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竹木产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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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8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竹木产销
分类号: F426.88
页数: 3
页码: 208-210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莒口镇竹木产销情况包括木材产销、毛竹产销。
关键词: 莒口镇 竹木 产销

内容

一、木材产销
  民国时期,木材产销主要以杉木为主,松、樟、楠、杂等次之。杂木多为就地买青山做香菰。1931-1933年和1946—1949年,因战乱,木材商大多停业,莒口木材基本没有外销。建国初期,木材产销量不大,主要是生产杉木和松木。1953年以后,木材生产逐年增加,木材税费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
  1950-1952年,木材由商业贸易部门和建材部门经销;1953—1984年,木材由林业采购站经销;1985—1987年,实行木材议购议销和多渠道经销。1987年底,莒口采购站与莒口政府建立联营体共同经销,而后逐步走向多渠道经销。其中主要的经销渠道为镇经委下属的莒口木竹农副产品经销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并在南京、山东等地设立木竹产品经销站。仅南京经销站年销木材达3千多立方米,年创产值2百多万元,年利润30多万元。该站于1987年底,因木材归口受政策影响而关闭,经销公司亦于1990年底关闭。
  二、毛竹产销
  毛竹是莒口镇第二大林业产品,年采伐量约30万根(包括华家山采育场)。过去大部分销往省内外,90年代后大部分在本地加工成竹制品。据查,1970—2000年全镇共采伐毛竹293.5万根(1970年以前无资料可查);国营华家山毛竹采育场自1964年建场至2000年共采伐毛竹582万根。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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