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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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75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5
页码: 3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包含了基本概况,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督管理等。
关键词: 环境 保护 南平市

内容

【概况】 1995年,市环保系统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划先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监督”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作。年初,全市环保系统自上而下组织制定了各级环保目标责任书。市长夏玉瑚与各县(市、区)长签定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市环委会、市环保局也分别与9个重点污染治理项目企事业单位法人、领导和延平区乡镇、街道环保监督站签定了环保目标责任状。并实行项目落实、经费落实、考评落实“三落实”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建瓯、建阳市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成绩较突出,邵武、武夷山、浦城3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简称城考)名列全市前茅。南平、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的城考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南平市环保局被评为第三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先进单位。松溪、顺昌县完成环境规划初稿。建阳市环境规划通过省级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同时,城市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城建管理的总体规划,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行“依法、全面、足额”原则,对新污染源从严收费,对限期治理未达标,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转,污染超标排放的依法提高征收标准和加倍收费。全市征收排污费944万元,比增13.7%,征收面98%。其中,市本级共征收排污费502.19万元,比增10.37%,开征面达99%。全年乡镇、街道饮服行业排污费征收500家,征收金额68.95万元。其中,南平市区征收建筑噪声超标排污费7.24万元,征收歌厅、舞厅、卡拉OK厅“三厅”超标排污费0.9万元,违章工地9家、罚款8200元。开征矿产资源生态保护费,征收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峰铁矿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4.7万元。加强污染治理投资力度,全年市本级安排污染治理项目9项,投资69.5万元,当年竣工7项,完成投资49万元,其中贷款资金15万元,污染治理补助资金34万元。省政府拨出2000万元作为闽江水环境治理启动资金,并在南平召开了整治动员大会。会议提出“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把治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县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6月,南平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
  1996年,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年初,市政府成立取缔关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关于取缔、关停污染严重小企业的紧急通知》.对取缔、关停对象作出明确界定,对工作步骤和组织实施进行统一安排。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按先停后理的原则,进行取缔关停工作。全市有85家小企业被取缔、关停,其中小造纸68家,小制浆4家,小电镀4家,小漂染1家,小选金点8个。在全省环保会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办公会议和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环保会议精神,进行全市环保总动员。同时,加强排污收费管理工作,全市排污征收企业3020家,征收排污费104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市局本级征收536万元,比上年增加6.74%。开征30家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排污费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全市加强污染治理力度,全年安排污染治理项目19项,总投资1150多万元。强化环保目标责任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66项,其中,环境建设项目27项,污染治理项目39项。完成环保项目58项,其中环境建设项目26项,污染治理项目32项。10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武夷山风景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3%,建成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类标准。邵武市排污收费监理所和赵礼林等5人分别被评为福建省“八五”期间环境监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南平市荣获全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评比第五名。
  1997年,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在城市环境管理,重点区域污染治理,防止污染回潮等方面都取得较好成绩。全市各级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李川市长与各县(市、区)长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有关部门、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环保目标责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初,在南平市区实施《南平市地表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对闽江南平段、富屯溪、建溪、崇阳溪、松溪、南浦溪、七星溪等溪流的16个断面54个监测点和11个饮用水源进行常年丰、平、枯三期监测,定期报送监测结果。开展延平湖水质网络重点取样分析,完成延平湖水质状况调查分析和防治对策课题,编写了建溪、富屯溪总量控制大纲。为防止污染回潮,市政府下达《关于重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污染回潮。市环保部门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对取缔、关停的小造纸、小电镀、小水泥、小制革、染料、漂染、土法炼焦、土法炼硫、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汞、土法炼砷、土法选金、土法农药、土法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15小”企业多次突击检查,查处了永兴、红星、夏道等擅自恢复生产的小纸厂,并在南平电视台曝光。8月,市政府颁发《关于限期拆除年产5000吨以下小纸厂制浆设备的通知》,规定年产5000吨以下小纸厂必须在8月31日前自行拆除制浆设备(即蒸球落地,蒸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环保部门组织力量强行拆除,并追究当地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年产5000吨以下的小纸厂基本按要求拆除制浆设备。全市年征收排污费833.09万元,比上年下降2.13%。全市安排污染治理工程15项,投资162.3万元,其中环保贷款项目4项,贷款资金112万元,环保补助项目11项,补助资金50.3万元。
