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理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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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47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理赔
分类号: F840.4
页数: 1
页码: 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保险理赔的基本情况。本镇开办保险业务以来,曾发生数起火害,如农具厂的厂房、综合厂的烘房也遭受火灾,还有特大洪水、冰雹和运输车辆事故等案件,经落实都逐项理赔。
关键词: 莒口镇 保险业 理赔

内容

保险机构根据国务院《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把保险合同的经济手段和政府手段结合起来,使投保单位提高防灾防损的认识,共同做好防灾工作,密切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经常性防灾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危险隐患。1987年为加强危害管理建立了防灾资料卡。
  保险责任的理赔贯彻“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每案都深入调查,认真理算,该赔就赔,不该赔不赔,合理处理赔案。
  参与保险的公、私财产及人身安全遇意外事故遭受损失,可得到保险机构理赔,人民保险理赔,以保险规定具体条款和保险保障对象,全额为依据被保人获得理赔数额,不得多于损失的实际价值。
  本镇开办保险业务以来,曾发生数起火害,如农具厂的厂房、综合厂的烘房也遭受火灾,还有特大洪水、冰雹和运输车辆事故等案件,经落实都逐项理赔。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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