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业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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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32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农业所有制
分类号: F327
页数: 8
页码: 127-134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莒口镇农业的农业所有制包括封建所有制,土地改革(个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莒口 农业 所有制 土地改革 农业生产

内容

第一节封建所有制一、土地占有莒口在1950年土地改革之前,农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属封建生产资料所有制,地主占有土地在各阶层中比例最大,据不完全统计(土改资料),占全镇总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阶级占有耕地总面积40%以上;富裕中农、中农(包括佃中农在内)占有耕地30%;而70%以上贫农、下中农占有耕地不及30%;其他阶级(自由职业、乡村贫民、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及无户主的公、祀、学田者占有耕地不到10%。二、地租与高利贷地租就是地主、富农把田地租给贫雇农耕种,到收获时向他们收取高额租金。高利贷是贫雇农急需用钱或遇饥荒时,地主、富农,放债、买青苗进行剥削。地租和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主要有五种形式:实物收成地租:按当年实际收获量分成,有倒四六(佃民四,地主六)、倒三七分成,也有对半分成,收成时地主亲自过秤、监收。实物地租:佃农承租地主田地先交纳田租额以稻谷计,不论年景丰欠,租金(额)不变。金额地租:佃农以常年产量定租额,并以市价折成现金交租。买青苗:在青黄不接时,农民向高利贷者借米1斗,秋冬收获时则还3斗米;或春借谷1担,冬还2担谷。借现金:贫困者向地主,商人借钱。名目繁多有现折利、驴打滚、出门利、利加利等,一般年息15%到50%,有的利息更高。三、雇工剥削解放前,雇工剥削最为常见。长工给有权势的地主、官僚做工。或打短工,除吃饭外,只得微薄的工资。第二节土地改革(个体所有制)莒口于1949年5月13日解放,经过几个月剿匪、镇反、反霸斗争和减租、减息,在取得基本胜利巩固人民政权的基础上,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土改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不法地主”的阶级政策,有步骤、有区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按政策规定,评定阶级成分,没收地主、富农的“五大”财产,即房屋、耕牛、农具、家具和粮食。土地改革从1950年11月开始至1951年9月完成。莒口(四区)土地改革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1951年4月完成,第二批于1951年9月完成,土改过程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摸清情况,组织力量,宣传教育,成立农会;二是划分阶级成分,张榜公布,整顿组织,清除不法分子;三是选举成立没收、征收委员会,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与财产。然后按人口平均分配,一般照顾原耕户,除多余部分外,不随意打乱,有利于生产稳定和持续性。对中农则说服其退出多余土地,贫下中农则从中分到土地、房屋、耕畜、家具等,实现“耕者有其田”。同时发给土地证。随后,又进行了土地检查,补划漏划地主、富农,征收没收其土地及财产。土改后至组织互助组前,属个体所有制。第三节集体所有制一、互助组经过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迅速解放了生产力。农民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为解决户与户之间劳力强弱,农业技术高低,以及农忙劳力不足等困难,莒口劳动人民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按自愿互利原则组成生产互助组。带有公有制的萌芽,是农业合作化的一种形式,分为临时(农忙)和常年互助两种,每组一般由五户或十几户组成,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产品仍属私有。1951年初,有些农户开始自发组成变工组,以自愿互利为原则,实行以工换工的变工互助耕种,这有利于各种技术劳力的互助调剂,取长补短,照顾贫病和为烈军属的代耕,不误农时,共同抵御灾荒。