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市场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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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830
颗粒名称: 音像市场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分类号: G229.27
页数: 1
页码: 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广播电视部门对音像市场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容。
关键词: 广播电视 音像 管理

内容

1995年,全市广播电视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音像管理条例》,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全年共组织59次行动,出动500余人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860盒(张);影视音像市场共登记发证360家单位。12月,试行对15家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设施进行年检,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法规法令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闽北大饭店、延平区樟湖镇外资企业卫星地面设施进行验收,审批发证76家卫星地面设施,制止擅自收转境外节目的违法行为和安装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贯彻广电部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和对各级电台、电视台进行检查的精神,对电台、电视台及乡镇站等单位进行转播节目、自办节目,尤其是有线电视节目及录像节目进行认真检查。市广播电视局抓好直属的南平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播出节目检查,全面清理节目片库,点歌曲目单,较好地净化荧屏。1996年7月,先后在建瓯、邵武召开农村奔小康广播电视建设会议和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音像市场集中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音像市场集中治理。严肃处理了武夷山音像公司严重发行事故和延平区来舟镇广播电视站严重播出事故。治理期间,全市共出动243人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362件,捣毁2家非法音像经营窝点;有233家音像经营单位换发了经营许可证。同时,继续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邵武、光泽、武夷山等县(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有新突破,市广播电视局和顺昌县局被评为省级“卫管”先进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市广播电视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有线电视宣传管理的通知》,对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主要宾馆的有线电视网转播中央、省、市电视台节目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检查,促进有关单位转播质量的提高。为贯彻省广播电视厅《关于贯彻〈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对广播电视台(站)年检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市广播电视局成立“南平市广播电视年检与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年检和行政执法工作。1997年,音像市场管理工作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通过发换许可证等年度审核工作严格音像市场管理,全年共发换经营许可证244张。开展好音像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共查获各类非法影视音像制品1.14万件.有力地打击音像非法经营活动。抓好影视音像制品播出管理,有线电视播出实行节目专供。加强卫星电视管理,对552座卫星地面站进行年检换证工作,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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