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库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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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4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库券
分类号: F810.5
页数: 1
页码: 323-3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国库券的基本情况。从1981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由国家财政部印制,通过各级人民银行发行国库券。
关键词: 莒口镇 债券 国库券

内容

从1981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由国家财政部印制,通过各级人民银行发行国库券。1981年发行的国库券,全部由财政和集体单位购买,年息4%,从第六年起一次抽签,分五年作五次偿还。1982年起分单位购买,年息4%;个人购买年息8%,从第六年起开始还本付息,规定个人购买一次抽签分五年偿还。单位购买改为发给收款收据,分五年作五次偿还,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1985年发行国库券改为单位购买,年息5%;个人购买年息9%,五年后一次还本付息。规定单位购买办给收款收据;个人购买也可以办给收款收据,并可记名、挂失和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还可在银行办理贴息兑取现金。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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