年底,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合作的决定》。1952年初,区委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村宣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帮助建立健全互助组,把变工组转为互助组,并在全区铺开。后山的伊光荣同志是当时组织互助组的带头人,他与当时组织互助组著名的葛老五、徐德标等十一个互助组向全县互助组发出了“爱国增产竞赛”的挑战书,取得显著成绩,多次在县扩大会上介绍他的经验。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区绝大多数农户参加了常年组或临时互助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记工员各1人,除地主、旧政人员外,贫下中农基本上都加入互助组,入组的户数占全区总户数的80%以上。在个体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互助组培养了农民集体劳动的习惯,提高了生产率,为过渡到初级的农业合作社准备了组织和思想条件,1954年转入初级农业合作社。二、初级农业合作社1954年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推动下,乘互助组的热潮,开始组织初级社,一般由3—6个互助组合并成一个初级社,设社长、副社长、会计、出纳各一人,下设若干个耕作组,地主、富农、旧政人员不准入社。至1955年全区初级社全面组成,共有155个。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以工评分,按劳取酬,属半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底,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深入宣传贯彻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蓬勃发展,高级社几乎是一哄而上,有的农民未经初级社,还有的还未加入互助组,就全部随着初级社进入高级社。1956年全区共组织21个高级社,规模小的乡,一乡一社,大的乡,一乡两社。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土地、森林全归集体所有,生产资料作价入社。管理形式以社为核算单位,下设若干个作业组,实行“计划管理,按劳分配”和“三包一奖四固定”制度(即包产、包工、包成本,固定耕地、耕畜、农具、劳力,超额奖励)。高级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它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贯彻八字宪法,1956年1月最高国务会议通过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提出12项农业增产措施,内容有修水利、增肥料,改良农具,推广优良品种,扩大复种面积,多种高产作物,改良土壤,改良耕作方法,扩大耕地面积。1958年毛泽东同志将这项措施概括为八字宪法即水、肥、土、种、密、保、工、管八字。莒口公社于1960年发出题为《继续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文件,逐字结合莒口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其内容摘要如下:㈠、“肥”的运用:坚持以肥为帅,农家肥为主,化肥为辅,精粗、土洋并举,紧紧抓住数量、质量、合理、适时、普遍五大环节。开展十二字积肥方法(即:采、圈、沤、烧、回、挖、堆、燻、养、扫、土、种)。改进施肥技术,克服不合理的施肥方法,做到五看(看田、苗、种、肥、天气);五多(多施远田、瘦田、落后田、早稻田、磷钾肥);三结合(农家肥与化肥、迟效与速效、氮肥与磷钾);四不施(不施丢丛、未中耕不施、田水未放干不施、大雨不施);实现施肥四化(经常化、适时化、普遍化、科学化)。㈡、“土” 土为基础,为农田基本建设的中心措施,抓住多、早、改、细环节。1.多种,紧抓扩大面积、复种、高产三大环节。(1)扩大面积,寸土必争,做到一亩不荒,尽量垦荒,同时大力种植杂粮。(2)复种,大抓套种、间作、见缝插针,扩大双季稻面积,实现田埂种植田埂豆化。(3)大种高产杂粮——玉米、地瓜等。2.早动:抓时间,抓季节,及早动手。3.改良:全社水稻面积49084亩,土壤分成五类十六种,其它逐渐改良有六种,一般改良有两种,彻底改良有一种,具体要求:(1)一等土:有砂子底类的油砂土,半砂土,白屎泥底类的乌泥土,黄泥底类的乌泥土,半砂土,苦珠泥底类的乌泥土,这些土种的田一般分布在门口田、平洋田,为双季稻或单早区。这些土质肥沃,耕作层深厚,土壤疏松,耕作便利,改良办法深翻0.8~1尺,增施磷钾肥以不断提高土壤肥力。(2)二等土:有黄泥底类的鸭屎泥、苦珠泥底类的半砂土,这种田分布在洋田、垅口田的为单晚区。个别平洋田种植双季稻,半砂土的含砂量较多,质地较松,肥力中等,以增施有机质肥改良。