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图书馆
南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南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山林权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6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山林权改革
分类号:
F326.257
页数:
1
页码:
188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莒口镇森林资源山林权改革情况。
关键词:
莒口镇
山林权
改革
内容
1951年6月-11月,莒口开展山林权改革,按《福建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和中共建阳地委《关于山林处理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全区进行没收地主,征收半地主或富农、工商业者的山权,并将没收、征收和无主山林的大部分分配给雇农、贫农、下中农和部分无山林的中农。将千亩万株连片的无主山林和远离村庄的部分山林划归国有;庙宇林、公祭林、风水林划归乡集体所有。这样就形成了至1958年“大跃进”入社前的国家、集体、个人三级所有的山林权属。彻底改变了地主、富农人少山多,而贫雇农人多山少的不合理现象。但由于山林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工作经验不足,加之农民对土改政策不大理解和对山林不够重视,认识不大一致,因而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如土地证登记的与实际山林不符,或四至大,面积少,也有土改和1953年土整时四至、面积、证号等不符和重复。这些问题都成了林木入社、山界确定、林权管理以及处理林权纠纷留下了后遗症。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莒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