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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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2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政区
分类号: K928.2
页数: 3
页码: 69-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民国初期,县以下设里、图、甲的建制不变。
关键词: 莒口镇 政区 民国时期

内容

民国初期,县以下设里、图、甲的建制不变。
  民国17年(1928年),福建省颁布《县组织法》,实施地方自治。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闾、邻;若干个乡为1个区,区设区公所。建阳县设5个区20个乡。区设区长,乡设乡长。莒口乡、后山乡、茶㘵乡归三区管辖,区划如下:
  莒口乡(崇泰上里)辖:莒口街、陈口、樟㘵厅、南桥头、上长富、下长富、罗西岭、金竹坑、李阳山、刘帝厂、上湖竹垅、下湖竹垅、大山、大坑、楼下窠、墩头墘、半边坵、高岭尾、竹仔观音、罗鼓岩、邱仰、上陈㘵、狗尾仔、洋墩、上下衢源、漈下、渭州、茶㘵下、渭口、炉上、炉下、大田、水井岭、焦岚、岩头、吴屯、大源、溪傍、庵前、范墩坪、墩仔上、东峰、长埂、村尾、洋前、虞厝、东山下、浑头林、杨家窠、岩下、马鞍山、庵山、岗头、富墩、巧源、老虎山、洋溪、安樟、四角塔、天坪坵、石坝、坝头、小源与大源。
  后山乡(崇泰下里)辖:后山、松仔林、鸡公石、杭桥、中陈㘵、下陈㘵、芦林、水南、庵口、柯㘵、上外墩、中外墩、下外墩、上马伏、下马伏、松岸、潮滩下、毛坪、上黄墩、陈墩、长源、太平山、、上湄㘵、中湄㘵与下湄㘵。
  茶㘵乡(崇政里)辖:茶㘵街、旧墟、黄墩、水东、丁墩、江坝、策口、横岭、高车、地上、埂上、石床、策源、黄沙溪、桥坝、畲㘵、办源、高山、徐墩、东历、苏墩、丁玉仑、南山、双井、盖口、官源垅、李历、黄南、社州、魏墩、杉路、上畲、江墩、徐墩、炉墘、东漈、东坑、朱溪、坞沙垅、曛坞、中窑、南窑、华家山、江源与庵仔窠。
  民国21年5月(1932年5月),福建省颁行《福建省保甲规程》,建阳县开始编组保甲。10户为1甲,10甲为1保,10保以上为联保。全县划为9个区、18个联保、194个保、1895个甲。莒口为八区驻地。区设区长、联保设主任、保设保长、甲设甲长。
  民国25年5月(1936年5月),区公所改为区署。全县调整为4个区、21个联保、200个保、1976个甲。莒口分为4个联保:后山、长埂两个联保属一区辖制,莒口联保属三区(麻沙)辖制、茶㘵联保属四区(徐市)辖制。
  民国29年(1940年),县地方机构改为县、乡(镇)两级(联保改乡镇)。建阳设3个区署(区署改为县政府派出的辅助机关,不再是一级政权机构),17个乡镇,162个保,1606个甲。后山乡属二区(区署设在将口),莒口、茶㘵乡属三区(区署设在麻沙)。区署仍设区长,乡(镇)设乡(镇)长,保设保长,甲设甲长。
  民国30年1月(1941年1月),区署裁并为二个。后山乡归县政府直接管辖,莒口乡、茶㘵乡归二区(区署设在麻沙)管辖。
  民国31年(1942年),作为县辅助机关的区署全部撤销,县行政机构为县、乡(镇)两级。
  民国33年1月(1944年1月),全县由17个乡(镇)合并为10个乡4个镇,124个保,1100个甲。莒口和后山合并称莒后乡,茶㘵乡保留。
  民国37年(1948年),乡(镇)保甲建制不变,一直沿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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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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