(3)三等土:有砂子底类砂子土,黄泥底类铁质土,黄泥粘,白屎泥底类的白屎泥土,烂泥底类的排洋烂泥田,冷水田,苦珠底类苦珠泥,这等田达38125亩,占76.6%,这些质地不是松就是粘,不是漏就是烂,不是三寸土就是丈把深,土质极瘦,耕作不便,是著名的低产田。改良办法是:砂子土抓修水利,增施塘泥、沟泥,铁质土用燻土肥田;黄泥粘掺砂和增施草木灰改良;白屎土、苦珠土用牛粪,绿肥改良;烂泥田铺竹叶,耙洋田堵水泉,稻草肥田;冷水田开辟阳光,改串灌为轮灌;锈水田以石灰改良;烂泥底类的各种土种(在水字中详述)。(4)细作:总的要求多犁多耙,达到均、平、细、烂为标准。㈢、“水”,水利是农业命脉,有收无收在于水。在消灭旱灾的基础上,水利中心问题就是大搞“三改”。(1)全面规划,整体治理,切实做好六结合(排水与灌溉、排水与抗旱、开沟与增加日照、水改与土改、改水患与改变耕作制度、平洋田三改与田间大道、平整土地相结合)。(2)坚持三改标准,提高三改质量。改串灌总的要求山垅以排为主结合灌溉,洋田以灌为主结合排水。改烂泥田的要求排除锈水,降低地下水位,变人翻为牛犁。改冷水田的质量要求是:开沟排水,堵泉眼灭泉水,劈山塝,改善阳光条件,提高水温、土温。㈣、“种”:种是农作物的前身,为八字宪法之本。大量繁育和普及良种是增产的重要措施。坚决贯彻中央“三自一辅,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向良种化、标准化、自给化、制度化迈进。在四化要求下,坚决执行选、繁、换、育、推、评、检、管、调、引十大任务。㈤、密:密植是八字宪法的中心措施,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关键。其作用是增加单位面积株数、穗数,充分利用地力和阳光,以获得大量增产的效果。合理密植能增产。依据我社特点密植具体要求:连作稻4×6寸,每丛10~12本,一亩25~28万苗,5×6寸,10~12本,20~24万株苗,6×6寸,每丛13~15本,22~25万苗。间作稻6×7寸,15~18本,21~26万苗;6×8寸,15~18本,20~23万苗。单晚6×7寸,7×7寸,15~18本,18~22万株苗,直播亩施12~15斤左右。黄豆每亩播种量20斤,花生30~40斤(本地种少,闽南种要多),甘蔗每亩插1200~1500支,甘茹3000~5000枞,小麦13~18斤。㈥、管:田间管理是增产的根本保证之一,也是各项增产措施的综合运用,多收少收在于管,三分种七分管,正说明这个道理。根据农作物的不同生产发育时期和自然条件,抓住五关:(1)合理追肥关。(2)中耕除草关。一般要3~4次,第一次中耕不超过15天,直播不超过35天,程度掌握是一次深、二次超过寸,三次耙破皮,质量是不见草。(3)合理灌溉关。早稻掌握浅干,晚稻掌握浅深,浅干,则具体贯彻三看灌溉法:看田灌溉。烂泥田勤灌,冷水田轮灌,砂子田满灌,乌泥土三干三湿,白屎泥湿润,半砂土三干五湿,油砂土脚背水。看苗排灌。播种期浅,转青期保,分蘖期浅,耘田晴干,拔节前烤,孕穗期深,灌浆期勤,黄熟期干,后排。看天排灌。小雨浅,大雨排,阴天干,晴天烤,旱天深。(4)防倒伏关:掌握因地深翻,合理密植,科学施肥,适时灌排,选用良种,彻底防治等措施。(5)自然灾害关:准确进行气象预测预报,避免遭受损失。㈦、保:消灭作物病虫害,应坚决贯彻“全面防治,土洋结合,全面消灭,重点肃清”的方针,做好勤检查、勤发现、勤防治,以治螟虫为主,全歼农作物主要病虫。㈧、工:精耕细作,实行科学种田,确保不误农时季节。土壤普查:在1958年进行首次土壤普查的基础上,1979~1982年进行第二次土壤普查。通过普查基本上查清土壤资源,土壤成分状况,土壤障碍因素,编绘各类土壤图,为土壤利用提供宝贵的资料。祥见1982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四、人民公社1958年9月,莒口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撤区、乡建制,由原来的21个高级社成立莒口红旗人民公社和茶㘵红专人民公社。1959年8月莒口、茶㘵两个公社合并为莒口人民公社。1961年7月,又将莒口人民公社分成莒口、茶㘵、后山三个公社,同时成立莒口工委。1963年1月三个公社合并组成为莒口人民公社,下辖17个生产大队,172个生产小队。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它既是生产机构,也是行政机构,属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公社一成立就搞大呼隆、大炼钢铁、大兵团作战,农业生产上搞移苗并丘,越密越好等瞎指挥,经济上搞“一平二调”,刮“共产风”和浮夸风。管理上采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办起了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仅莒口红旗公社就有43个食堂。参加用膳人数8793人,食堂工作人员200余人。1958年7月开展全民炼铁,不论种田的、做工的、经商的、读书的,一律炼铁去。秋收季节,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造成农业“卫星”满天,焦岚大队同心生产队率先虚报亩产干谷11283斤,之后社州大队来个后来居上,以更高的亩产创新纪录。