  【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1995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起步。年初,市政府成立闽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南平市闽江流域污染源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治污先治水、治水先治纸”的工作思路。市政府转发了《关于对全市小造纸厂清理整顿的通知》。市环保局随后组织召开延平区、南平市乡镇小纸厂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南平市闽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完成治理任务。至1997年底,闽江下游界面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2000年污染整改基本达标的总体奋斗目标。对小造纸行业和15个重点污染源提出整改原则和具体措施,对沿河两岸生活垃圾、建设弃土提出整改对策。依法关闭8家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产制浆的小造纸厂,强制拆除了茂地、永兴等小纸厂的制浆设施。同时.对地处水源敏感区的西芹纸厂污染治理可行性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后,提出关停意见,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拆除制浆设施停止制浆生产的决定,实现市委西纸现场办公会议提出的停厂断污的目的,使扯皮多年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1996年,各级政府按照《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实施“双加”(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治理步伐)工程。下达治理通知,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方面,主要致力抓严格执法。对未经批准仍在生产的2家小造纸厂强制关闭,封存制浆设备;责令10多家在建或在产的造纸厂停建、停产;对处于水环境敏感区、群众反映强烈的西芹纸厂,强制拆除制浆关键设备;对其余的小纸厂分别采取停止制浆、停产整顿和限期治理等措施,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实行关闭或转产。对擅自停止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的给予严肃查处,并处以经济处罚。全年对擅自停止污染设施运行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罚款计151.40万元,占排污收费总额的28.58%。在加快污染治理步伐方面,具体抓好4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治理项目落实。先后2次召开县(市)环保局长工作会议,分别召开15家重点污染企业和小造纸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技术措施落实。延平区后谷纸厂黑液提取碱木素与中段废水絮凝沉淀、王台纸厂土法碱回收和建阳黄坑纸厂黑液提取腐殖酸制碳铵增效剂等示范工程经验收鉴定,技术可行、效果较好。特别是后谷纸厂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废水治理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资金落实。企业自筹到位治污资金735万元。至8月,有14家小造纸厂完成治理项目,累计投资400多万元,年可削减COD5160吨,SS3060吨。至年底,有5项列入整治的沿江大中型企业项目完成治理任务,计投资735万元,年可削减COD901.5吨,SS2554.81吨。四是治理进度落实。把治理责任指标、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企业,落实到项目责任人。建立综合整治工作进度汇报检查制度,由项目单位按月书面报告工作进程,按季填报季度进度表,市环保局按季度组织人员深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经省重点办考核,南平市完成省定的削减化学需氧量2万吨的任务,取得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年重大突破的好成绩。
  1997年,按照《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市政府制订《1997年度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并把计划列入市长环保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5月初,市政府下达《第一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把闽江污染整治项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限期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确保17个水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如期完成治理任务。把限期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厂长、经理的政绩考核内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不评先选优,并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停产整顿。同时,为如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环保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对沿岸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老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发现南平有个别企业物化处理设施停开,生化处理不正常,依法处罚2.5万元,并责令企业严格管理、完善制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对未经环保审批就建设投产的南平啤酒厂“二锅九罐”填平补齐技改项目和康宁公司(隶属华盛针织工留集团公司)筒子染纱生产线项目,市环保局各处以5千元罚款,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同时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先后召开县(市)环保局长工作会议和重点污染源企业治理座谈会,全面掌握了解治理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环保局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狠抓治理方案落实和资金筹措。至年底,全市已完成全年预定治理目标8项,部分完成治理目标8项,治理项目停产1项。完成投资额933万元,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388吨,悬浮物3467吨,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南平市的第二期污染物削减目标。
