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预算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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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9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预算外收支
分类号: F812.4
页数: 3
页码: 223-225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建阳市莒口镇1953年-2000年财政方面预算外收支发展情况。
关键词: 预算外收支 财政管理 莒口镇

内容

预算外收入,1953年县财政建立核算体制,凡乡村自筹经费(又称特种资金)即预算外收入,不纳入其预算。1958年起向国家交纳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营业税、所得税的企业,加征1%附加费,作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1969年,预算外收入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公共事业附加,特种资金收入,各项提成收入,杂项收入。1982年执行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作为地方机动财力,由地方自行安排使用。
  预算外支出,50年代初期,乡(镇)自筹资金支出,主要有本地文教卫生事业支出,民兵执勤支出,社会福利事业支出。1954~1957年预算外支出项目有交通、文教、行政、支农等。1984~1996年,预算外支出有交通、公共事业、农田水利、林业支援农业投资、文教卫生、广播与行政费用等。
  90年代预算外收支情况:
  1991年总收入90.6万元,林业收入49.55万元,农业收入11.4万元,乡(镇)企业收入10万元,其他收入4.55万元,教育附加15.10万元。总支出87.72万元,其中:农业支出10.31万元,林业2.63万元,教育支出17.61万元,交通6.1万元,基建支出19万元,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支出4.84万元,文化卫生3.53万元,会议支出4.41万元,邮电支出1.43万元,修膳支出1.87万元,行政管理支出13.52万元,其他支出2.47万元。
  1992年总收入85.3万元,其中:林业35.03万元,乡(镇)企业收入25.6万元,其他收入6.67万元,教育附加18万元,总支出81.89万元,其中:农业2.12万元,林业2.02万元,教育31.98万元,交通6.29万元,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支出3.99万元,文化卫生事业2.05万元,邮电2.06万元,计生支出1.25万元,投资企业10万元,修膳费用1.75万元,其他支出1.68万元,镇集体人员工资和行政管理费用支出13万元,会议费3.7万元。
  1993年总收入88.16万元,其中:林业35.69万元,企业收入20.21万元,教育事业附加费收入17.10万元,其他收入15.16万元。总支出86.45万元,其中:农业1.95万元,林业1.72万元,教育26.01万元,交通2.11万元,投资集镇建设14.66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2.26万元,文化卫生2.2万元,行政管理8.04万元,计划生育1.12万元,投资企业10万元,会议费9.15万元,邮电3.34万元,修膳费2.42万元,其他支出1.47万元。
  1994年总收入107.76万元,总支出98.09万元。
  1995年镇财政收入65.47万元,其中:农业收入35.90万元,企业收入7.77万元,事业收入19.20万元,其他收入2.60万元。支出64.32万元,其中:农业支出4.5万元,林业支出1.5万元,社会治安和计生支出2.5万元,交通8.52万元,文化宣传、教育13万元,邮电4.84万元,会议费9.88万元,行政管理16.93万元,修膳费3.2万元。
  1996年镇财政收入73.2万元,其中:林业35.10万元,企业收25万元,事业收入9.5万元,其他收入3.6万元。支出72.10万元,其中:行政支出17万元,农业支出8万元,林业支出2万元,计生2.5万元,邮电费5.2万元,交通费用6.5万元,会议费9万元,社会治安0.8万元,修膳费2.5万元,文教卫生18.5万元。
  1997年镇财政收入78.3万元,支出77.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万元。
  1998年镇财政收入82.9万元,支出82万元,结余0.9万元。
  199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建阳市人民政府潭政(1997)综字236号《建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资金,应由镇人民政府调度安排使用,必须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999年,全镇各单位缴入财政专户收入22万元,预算外支出20.90万元。
  2000年,预算外资金,继续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当年缴入预算外专户收入65.7万元,支出65.13万元。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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