1959年,继续跃进,春耕时,提出了“少种、高产、多收”的口号,山垅田荒芜,集中力量种试验田、种好田,结果这一年全社少种了许多田,造成减产。1960年“饿”的恐慌遍及全社,先是寅食卯粮,再后来用“瓜菜代”,“代”指代食品,如稗子、稻草、葛根、蕨根、芭蕉根、野芭蕉芋、茛菪、酸酸草之类。这一年还计划搞供给制大拉平,由公社统一分配,实际上公社成立不久,这段时期多属全民炼铁等无效劳动,粮食和其他一些副业收入系由大队(原高级社)生产的,公社是空架子,拼揍不出大拉平的钱来分红,最后由大队(原来的高级社)去处理,有多少分多少,这年农民收入大为减少,1959~1960年均由大队统一核算。1962~1965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后,纠正了“一平二调”和刮“共产风”的错误,人民公社开始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由于正确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管理体制的稳定,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比1961年,粮食总产量增长近50%。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莒口人民公社推行“农业学大寨”,“左”的错误越来越严重,把发展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倾向”批,把社员经营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否定按劳分配原则,推行大寨式“政治评分”,自报公议。结果造成农业上单一经营,社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形式主义、浮夸虚报等严重问题。有的队减产减收或增产减收,生产滞缓,人口失控。这阶段推行“左”的作法,模式统一,管理僵化,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难于提高,至1978年全社人均收入仅107元,比1966年77元增加30元。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冲破了“左”的思想束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放宽了农村经济政策,给生产队经营自主权,扩大社员自留地、自留山,开放农贸市场,给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带来动力与活力。1982年全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体制,促进农业向商品经济发展。1984年9月恢复了乡(镇)体制,人民公社宣告结束。农村三自一包:“三自”指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一包”指包产到户。这是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精神在农村人民公社所采取的政策,但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批判,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自留地、自留畜、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的必要附属和补充,至1982年全面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自留地等已经失去意义。第四节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莒口公社开始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有组织地推行包产到户责任制。1982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形式有三种:大多数按人口分包,以劳力为主,人劳结合分包次之,按劳分包为少数。订立合同,农田承包期有1年、2~3年、4~5年、5年以上4种。大包干到户形式简便实效,产品除上交国家(农业税、特产税),留足集体(三金),剩下都归农户个人所有。深受农民欢迎,极大调动农民积极性。1985年进行了调整,延长承包期10~15年。1998年开始第三轮土地延包工作,至1999年结束,延包期30年,同时农户领到耕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耕地承包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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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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