  【环境监督管理】 1995年,为改善南平地级市的环境质量,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对新上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选址定点,坚持“先环评,后建设”的原则,把环保“三同时”贯穿生产建设的始终。根据市政府环保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逐步扩大试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在福建源光亚明发展有限公司、南平鸿兴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推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取得较好效果。全年市本级审批市属建设项目38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38项,执行率100%,审批乡镇及街道建设项目50多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40项。“三同时”执行情况,市本级审批38项,执行37项,执行率97%。乡镇及街道建设项目50多项,执行50项,执行率91%,合理选址布局100%,新增并投入使用治理设施13台(套)。其次,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对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其补办手续,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延平西芹铁合金厂、建阳酒厂新增5000吨啤酒生产线技改项目,责令其补办手续,限期治理。第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环保监督站的管理,搞好常规监测工作。对污染小、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先审批后评价办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南平汽配厂、电镀中心等55个企业的锅炉烟尘、工艺粉尘和废水的常规监测;加强对南平金碧天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测;加强对武夷山疗养区等3个企业建设项目环评监测。对擅自停止环境设施运行的2家企业分别处以加收1倍排污费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全年完成1023家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申报和技术总结编制工作,并发放注册证;完成延平区64家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申报和总结工作;完成放射性污染源现场监测和技术总结工作,并通过专家鉴定。全年环保设施运转率达92%。
  1996年,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对严重污染、高耗低效项目和国家禁止的“八小”项目,坚决不审批,对未办环保审批手续的南平电业局钢厂、南平啤酒厂“二锅九罐”填平补齐技改项目,责令补齐有关手续,并处以经济处罚。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手续的西芹铁合金厂等项目,给予处罚,并限期建设环保设施;对环保“三同时”滞后的南平啤酒厂、建阳啤酒厂6家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全年建设项目(包括乡镇、街道企业)“三同时”执行率为89%,“三同时”合格率为96%,环评执行率97.6%。同时,强化城市环境管理,组织开展沿街早夜摊点,店面煤灶改气灶和饮服店油烟的污染防治工作及延平湖水环境污染调研防治工作。市环保局全年办理南平市区建筑工地作业手续43件,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场地检查96次,征收排污者6.5万元;检查城市“三厅”130家次,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6000元,罚款2000元。
  1997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坚决制止污染回潮。首先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市审批新建项目336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334项,执行率99.4%,“三同时”执行336项,执行率100%。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2家企业分别处罚5000元和1000元。对“三同时”滞后的8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限期整改并处罚16.1万元。其次,加强对污染源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对全市26个行业、869家乡镇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共登记排放水污染物企业224家,排放气污染企业219家,排放噪声污染企业159家。认真清查污染企业污染排放量,核定排污费征收额度。全年,市本级组织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查102家;检查“三厅”125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4家;检查建筑工地56家,检查环保设施73次218台(套),环保设施运转率85%以上。
  【环保执法检查】 1995年,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环保、林业、工商等部门,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小造纸清理整顿情况。对违法行为不遮掩、不护短;对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重罚、曝光。同时注重帮助企业解决治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使检查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方案、有监督反馈、有表扬处罚、有整改措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查封4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造纸制浆设备,停建8家在建的小造纸厂;没收非法营销的穿山甲死体19只,眼镜蛇活体26只,林雕、长耳鸨等动物13只;制止违法用地15起,罚没款1.3万元;征收“三厅”噪声超标排污费20家,3900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3件,查处违法行为和调解纠纷16起。市人大、市政府制发《加强建筑噪声管理》等有关环境管理文件,规范了环境管理工作。全年市环保部门共接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8件,均如期完成复函工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2件,立案72件,查处32件,结案28件,调处污染纠纷43起。
