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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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商登记管理
分类号: F722.9
页数: 1
页码: 22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建阳市莒口镇自民国时期至1984年工商登记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登记管理 工商管理 莒口镇

内容

民国时期,工商企业登记由县建设科兼办。
  建国初期,私营工商企业有:布匹、大小百货、京果杂卖、中药、酱油、面点、客栈、碾米、糕点、西药、理发、成衣等行业。
  1951年9月,对私营工商户实行三查:一查有无登记办照;二查是否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三查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对无证经营和超越经营范围的分别给予处理,通过三查登记,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企业给予支持,否则予以淘汰,1951年底,迷信品店减少,京果店小百货店增加。
  1953年4月,县工商科对全县私营工商业再次登记,对少数不办理登记,偷税、漏税的私商进行取缔。
  1956年我乡基本完成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1958年后,由于“大跃进”的影响,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基本陷于停顿状况。
  1963年6月,根据国务院1962年12月发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开展工商企业普查登记,重新划定各行业的经营范围,调整商业网点,取缔无证经营。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企业登记中断。
  1979年,莒口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所,恢复工商登记,发证工作。
  1984年为继续扶持和发展个体工商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化审批手续,将个体发照的初审权限下放基层工商所。对经营范围、方式、年限的规定有所放宽。
  1988年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执行,莒口工商所全年完成对全乡工商企业核准登记注册。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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