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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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公房
分类号: F293.31
页数: 2
页码: 169-1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公房的基本情况。民国时,莒口公房有庙宇、祠堂、学校、乡公所。七十年代后各大队普遍建设大礼堂、大队部,各生产队普遍兴建仓库。
关键词: 莒口镇 村镇建设 公房

内容

民国时,莒口公房有庙宇、祠堂、学校、乡公所。
  建国后,五、六十年代,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人员不多,当时利用祠堂或租用民房,作为办公场所,公用房屋以修膳为主。七十年代起随着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不断扩大,人员增加。省、地、县属厂矿在我地设厂(场),派住单位,乡镇企业发展,各单位普遍新建公房,有公办楼、职工宿舍、学校、仓库、营业场所、厂房,建筑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二层以上的楼房。至2000年全镇共有39个单位,建房418幢,建筑面积155745.9平方米。
  莒口镇政府于1964年将莒口大队的大王庙改建为大会场(现电影院)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1968年在基督教堂的旧址上新建办公和宿舍两用二层楼房,面积828.14平方米,不久陆续兴建小礼堂,面积288平方米,八十年代初再建三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膳厅1200平方米,厨房130平方米,宿舍面积500平方米,老医院4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5926.14平方米。
  省、地、县厂矿,单位7个,建房170幢,建筑面积65244.78平方米。其中:马伏良种场建房6幢,建筑面积10887.14平方米;地质队建房73幢,占地面积113259平方米,建筑面积16575.94平方米;外墩伐木场建房49幢,建筑面积17171.74平方米;华家山毛竹采育场建房27幢,占地面积5147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磨床厂建房10幢,占地面积87063.4平方米,建筑面积11138.37平方米;东峰苗圃建房4幢,建筑面积1671.59平方米;市农科所,建房1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市派住单位4个,建房9幢,建筑面积7667.88平方米。其中:莒口木材采购站,建房2幢,占地面积1188.3平方米,建筑面积2835.4平方米;莒口道班,建房5幢,建筑面积2426.48平方米;莒口邮电支局,建房壹幢,建筑面积1118平方米;农行莒口营业所建房壹幢,建筑面积1288平方米。
  七所八站,单位10个建房12幢,建筑面积7824.16平方米。其中派出所壹幢,占地面积1089.22平方米,建筑面积659.67平方米;财政所壹幢,建筑面积864平方米;农技站2幢,占地面积806.5平方米,建筑面积2320.5平方米;文化站建筑面积820平方米;工商所,建筑面积448平方米;林业站2幢,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土地所,占
  地面积112平方米,建筑面积448平方米;村建所,占地面积112平方米,建筑面积448平方米;国、地税局,建筑面积576平方米;水利工作站,建筑面积160平方米。
  文教卫生,单位9个,建房92幢,建筑面积32386平方米。其中:莒口中学,建房8幢,占地面积28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1645平方米;全镇各小学建房80幢,建筑面积17383平方米;莒口卫生院,建房四幢,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8平方米。
  商业,单位3个,建房81幢,建筑面积21440.59平方米,莒口供销社建房40幢,建筑面积10959.2平方米;莒口粮站,建房40幢,建筑面积10331.39平方米;国药店,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乡镇企业,单位6个,建房49幢,建筑面积15256.35平方米。其中:莒口综合林场,建房6幢,占地面积7039平方米,建筑面积5225平方米;莒口电站,建房18幢,建筑面积4469.35平方米;综合厂10幢,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农机供应站,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农械厂建房3幢,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建筑社占地面积112平方米,建筑面积336平方米。
  七十年代后各大队普遍建设大礼堂、大队部,各生产队普遍兴建仓库。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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