  1996年,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防止被取缔、关停企业反弹,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南平市区的有关企业进行5次突击性检查,并配合国家和省的调研检查活动,查处建瓯房道纸厂、延平夏道纸厂等5个擅自恢复生产的小企业。夏道纸厂还在南平电视台曝光。同时.在认真核实浦城制革厂、延平塔前镇造纸厂等13家企业生产规模和性质的基础上,报省环保局批准,保留或恢复了13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延平区后谷纸厂的木质素深度开发污染治理工程,经检测论证,造纸废水达标排放,经国家环保局批准,成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过程中,全国唯一保留的小造纸企业。同时,建立健全信访和污染纠纷调处制度,加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市环保部门共接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4件,如期复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6件,调处污染纠纷56起,处罚污染企业3.9万元,赔偿4万元。
  1997年,随着社会各界对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的日益关注,市环保部门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2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08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20起,办理国家环保检查团在闽检查期间有关南平市环境问题的举报电话8件。妥善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南平美食园、春江饭店烟尘污染,岭炳洋垃圾场污染等纠纷。特别是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平区后谷村污染纠纷,市环保部门多次上门调解,依法对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浓度重大改变,而未及时申报的违法行为加收1.9倍超标排污费,处罚3000元,向后谷村赔偿污染损失12万元,责成公司领导对污染事故写出书面检查。
  【环保宣传教育】 1995年,全市环保系统围绕环保节日、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首先是做好环保节日、纪念日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在4月3~9日爱鸟周期间,环保部门会同林业部门举办爱鸟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在4月22日地球日,环保部门在南平滨江公园举办环保咨询、宣传活动。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市政府隆重召开纪念大会,市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发布《1994年南平市环境状况公报》。市长夏玉瑚在《闽北日报》发表文章,副市长张立先发表环保专题电视讲话。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环保宣教高潮。市环保局与南平火车站联合开展纪念环境日站台宣传活动;市环保局与市老年长跑队联合举办踩街宣传活动。其次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环保干部深入乡镇、学校、街道、企业开展系列环保知识讲座,受教育人数近万人次。与南平广播电台联办为期一个月的闽北环保专题节目。组织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深入街头开展环保常识展览和环保咨询活动。组织摄制了“让闽北山青水秀”的专题录相片,同时,翻印《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单行本1850本,分发县(市)环保机关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市环委会编发《闽北环保》简报24期。
  1996年,以“保护生命之水”为主题,全市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市政府召开隆重纪念大会,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市长夏玉瑚、政协副主席陈慧珠在《闽北日报》发表有关环保的文章。市环保局在滨江公园开展环保咨询、漫画展,组织企业彩车上街宣传。并在南平广播电台、南平电视台举办环保专题节目。在第四次全国、全省环保会议期间,市环保局与南平电视台联合录制了《有线在我心中》环保专题节目。市环保局还翻印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分发市5套班子领导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人大会同市环保局、文化局以“美的福建、美的家园”为主题,举办南平市第一次环保专题书画展,并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赴省参展。市环保部门利用全市举办“环保杯”篮球赛、乒乓球赛、“爱我闽江”漂游活动等,大力宣传保护闽江的重要性和防治水污染工作的意义。市环保局还组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延平区水东办事处等单位举办《保护生命之水》系列讲座。聘请国家环境科学研究所宋乾武博士来南平市举办水污染防治专题讲座。市环保局会同市科协等部门到延平区南山镇举办科技墟场,到炉下乡举办科普宣传周活动。通过挂图、画展、谜语、散发传单、分发手册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展示环保科技成果,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市环保局在南平组织了’96中日环保录相放映会,并在《福建环境报》刊登南平环保专版。全年,市广播电台、电视台、《闽北日报》共播发、刊登环保新闻、报道、专题180多篇(条),有2条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1997年,全市环保部门围绕闽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保护生命之水宣传教育活动。元旦上午,副市长张立先率同市环保局干部和环卫工人在延平湖水面打捞垃圾。同日下午,市环保部门与市泳协联合在延平湖举办了“环保杯”冬泳活动,激发广大市民保护延平湖环境意识。同时,市环保局还组织开展全市科技宣传周活动,深入城区街头和南山等乡镇举办水污染防治漫画展,宣传环保国策,展示环保科技。世界环境日期间,市里举办专题纪念活动。代市长李川在《闽北日报》发表《保护环境、珍爱家园、促进全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专文。市环保局在九峰公园举行环保法律咨询,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举办环保系列讲座。南平造纸厂、水泥厂举办环境纪念日宣传活动。在《闽北日报》举办“环保杯”读书征文活动,有200多人投稿,20多篇优秀征文在《闽北日报》发表。同时,认真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闽北日报》、《福建日报》南平记者站、南平电视台、南平广播电台、市委宣传部通联站等单位记者深入延平、邵武、建阳、武夷山、顺昌等县(市、区),就污染治理工程和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进行采访报道。有8条新闻在省、市电视台播出.14条新闻报道、通讯在《福建日报》、《闽北日报》、《福建环境报》刊登。在’97中华环保世纪行南平活动期间,组织记者随行采访,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反响强烈。全年有250多篇新闻报道被《福建环境报》采用,有3篇新闻报道被《中国环境报》采用。《福建环境报》南平通联站被评为省先进站和《中国环境报》先进发行单位。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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