销系统工会,这些系统的基层单位如莒口小学、粮站、粮食加工厂、供销社等,相应成立工会。1973年工会组织恢复,同时在邮电系统中建立工会。80年代后参加工会组织的范围扩大,政府机关的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干部职工都可以参加工会,1988年11月莒口乡经委将下属10个企业(林场、综合厂、胶合板厂、茶场、竹木加工制品厂、印刷厂、建筑社、淀粉厂、森管站、饮食服务社),干部职工组建成立莒口乡经委工会。1989年10月建立莒口水电站工会。1990年成立莒口乡政府工会,同时双管单位也都建立工会。
  工会主要工作:
  1、1957年在职工中掀起比、学、赶、帮(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高潮,开展劳动竞赛。
  2、职工生活福利。1954年为职工婚丧、喜庆、修房、搬迁、护理病人等急需发放行政困难补助费及行政福利事业费。从这年起工会建立互助储金会。
  3、组织职工疗养。1958—1979年职工疗养由省总工会向举办单位选送,疗养的地点在福州温泉工人疗养院、厦门鼓浪屿。1985—1986年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到福州、泉州等地疗养。1988年后由县总工会组织各基层会员到外地疗养。
  4、组织会员进行体育活动。自1954年开始,基层工会就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具体项目有兰球、排球、乒乓球比赛,我镇每逢“五一”劳动节,也开展拔河、赛跑、登山活动,同时组织老年职工在早晨进行经常性跑步、体操、舞剑等身体锻炼。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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