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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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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77
颗粒名称:
概况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329-3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环境保护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的基本概况。
关键词:
环境
保护
概况
内容
1995年,市环保系统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划先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监督”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作。年初,全市环保系统自上而下组织制定了各级环保目标责任书。市长夏玉瑚与各县(市、区)长签定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市环委会、市环保局也分别与9个重点污染治理项目企事业单位法人、领导和延平区乡镇、街道环保监督站签定了环保目标责任状。并实行项目落实、经费落实、考评落实“三落实”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建瓯、建阳市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成绩较突出,邵武、武夷山、浦城3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简称城考)名列全市前茅。南平、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的城考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南平市环保局被评为第三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先进单位。松溪、顺昌县完成环境规划初稿。建阳市环境规划通过省级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同时,城市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城建管理的总体规划,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行“依法、全面、足额”原则,对新污染源从严收费,对限期治理未达标,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转,污染超标排放的依法提高征收标准和加倍收费。全市征收排污费944万元,比增13.7%,征收面98%。其中,市本级共征收排污费502.19万元,比增10.37%,开征面达99%。全年乡镇、街道饮服行业排污费征收500家,征收金额68.95万元。其中,南平市区征收建筑噪声超标排污费7.24万元,征收歌厅、舞厅、卡拉OK厅“三厅”超标排污费0.9万元,违章工地9家、罚款8200元。开征矿产资源生态保护费,征收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峰铁矿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4.7万元。加强污染治理投资力度,全年市本级安排污染治理项目9项,投资69.5万元,当年竣工7项,完成投资49万元,其中贷款资金15万元,污染治理补助资金34万元。省政府拨出2000万元作为闽江水环境治理启动资金,并在南平召开了整治动员大会。会议提出“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把治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县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6月,南平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
1996年,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年初,市政府成立取缔关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关于取缔、关停污染严重小企业的紧急通知》.对取缔、关停对象作出明确界定,对工作步骤和组织实施进行统一安排。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按先停后理的原则,进行取缔关停工作。全市有85家小企业被取缔、关停,其中小造纸68家,小制浆4家,小电镀4家,小漂染1家,小选金点8个。在全省环保会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办公会议和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环保会议精神,进行全市环保总动员。同时,加强排污收费管理工作,全市排污征收企业3020家,征收排污费104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市局本级征收536万元,比上年增加6.74%。开征30家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排污费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全市加强污染治理力度,全年安排污染治理项目19项,总投资1150多万元。强化环保目标责任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66项,其中,环境建设项目27项,污染治理项目39项。完成环保项目58项,其中环境建设项目26项,污染治理项目32项。10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武夷山风景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3%,建成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类标准。邵武市排污收费监理所和赵礼林等5人分别被评为福建省“八五”期间环境监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南平市荣获全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评比第五名。
1997年,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在城市环境管理,重点区域污染治理,防止污染回潮等方面都取得较好成绩。全市各级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李川市长与各县(市、区)长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有关部门、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环保目标责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初,在南平市区实施《南平市地表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对闽江南平段、富屯溪、建溪、崇阳溪、松溪、南浦溪、七星溪等溪流的16个断面54个监测点和11个饮用水源进行常年丰、平、枯三期监测,定期报送监测结果。开展延平湖水质网络重点取样分析,完成延平湖水质状况调查分析和防治对策课题,编写了建溪、富屯溪总量控制大纲。为防止污染回潮,市政府下达《关于重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污染回潮。市环保部门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对取缔、关停的小造纸、小电镀、小水泥、小制革、染料、漂染、土法炼焦、土法炼硫、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汞、土法炼砷、土法选金、土法农药、土法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15小”企业多次突击检查,查处了永兴、红星、夏道等擅自恢复生产的小纸厂,并在南平电视台曝光。8月,市政府颁发《关于限期拆除年产5000吨以下小纸厂制浆设备的通知》,规定年产5000吨以下小纸厂必须在8月31日前自行拆除制浆设备(即蒸球落地,蒸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环保部门组织力量强行拆除,并追究当地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年产5000吨以下的小纸厂基本按要求拆除制浆设备。全市年征收排污费833.09万元,比上年下降2.13%。全市安排污染治理工程15项,投资162.3万元,其中环保贷款项目4项,贷款资金112万元,环保补助项目11项,补助资金50.3万元。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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