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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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45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监察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页码: 3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土地监察的基本情况。1986—1988年,每年都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收回土地,调处人民来信来访,县每年举办土地监察培训班,莒口土地所都有派人参加。
关键词: 莒口镇 土地监察 土地管理

内容

1988年前,建阳县土地监察的各项工作分别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负责土地管理的部门负责。1988年建阳县土地管理局配备土地监察人员。同年我镇配备兼职监察员,各行政村也配备兼职土地监察员,基本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
  土地监察的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1986—1988年,每年都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收回土地,调处人民来信来访,县每年举办土地监察培训班,莒口土地所都有派人参加。
  1988年9—12月,建阳县土地管理局组织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农场的土地监察员,分三路进行全县土地执法大检查,莒口镇无发现严重的违法占地现象,也未造成土地管理失控。全镇建立土地监察以来,曾发现个别占地违章建房,变相买卖土地,少批多占,随意转让宅基地与自留地和个人建房用地不交补偿费等现象,但一经发现苗头,立即进行查处,把案件消除在萌芽之中,故未造成违法立案受理的案件。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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