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废旧物资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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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42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废旧物资收购
分类号: F713.2
页数: 2
页码: 265-2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莒口镇废旧物资收购民国时期,本地无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习惯。新中国建立后废旧物资由供销社系统经营等情况。
关键词: 莒口镇 物资收购

内容

民国时期,本地无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习惯。新中国建立后废旧物资由供销社系统经营。1953年,供销系统受国家委托,收购杂铜;后来还收购废锡、废橡胶、废钢铁等。1956年,供销系统响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向零星的废品进军”的号召,收购杂铜、废锡、废橡胶、废钢铁、废铝、废铅、杂骨、鸡毛、鸭毛、牙膏管、头发、牛角、牛蹄、棕片、破布、破玻璃、旧棉、旧报纸、旧杂志等。1965年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又增加收购硬软塑料、旧唱片、发辫等品种,收购数量多年来呈波浪式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废品经营突破了供销系统独家经营的框框,出现了多种渠道流通,因而供销系统自1985年后收购量大幅度下降,以至停止了收购业务。供销系统收购的杂铜按规定有所留成,废铅、废锡全部上调给国家,其他废旧物资视其用途自行出售。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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