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算内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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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9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预算内收支
分类号: F812.4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建阳市莒口镇1983年-2000年财政方面预算内收支发展情况。
关键词: 预算内收支 财政管理 莒口镇

内容

预算内收入,1983年前按乡镇的预算内收入作为任务下达,实行超收分成。1984年起建立乡一级预算,乡财政预算内收入规定明确的范围,即农业税、特产税、工商税以及农村零星税收。
  预算内支出主要项目是5解:专项使用,乡镇建设,文教卫生开支,行政及其他费用。
  据近几年有关资料,1994~2000年预算内收支情况如下:
  1994年,预算内财政收入176.8万元,支出176.8万元。实际收入204.51万元,其中:工商税77.34万元,农业特产税98.19万元,农业税55.90万元,其他收入8.48万元。
  1995年收入381.71万元,其中:工商税88.57万元,农业“四税”计260.57万元,教育费32.57万元。
  1996年收入406.4万元,其中:国税85.2万元,地税31.10万元,特产税235万元,农业税55.10万元。
  1997年收入404.4万元,其中:国税84.6万元,地税43.7万元,农业特产税207万元,农业税69.1万元。当年财政支出247.35万元。
  1998年收入365.6万元,其中:国税98万元,地税48万元,农业特产税110.6万元,农业税61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同年财政支出278万元,其中:农专支出15.7万元,农林水利事业费13.9万元,文教事业费195.8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10.4万元,行政管理开支42.2万元,由于是年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税共享,定额缴补,自求平衡”的原则,结余留存。
  1999年财政总收入374.58万元,其中:增值税70万元,工商税52.3万元(营业税16.28万元,个人所得税28.38万元,屠宰税0.46万元,土地使用税1.06万元,印花税0.13万元,企业所得税2.05万元,房产税1.23万元,城建税2.71万元),农业税50.91万元,农业特产税136.37万元,其他收入65万元。根据分税制,镇总财力229.10万元,扣除上缴市财政172.27万元,镇地方财力为56.83万元。同年全镇财政支出56.83万元。其中:行政管理费支出31.20万元,农林水事业费支出9.35万元,卫生事业费支出5.3万元,抚恤支出0.6万元,文化事业费支出0.5万元,村干补助支出4.67万元,其他事业支出5.2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1999年上级拨给全镇教育事业费222.10万元,当年支出222.10万元,其中莒口中学60万元,莒口学区162.10万元。
  2000年预算收入364.5万元,其中:国税81万元,地方税52万元,农业税40万元,特产税105万元,其他收入86.5万元。执行结果收入373.5万元,完成预算任务102.5%。其中:增值税收入81万元,工商税52.3万元,农业税48.7万元,农业特产税105万元,其他特产税70万元,其他收入16.5万元。根据分税制,我镇总财力为228.2万元,扣除上缴市财政162.8万元,镇地方财力65.4万元,财政实际支出89.5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4.1万元。
  2000年上级预算拨给全镇教育事业费258万元,支出258万元,其中:莒口中学70万元,莒口学区188万元。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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