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乡规划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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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5339
颗粒名称: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3年福建省南平市城乡规划局责任条例。
关键词: 责任条例 规划局 南平市

内容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和城市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发区规划。受市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城市设计和法定图则;指导县(市、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三、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详细规划;审核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外商投资区、旅游渡假区等成片土地开发的规划,并负责报批工作。
  四、指导编制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各项专业规划,并负责各项专业规划的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五、参与编制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受理县(市、区)的中心区详细规划、中心区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规划的报备。
  七、负责审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地下空间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以及建筑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与审批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审批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选址工作。
  八、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并做好报批工作。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测绘科技成果应用工作;编制年度城市规划测绘计划,组织、参与成果验收;审批城市各种公开发行的旅游图、交通图等。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市政工程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工作,审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市政规划编制单位队伍的资质,受外来规划编制队伍的任务报备。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和竣工规划验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受理各县(市、区)建设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4

《南平年鉴 2004》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集和记载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全书设特载、大事记要、政治、群众团体、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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